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生活保健 >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6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整治學科類培訓不應遮蔽非學科類培訓此前存在學科類培訓類似的問題,教育部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將 " 雙減 " 工作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事項,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1

9 月 23 日上午,教育部舉行新聞通氣會,介紹中小學落實 " 雙減 " 工作和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制度建設有關情況。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在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過程中,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培訓機構和個人 " 打擦邊球 " 或轉入地下的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參與課後服務導致學校教師負擔增加的問題,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涌入非學科類培訓的問題,亟需出臺相應指導意見,防止出現政策空白。

目前,除了關停,幾乎所有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都在轉向非學科類培訓,不可避免地導致賽道過於擁擠、資本投入過於密集等現象發生,會進一步導致家長焦慮轉移,學生非學科培訓負擔加重,培訓機構不正當競爭、惡意營銷、高額收費等問題。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將 " 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涌入非學科類培訓 " 認定爲 " 問題 ",給教育公司敲了警鐘:" 雙減 " 政策明確減輕的是學生的校外培訓負擔,而不是學科類校外培訓負擔!

問題在於,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涌入非學科類培訓是應該交給市場自主調節,還是應該政策介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的此番表態,明確釋放了 " 雙減 " 的政策信號,整治學科類培訓不應遮蔽非學科類培訓此前存在學科類培訓類似的問題,學科類培訓先是過度放任繼而 " 一擊致命 " 的覆轍也不應重演。

接下來將出臺的指導意見,需要極大的監管智慧,一方面規範學科類培訓機構有序轉型,爲學生提供多樣化校外培訓選擇,另一方面嚴防資本涌入非學科培訓,避免加重學生非學科培訓負擔。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已出臺 11 個配套政策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教育部高度重視、態度堅決,將 " 雙減 " 工作作爲重大政治任務和重大民生事項,列爲今年部黨組的 " 一號工程 " 和教育督導的 " 一號工程 ",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採取積極穩妥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爲確保 " 雙減 " 意見落地見效,教育部會同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基本構建起了 "1+N" 的 " 雙減 " 政策制度體系。

這個 "1" 指的是中辦、國辦印發的《" 雙減 " 意見》,是方向性的、宏觀性的 " 雙減 " 工作的總綱領,如 "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爲非營利性機構 "" 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爲審批制 "" 建立培訓內容備案與監督制度 ""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 " 等。

這個 "N" 指的是落實過程中需要對一些概念進行科學界定,對一些工作要求進行細化,以指導各地更好地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目前已出臺了學科類培訓範圍界定、" 備改審 "、" 營改非 "、培訓材料管理、培訓人員管理、查處變相違規培訓、加強收費監管、上市公司清理整治、課後服務、建立監測機制、培訓機構登記等 11 個文件。

同時,在深入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過程中,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如培訓機構和個人 " 打擦邊球 " 或轉入地下的隱形變異培訓問題,參與課後服務導致學校教師負擔增加的問題,學科類培訓轉向和資本涌入非學科類培訓的問題,亟需出臺相應指導意見,防止出現政策空白。

總體思路是按照 " 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 " 的要求,系統出臺涉及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置、審批、收費、人員、材料、行爲、資本等方面的配套文件,這是一套政策 " 組合拳 ",以實現全覆蓋、全鏈條有效治理。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第2張

下一步舉措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介紹," 雙減 " 工作是一項長期性複雜性系統性的工程,必須注重當前和長遠相統一,往深裏做、往寬裏做、往嚴裏做、往遠裏做,持續用力、久久爲功。

一是繼續完善配套政策。在督促各地落實好已經出臺的配套文件基礎上,加快預收費監管、加強培訓機構黨建等其他配套政策法規的制訂進度。研究修訂競賽管理辦法,治理打着 " 國際 " 旗號的各類競賽。同時完善 " 營改非 " 流程,進一步明確過程中的公示期限、資產確權等政策。研究起草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在組織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場所、培訓內容等方面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機構同步作出規定。加快校外培訓管理條例立法進度,對非學科類機構管理一併納入。

二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統籌運用好各種方式方法,加大對 " 一對一 "" 高端家政 "" 衆籌私教 "" 住家教師 " 等隱形變異違規行爲的查處力度。繼續跟蹤各地進展,壓實地方責任,適時開展 " 雙減 " 大督查,對工作進展緩慢的省份加強針對性指導幫扶,對履職盡責不到位的地方和人員嚴肅問責。

三是總結推廣經驗做法梳理各地好的經驗做法,建立典型經驗推廣制度,遴選推廣一批、印發宣傳一批、網站公佈一批、主流媒體報道一批、深度剖析一批、打造 " 雙減 " 精品一批,持續深入宣傳引導,營造 " 雙減 " 工作的良好社會氛圍。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2

“雙減”新政落地,以學科培訓爲主體的校培企業有的進行裁員,有的機構宣佈倒閉。在此過程中,如何維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是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話題

一位在教培機構、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員工說,他是今年年初入職的,主要負責售賣培訓課程。8月,有消息說公司可能解散,他和員工們認爲這應該算是裁員。但公司卻要求他們寫下離職證明,申明是自願離職的。“如果我們不籤,公司就說要拖着、暫緩放我們的工資之類的。”

據該員工介紹,他們的工資和績效掛鉤,每月能領到數千元到上萬元不等。他不想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卻拿不到報酬,無奈之下只能簽了離職證明。然而,有的員工簽了證明後,工資卻沒並有如約發放。由於簽寫的自願離職證明裏寫明瞭“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爭議、糾紛以及未支付的薪酬、費用”等字眼,而公司答應發工資則是口頭承諾,員工們認爲自己被公司“套路”了。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第3張

另據記者瞭解,有多家培訓機構的員工在微博或貼吧上反映稱被“自願離職”,或者崗位被調整,或被從行政部門內調整做銷售,有些人難以勝任新崗位的情況下,無奈中只能黯然辭職。

北京市時代九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北京市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潘麗麗在接受中青報.中青網記者採訪時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員工按照單位的要求提交了辭職信或簽署了自願離職的相關證明,其結果是無法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因爲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種情況下的離職屬於自動、主動辭職”。

潘麗麗說,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被辭退,有權利要求公司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金,但從前述員工的反映來看,他們的訴求只是要回當月的工資,這已經是非常低的要求了。“工作一個月,拿回自己的工資是理所應當。”她說。

記者瞭解到,有一些教培機構在減員、裁員過程中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員工的離職手續。有公司負責人表示,“將依法依規做好學員退費和員工的妥善安置及補償。”有某培訓機構的北京校區老師表示,裁員從8月25日已開始進行,全國範圍內教師崗有三四千人,因業務徹底關閉,這些教師將全部被裁,並獲得N(工作年限)+1的補償金。對此,該公司在線公開回應稱:“我們將依法依規做好學員退費和員工的妥善安置及補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據此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一年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1年計算。如協商不成,員工可以依法向單位所在的勞動關係所在地集體勞動仲裁。

教育部發出雙減新信號 第4張

“在‘雙減’政策背景之下,很多教培機構在解約時採用按照N(工作年限)或者是N+1來向員工支付解約金,提前30天通知員工做解除的情況下給N,沒有提前30天通知員工解除合約就給N+1,這都是合法的,也是非常好的一種做法。”潘麗麗說,“在國家‘雙減’政策下,如果用人單位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用人單位除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解約,也可以和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風險最小的一種解除方式,不管是對員工還是對單位,實則都是有利的。”

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副會長王旭明建議相關部門積極介入,多方施策,既堅定不移地落實黨和政府的政策,又要與教培機構一起在國家政策和法規框架內妥善處置善後,包括員工的勞動補償、轉崗等,把工作做實做細,實現平穩過度,確保員工合法權益。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