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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5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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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感情生活當中,對於離婚的案例一般都是因爲雙方有矛盾有糾紛,確實對於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話是可以進行離婚的,下面小編整理了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1

本省異地可以辦理離婚,但是該地必須屬於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

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則一般應當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如果被告不在國內或者宣告失蹤、死亡的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原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提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

異地可以辦理離婚,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如下:

一、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

二、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

三、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

可以,但異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離婚的途徑。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有兩種方式離婚。

一種是協議離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辦,不能異地辦。

另一種是法院離婚。兩人都離開戶口地,並且有異地居住超過一年的證明,可以在異地法院辦離婚,其他情況不能異地辦理。

異地訴訟離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原告在戶口所在地而被告已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由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雙方均在異地超過一年

在這種情況下,異地辦理離婚的手續是: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2

異地能不能離婚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即離婚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達成一致的情況下,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通過協議離婚方式離婚的,即使男女雙方身在異地他鄉,男女雙方也必須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則雙方均必須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因此,異地不能辦理協議離婚,但是在符合法定條件下,異地可以辦理訴訟離婚。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 第2張

異地離婚怎麼辦理?異地怎麼辦理訴訟離婚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雙方均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現在提起離婚訴訟,原則上應當適用上述第12條的規定

但應當區分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現居住地住滿一年以上,則另一方應當在一方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是如果一方與另一方分居後,在其現居住地未滿一年,則應視其沒有經常居住地,那麼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向另一方所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3

一、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之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離婚時,可以在異地辦離婚嗎?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二、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一) 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 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 雙方戶口證明;

2、 雙方居民身份證

3、 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本省異地能辦理離婚證 第3張

4、 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 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 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8、 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 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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