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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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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生育保險待遇之中的生育津貼對於職場女性或者說職場家庭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十分重要的保障,但是很多人還不是很清楚,下面來介紹一下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1

一、2022年產假是158天還是98天?

2022年產假是158天,其中包括了保胎假、產前假、產假。其中產假包括98天的法定假。

二、生育補貼和產假工資同時享受嗎?

不可以,生育補貼和產假工資只能享受其一,也就是嚴格來說,只能享受“生育補貼”,如果你領取了生育津貼,那麼公司可能就不會給你發產假工資了。不過每個公司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是否可以同時享受,也可以具體諮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假期天數

1、順產:98天;

2、難產:在順產假的基礎上增加30天(即128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除了規定產假之外,女職工還享受80天獎勵假

在順產的情況下,職工可以享受98天的規定假期之餘還可以享受80天的獎勵假,一共178天。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

溫馨提示

在80天獎勵假期間,不能享受生育津貼。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是一回事嗎?

產假工資與生育津貼之間並不能劃等號。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

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2

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爲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爲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津貼標準

津貼標準是指某項津貼在單位時間內應支付的金額。它的確定由兩種方式,一是按照僱員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二是按照絕對數額計算。第一種方式比較少見,大多數是按絕對數額計算。

生育津貼是法定的生育保險待遇

生育津貼是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政策內享受生育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離開工作崗位期間,所給予的生活費,是工資收入的替代。

凡是參加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政策內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規定的產(休)假期內,都能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 第2張

一、怎樣才能領取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待遇主要由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這兩大板塊構成,其中生育津貼佔大頭。符合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有一定的准入門檻的,並不是單純地繳納了生育保險費用就能享受生育津貼的。通常情況下,產後女職工申領生育津貼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參加生育保險,且繳費期限滿足參保地的要求。

領取生育津貼的基礎條件就是參加了生育保險。生育保險是職工社會保險的一個險種,具有強制性,絕大多數用人單位都繳納了社會保險,這個基礎條件基本都是OK得。生育保險待遇遵循的是“當月繳費、次月生效”的基本原則。只要你前一個月參加了生育保險,次月就已經具備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資格。

生育保險生效很快,但是這並不等同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次月生娃了就能領取生育津貼。根據管理慣例,領取生育津貼對於生育保險的繳費期限有一定的要求,全國大多數省份要求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6個月--12個月。比如說,浙江省要求生育保險連續繳費滿12個月才能領取生育津貼。浙江省女職工小張生娃時,生育保險繳費期限僅有3個月,那麼她不能立即領取生育津貼,只能將領取生育津貼所需要的資料保存好,繼續繳納生育津貼不中斷直至滿12個月之後,才能去社保局申領生育津貼。如果她生娃後,從公司辭職,社保斷繳了,那她則無法享受生育津貼這項待遇了。

②合法生育。

生育津貼是參保職工合法生育後才能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合法婚育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重要前提。

我國生育保險待遇要求享受對象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辦理合法婚姻登記手續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職工。女職工非婚生育、未婚流產、無準生證生三胎等情形,均無法申領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了生育保險,繳費期限達標,並且是合法生育的職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貼這項待遇。

那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給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情形下怎麼辦?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規定參加生育保險,職工享受的生育保險相關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前工資的標準全額支付。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3

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社會保險法》和《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等法律均規定,生育津貼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發。計算公式爲:

生育津貼=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天*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或產假天數。

從生育津貼的計算公式可以看出,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通常是既定的,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翻譯過來的就是用人單位當前的平均社保繳費基數。另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就是生育津貼計發天數或者說是產假天數了,生育津貼計發天數和產假天數還是有一定的差別的。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這是最基礎的產假規定,現階段爲了鼓勵生育,多數省份推出了“生育獎勵假”,在98天的基礎產假之外,額外增加了30-90天不等的延長產假天數。延長產假之後,多數省份的產假天數都超過了128天,產假天數基本都在158天-180天之間。

上面這些內容旨在表明,生育津貼的計發天數和產假天數是有一定差別的,這二者不是完全等同的,不要將這兩個概念混爲一體。

延長產假天數之後,大部分省份的產假天數是大於生育津貼的計發天數的,這種情形下,生育津貼支付範圍之外的產假期女職工的待遇應該由用人單位保障,期間按照女職工正常出勤發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待遇。例如,山東省最新規定,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增加60天產假,產假期間視爲出勤,工資由用人單位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總結一下,延長產假之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可以概括爲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兩部分,尤其是生育津貼的計算要以當地規定的生育津貼計發天數和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兩個因素爲準。

生育津貼按158天還是98天領 第3張

如何領取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的申請由職工本人和用人單位申領兩種方式。目前部分城市規定生育津貼只能通過用人單位辦理申領,生育保險基金將生育津貼發放至用人單位對公賬戶之後,再由用人單位發放至勞動者個人賬戶。

至於申領生育津貼需要提交的資料,無非是包括準生證、出生證明、結婚證、社保卡、身份證以及申請表等資料,各地有所不同,以當地社保局的具體規定爲準。

生育津貼不同於工資,不用支付個人所得稅。有人反映用人單位實際發放的生育津貼少於生育保險基金打給用人單位賬戶的數額,懷疑是用人單位私自剋扣了。其實這種情況極少發生,可能是由於用人單位扣除了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墊付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應該承擔繳費的部分,這樣導致到手的實際數額低於應發數額。

生育津貼≠產假工資

生育津貼不是產假工資,這點一定要搞清楚!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貼。這就意味着,女職工在享受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限內,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產假期間工資。

正常情況下,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二者只能選一個,不能同時享受,但也有一些福利待遇超級好的公司,享受生育津貼的同時,工資正常發放,碰到這種公司就偷着樂吧!

生育津貼和產假工資之間還有這一個“就高不就低”的發放原則,如果女職工的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需要由用人單位補足,發放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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