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3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我國公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權利,特別是參加工作的女職工,在有了身孕之後是可以向公司申請產假的,會有一定的生育津貼,但是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1

法律分析:這個看地區來定,產假158天生育津貼只有98天是很正常的。女方可以在享有國家規定98天產假基礎上,再次享有60天產假獎勵。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爲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在女職工產假期間就有生育津貼,所以在產假延長至158天的,在延長期限內仍然可以依法領取生育津貼,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覈實。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2

公司只給98天產假,合法嗎?

爲什麼我們的產假是158天?很多人可能以爲,這158天的產假是法律規定的,其實不然。

《勞動法》第62條,只說了“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而《婦女權益保護法》,甚至連產假是多少天都沒提及。

真正對產假天數有明確規定的文件,來自於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

其中第7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大家注意,這裏對產假作了明確規定——98天,可以說這是最高層面對產假天數的規定了,這也是爲什麼目前私企普遍採取98天產假的出處。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第2張

那158天的產假,又是依據什麼呢?

這是因爲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對產假做的補充規定。一般見於《**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比如小趙所在的浙江省,在《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20條第1款中有如下規定:

(一)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一孩延長產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長產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計算;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計算工齡;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所以這158天的產假,並非來自哪部法律,而是至少2個文件的規定組合計算出來的——98+60=158天。像四川還推行過30天的純母乳餵養假,那麼四川的產假就可以達到98+60+30=188天。

158天產假是文件規定的,公司不遵守算違法嗎?

很多企業喜歡和員工玩文字遊戲,“這是地方性的文件”企業不遵守不算違法,頂多是違規,而且一般也不會追究的。

這種說法千萬別信,規定了158天,企業只給98天就是違法。員工有追討損失的權利,基本一告一個準。

產假期間,公司只按當地最低標準發工資合法嗎?

其實這裏大家有一個誤區,休產假期間我們拿到的這筆錢,其實並不是工資,它的法定名稱叫做“生育津貼”。這筆錢也不是公司給的,而是由社保機構撥付的。

只不過這筆錢是先由社保機構打給公司,公司再打給我們的,所以就給人造成一種錯覺,這是公司發的工資。

那麼生育津貼,有標準嗎?

必須有標準,依據《社會保險法》第56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如果我們的工資比公司平均工資高,那不是很吃虧?

並沒有,這個時候我們又得要找找地方性文件——《**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以《浙江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第7條爲例: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女職工本繳費工資計發,如本人繳費工資低於當地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的,按當地上一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

兩條法律法規合併起來的意思是,社保機構按公司的平均工資發生育津貼,如果員工a的工資低於公司平均工資,公司就賺了。如果高於,公司就要貼錢給員工。

爲什麼很多私企,只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按基本工資標準給產假員工發放工資呢?難道他們扣了一部分生育津貼?

不是的,這是因爲很多私企不是按我們的實際收入申報社保,而是隻按當地的最低標準申報的,最後拿到的津貼就是最低標準。如果公司照實際工資給女員工發,公司就會虧錢,可能還會虧很多。所以一些公司拿到多少錢,就給員工發多少錢,所以我們到手的津貼就少了。

公司低報基數,導致生育津貼與實際不符應該怎麼辦?

很簡單,這是公司給我們低報的,不足部分應由單位補足。這裏的平均工資,可不是指基本工資,還包括各種津貼、計件工資、績效獎金、業務提成等等。

如果公司無視產假規定,我們該怎麼辦?

這種問題大多數人會這麼想,要產假要福利,就得和公司鬧翻,結果就是拿錢走人。如果要工作,就要息事寧人。其實除了這兩種情況,還有第三種辦法。

我是這樣給小趙出主意的,如果豁出去工作不要了,我們可以怎麼辦?

1、先申請產假98天,休完後再申請60天,畢竟這個158天也是組合出來了。這樣做的目的,一是先把98天的津貼拿到手,二是告訴公司我們沒有放棄自己的權益。

2、公司不同意繼續休假,我們可以主張公司拖欠工資。注意千萬不要提“被迫離職”,我們只是要公司把這60天的工資給我們。

3、放完產假繼續上班,千萬別走。這個時候我們還在哺乳期,公司不能辭退我們。

4、過了哺乳期,公司受不了了,要辭退我們。協商辭退,給我們經濟補償——N。違法辭退,給我們賠償金——2N。

好了!這樣算算,是我們虧,還是公司虧?只要我們能忍得住,絕對是公司成本大。所以把這個方案,和人事部好好說說,看看雙方有沒有什麼折中的辦法。

發稿前小趙和我說,她和公司達成了協議。產假按98+30算,先放98天產假,再請事假30天,這30天的工資另外算給她。工資按基本工資+福利津貼計算,不含績效獎金。

我給到小趙的建議是,先答應下來,這比之前的`條件要好。不過公司這麼做仍是違法的,我們走一步看一步,只要不隨便籤什麼承諾書,主動權就在我們手裏。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3

產假158天只發98天生育補貼這個要看地區來定,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所以,正常的產假單位只給98天是很正常的。

產假158天爲啥生育津貼98天 第3張

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爲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爲98天。

Tips:

需要注意,在女職工產假期間就有生育津貼,所以在產假延長至158天的,在延長期限內仍然可以依法領取生育津貼,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覈實,另外,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