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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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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庭暴力如何處理,我們在婚姻中討論的一個重要的話題就是家暴的問題,因爲我國很多的丈夫都會家暴妻子和孩子,而且家暴會對妻子和孩子產生很不好的影響,那麼丈夫家庭暴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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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家庭暴力怎麼解決?

1、只要遇到家庭暴力,我們就要以最大的反抗和瘋狂進行迴應,特別是第一次。務必要讓對方徹底從這第一次的“不小心”和“莽撞”中醒悟過來,接受嚴厲的懲罰,進行深切地反省,讓他們真正痛幾天,長長記性,最好是能“談虎色變”,能在下一次舉起手之後不敢用力落下去。

2、一定要自救。假如有受到嚴重的傷害,千萬不能再以仁慈之心放棄自救,到法院起訴犯了傷害罪,併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鑑定,這將是判定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對施暴方予以勸阻,對雙方進行調解,也可以向婦聯或婦女公益組織等求助,或者撥打“110”報警,要求公安機關給予施暴方治安管理處罰,如警告、罰款、拘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遇到老公家暴法律如何判刑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未達到輕傷標準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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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及以上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對於長期以來實施家庭暴力的人,不要指望他會改正自己的錯誤,即使他向承認自己的錯誤,也無法對他心軟。婦女遭受家庭暴力後,不僅會遭受身體傷害,還會遭受心理恐懼。不要害怕他們必須敢於採取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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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我們遭遇家暴該怎麼保護自己?

(一)保護頭部、腹部等重要部位,不要進一步激怒對方。

(二)及時報警。

(三)及時就診,保存醫院的診斷證明。

(四)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五)提起離婚訴訟。

其中,有必要和大家說明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內容,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第29條,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l 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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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l 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l 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申請下來以後,如果施暴者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人民法院會給予訓誡,根據情節輕重還會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15日以下拘留。

雖然人身安全保護令很好用,很強大,但是想要申請下來非常非常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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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家人家暴怎麼處理

1、投訴、反映和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2、報案和起訴。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可以撥打公安機關報警電話“110”或者向基層派出所報案,也可以向法院起訴。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當事人以遭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爲由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時,人民法院必須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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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身安全保護令有什麼作用

人民法院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方面能夠爲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人也就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明確指引,使申請人知道被申請人不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時,可以向法院尋求幫助;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能夠對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被申請者,也就是家庭暴力加害人產生一定的震懾作用,使被申請人知道人身安全保護令不只是其和申請人之間的事情,而是有代表過國家公權力的人民法院在執行。

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總之,法院對實施家暴者絕不姑息。

遇到家暴絕不可以抱着家醜不可外揚的心態藏着掖着。這樣做會助長加害人的囂張氣焰從而做出更加危險的行爲。應該積極的尋求法律的幫助予以反擊。絕不姑息家庭暴力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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