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怎麼算的錢,生育津貼是國家通過立法,意思就是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導致了暫時中斷勞動時,一般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婦女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那麼生育津貼怎麼算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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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貼要怎麼計算?
1、生育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生育津貼高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生育津貼低於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3、生育醫療費用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1)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2)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50%。
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備註:生育津貼要在生小孩後,五個月內辦理。
二、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
(一)女職工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注:假期天數,各地區細則規定不同,以各地區爲準。)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覈定數結算)。
(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50%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二)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 (天)× 10 (天)。
三、知識普及:如何領取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或職工要在分娩或終止妊娠後6個月內到社保機構進行辦理,所需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複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複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複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複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覈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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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哪些方面?
生育的醫療費用,即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產前檢查的費用,終止妊娠的費用,分娩住院期間的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及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費用。
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輸精管結紮或者復通手術、人工流產、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不納入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因醫療事故發生的費用應當由醫療機構承擔,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發生的醫療費用等。
生育津貼怎麼算?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30天)
如果你是晚育(24歲以後生育爲晚育),那麼就是X4(晚育產假爲4個月),如果你的`繳費基數高於單位的平均基數,則多出的部分由單位補齊。
如果你的繳費基數低於單位的平均基數,那麼按照單位基數計算。例如:你單位上一年平均繳費基數爲5000,你的繳費基數爲7000且你是晚育,那麼你的生育津貼=5000X4+(7000-5000)X4=28000元。其中:5000X4是由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怎麼算?
的新勞動法規定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較之前90天產假增加了8天;
晚育假增加30天(新勞動法中未曾出現晚育假,地方出臺的生育辦法可能會增加此假期);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產假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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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貼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1、生育津貼計算公式: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看完這個詞條解釋,很多人還是一頭霧水,我們就在此舉例來說明一下:
假設一家企業有100名職工,月申報工資總額爲40萬元,那麼社保支付給企業的生育津貼標準爲:
職工月平均工資:40萬÷100人=4000元/人
順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98天≈13067元
難產生育津貼總額:4000元÷30天×128天≈17067元
二、生育津貼的發放標準按以下天數執行
1、女職工生育享受158天的產假,難產的(包括剖宮產)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放置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產假期間放置的天數順延。摘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7天;
4、施行輸卵管結紮的休假30天,產假期間結紮的天數順延;施行輸精管結紮的休假15天;
5、施行輸卵管復通術的休假30天;施行輸精管復通術的休假15天。
這也就是說,計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並不等於職工實際休假天數,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