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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需要考慮什麼

來源:星女圈    閱讀: 5.19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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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確自己的未來方向,避免失業讓自己沒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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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明白自己爲什麼想辭職?

看起來這是一個特別簡單的話題,但是有必要深究一下答案。列出你對目前這份工作的所有不滿,包括薪酬、管理、福利、考勤、飲食等,越詳細越好;然後列出在這個工作上有哪一些是你喜歡的事情。比如部門的同事都很好,可以給你一定的學習空間等等。

然後,分析比較這兩份清單,看看你的離職原因有多少是出於情感因素。最後,從兩張單子裏,看清楚到底值不值得留下來,下一步需要找什麼樣的工作。

二、想明白是否必須離開目前的公司,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

在準備跳槽或換工作的時候,想一想是因爲錢還是覺得受到了委屈。如果是錢的問題,這種情況,就不好由別人來決定去留了。如果是受到了委屈,那麼你可以試着和你的領導溝通,是因爲工作分配不均,

還是目前的工作能力沒有提升,還是因自己想去承擔更多的責任,但能力上達不到,沒有分配給我們,還是我們需要去提高自己的能力。

如果你沒有很好的經驗或經歷去分析,那麼可以諮詢一個你信任的人,來協助你或幫助你完成此決定。如果留下來,你還能不能繼續得到改進和改變。

三、想明白自己離職後的計劃是什麼?

找到一份新工作,你可能需要做很多工作;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你需要有一定的計劃和安排,並且可能需要比你想象的要更長的時間;你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而不是簡單地在網上投遞簡歷,等待對方聯繫你。雖然說很多單位都在招人,但在疫情還沒有完全結束的情況下,大部分企業都在減員增效,找工作的人可能比以前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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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自己制定一個詳細的計劃,比如求職方向,未來想去的公司規模,面試時如何合理安排時間等;當你遇到自己喜歡的公司時,就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在企業面前展現最好的自己。

四、想想在這件事上你可以向誰尋求建議和幫助?

列出可以爲您提供幫助的相關人員名單,朋友、家人和過去的同事,他們有可能就在你所感興趣的企業工作。讓他們知道你可能不得不換工作,並幫助你一起尋找新的機會。

獵頭是另外的一種選擇,可以在一些網站上發佈你的求職信息,來獲得面試的機會。

五、思考一下,如何尋找到適合我們的公司與職位?

爲了給自己匹配更合適的工作機會,我們必須要重點關注與自己相關的公司,或者企業需要,我們這樣的背景和才能的公司職位;至少要讓公司對我們感興趣。

無論是薪水還是待遇,還是發展的機會,我們都需要了解清楚。這家公司能給我們帶來什麼,我們能不能得到這樣的面試機會。

六、想清楚怎樣才能在目前的情況下生存?

如果你決定辭職,可是如果我們沒有錢無法生存,縱然自己可以“居於陋巷而不改其樂”,也不能不爲家人考慮。如果這種情況,那就還需要堅持下去,直至有了下一步的'計劃,並且有了更好的機會,我們也做好了相應的準備是,這時任性的離職,纔是正確的選擇。

如果我們此時離職是茫然的,還未做好充分的準備,這是不要輕易離職的好,應該先保持原來的狀態繼續工作,雖然我們不必給現有工作100%的熱情,但卻必須做足夠多的事情來保住這份工作,因爲這樣我們才能很好生活下去,也許就會明白自己想要什麼,然後找到更適合自己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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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辭職時間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當然,如果雙方協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

2、不辭而別需要承擔責任嗎

如果您因個人原因離職,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司法實踐中會被視爲違法解除。依據勞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試用期的'離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辭職者需注意: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書面形式,但從舉證角度考慮,建議您不要偷懶,同樣使用書面形式通知。

4、提交辭職需注意的事項

1、建議使用“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辭職通知書”,不宜使用“辭職申請書”。因勞動合同解除權系單方權利,無需申請。如果使用“申請書”,司法實踐中可能會被認爲系您發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約,協商解除需雙方意思一致方可達到目的。因此,爲確保您辭職無礙,宜用“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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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辭職通知一定要公司簽收,您保留簽收的證據。如果您將辭職通知交給公司但未簽收,到時發生爭議時公司會反過來說您未通知即擅自離職,屬曠工行爲,這樣將對您非常不利。

5、如何確保簽收

直接通過快遞郵寄上述文件,並保留好郵寄底單,同時根據郵寄單號打印郵寄送達的詳細單,一併作爲證據保留好。

6、已依法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單位不同意辭職,如何解決

只要履行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可離職。

1、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這種解除權是不附加條件的;

2、根據勞動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不管是辭職還是離職,肯定都是要給單位打一聲招呼,同時按照單位的內部規定辦理相應的離職或者辭職手續。如果因爲勞動者沒有提前告知單位辭職,給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話,這樣的情況下單位也是可以要求勞動者作出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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