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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的後果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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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的後果,隨着性的開放,過早性生活的未成年人越來越多,甚至也有不少未成年已經結婚生育了。其實早婚早育對於我們來說是不利健康的,下面來看看早婚早育的後果有哪些。

早婚早育的後果1

什麼是早婚早育?

早婚是指不符合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男女雙方沒達到法定年齡(男 22 週歲,女 20 週歲)而結婚的現象。早育是指 未滿法定婚齡,提前生育子女的行爲。

早婚早育形成原因?

一是思想觀念作怪。受農村封建思想和舊習俗的影響,部分父母不到年齡就急於給兒子結婚。二是無保護性行爲。大多數青年男女確定戀愛關係後,一起外出打工或單獨相處時發生了無保護的性行爲,導致懷孕後奉子成婚。三是法律意識淡漠。部分家庭認爲就生一個孩子,早晚無所謂。

早婚早育有哪些危害?

1.影響健康成長

青少年時期,也是身體生長、發育的重要時期,特別是骨骼,要到 23 至 25 歲才能完全鈣化。如果在這之前懷孕,母體和胎兒的同時需求勢必造成胎兒同處在發育中的母體爭奪營養的情況,使母嬰雙方都不能健康生長。

早婚早育的後果
  

2.母嬰死亡率高

早婚、早育還會增加圍產期母嬰的死亡率。青春期懷孕,孕婦易患高血壓、心臟病、風溼熱等多種合併症,同時,在分娩時又易出現軟產道裂傷、產後出血、胎盤早剝等產時併發症,造成母嬰死亡率增高。據統計,年齡在 20 至 29 歲的產婦死亡率爲 0.35% ,而年齡在 20 歲以下的產婦死亡率爲 0.76% ,所生嬰兒死亡率高達 69% 。

3.導致重大疾病

據大量資料表明,早婚、早育、多育的婦女,宮頸癌的發病率有顯著提高。尤其是 18 歲之前生育要比 26 歲以後生育的高出 20 倍,是導致宮頸癌的重要誘因。

4.影響學習工作

青少年時期是精力最旺盛,記憶力最強的.時期,也是長知識、學技術的黃金時代,如果過早的結婚、生育,不僅影響工作和學習,同時,由於生活經驗不足,難以妥善處理和安排家庭生活,也不能很好的哺育和教養孩子,往往影響夫妻感情,甚至造成離異。

5.違反法律法規

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即違法又害己。它既違反了《婚姻法》和《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又要徵收社會撫養費,還不能享受獎勵扶助、特別扶助政策,達到二孩生育條件的還要取消二孩合法生育資格,不利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健康發展。

《未成年人保護法》條款舉例

第十三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第十五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爲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早婚早育的後果2

1、加快了人口增長速度,縮短了人口再生產的週期,增加了人口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壓力,它既違反了《民法典》和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又不利於個人、家庭、社會、國家的健康發展。

2、給年輕的父母,尤其是母親帶來多方面的不利影響。一般認爲人體要在20—25歲才能完全發育成熟。婦女在本身發育尚未完全成熟的狀態下,一旦懷孕就必然影響孕婦自己,又影響胎兒的發育。

3、早婚早育的危害還包括對家庭和子女的影響,早婚的男女雙方缺乏充分的生活經驗和能力,很難擔負起對下一代的教育責任,也由於各方面的不成熟,婚後生活很難和諧,甚至可能導致婚姻失敗。

一、如何理解民法典上的法定婚齡

我國《民法典》規定了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法律規定最低結婚年齡,主要是考慮兩個因素:一個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髮育情況。

另一個是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口發展的要求。我國現行《民法典》規定,男22歲週歲、女20週歲的最低結婚年齡,便是考慮到上述兩個因素,其目的是有利於廣大青年的身心健康,有利於計劃生育的開展和降低人口增長速度,有利於四化建設的發展。

早婚早育的後果 第2張
  

二、國家生育政策需要審批嗎

生育第一個、第二個子女實行免費登記制度,不再實行審批,再生育子女繼續實行生育審批制度,再生育申請受理機關,由原來的女方戶籍所在地擴大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證申領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同時減少了申請辦理生育證時應當提交的證件和證明。

國家三孩政策有非常多種事項,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生的`,因此大家在備孕的時候要考慮清楚,看看有沒有在法律的條例生效。有些人生三孩的時候還需要進行審批,因此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走完政府規定的流程,纔可以備孕。

相關部門召開會議,聽取“十四五”時期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重大政策舉措彙報,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會議指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

國家衛健委強調說,要加強統籌規劃、政策協調和工作落實,依法組織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健全重大經濟社會政策人口影響評估機制。

要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對婚嫁陋習、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家庭教育開支。

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要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要深化國家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區域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早婚早育的後果3

1、無法律效力 由於不到法定年齡,他們不能領結婚證,婚姻沒有法律效力。一旦發生婚變,更容易引起財產、撫養權糾葛。

2、離婚率高 有些青年剛剛20歲就結婚了,這些婚姻有的是一個偶然的機會所促成的;有的是經人介紹一見鍾情,泡沫式戀愛,沒有經過考驗就結合了;有的是兩小無猜,天真爛漫,未及懂事匆匆結婚。

由於年輕,心理髮育還不成熟,不會培養感情,不知理解照顧對方,十分容易導致婚姻破裂。青年人應該先立業後成家,待事業有所成就了,年齡稍大一點了,性情穩定一些了,感情逐漸牢固,有了一定的經濟條件,這時結婚,往往是幸福美滿的婚姻。

3、影響工作學習 無論男女,在走向成才的關鍵時期一青年時代,都不可避免地要遇上愛情和婚姻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不是丟了事業,就是毀了幸福,或者二者一樣也得不到。

青年人應該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晚婚、晚育,趁青春大好時光,在精力充沛的時候努力學習和工作,爭取早出成果,多出成果,爲祖國的現代化建設做出應有貢獻。

早婚早育的後果 第3張
  

4、影響身心健康 青年時期正是人生中精力最旺盛,記憶力最強,長知識、學技術的黃金時代。一個人的精力和時間是有限的,過早的'結婚,免不了要爲家庭分心,加上又要工作,又要學習,就會感到力不從心。青年時期是身體生長髮育的重要時期,如果發育還未完全成熟就結婚,以後的發育勢必受到影響。

早婚對心理髮育也有不良影響,由於雙方都很年輕,他們不懂得婚後更應互敬互愛,昇華感情,而是孩子氣十足,遇到一點小事就爭吵不休,互不相讓。還有的男人不知道體諒女方的生理特點,如月經期也要求過性生活,強迫粗暴的性行爲,這些對於女方的身心健康都是十分不利的。

5、經濟負擔過重 有些早婚的男女由於年齡不到,甚至不能出去打工,只能靠公公婆婆寄錢回來過日子。到成年後,青年收入一般都不高,經濟條件差,沒有基礎,如果再不會勤儉持家,勢必造成經濟拮据,以至爲經濟問題爭吵不休,影響夫妻感情。

還有的青年結婚講排場比闊氣,不惜借貸大操大辦,欠下了婚後還不完的債,不得不勒緊褲帶過日子,給自己帶來了莫大的痛苦,給家庭經濟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6、精神上負擔重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間發生一些矛盾是正常現象,而早婚的人往往不能很好地處理夫妻生活中的矛盾,結果影響了雙方的感情,還會給各自的工作、學習和精神上都帶來不良的影響。

所以,早婚不如晚婚,等到男女雙方都比較成熟,處理問題都能冷靜一些,並巨具備了一定的經濟來源和料理家務的本領,到那時再結婚,就不會出現或很少出現不幸與煩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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