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2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如果自己沒有房屋居住的,是可以考慮租賃他人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是需要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的。有的出租房可能有各種各樣的問題,那麼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呢?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1

一、租房糾紛找哪個部門投訴

1、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2、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3、對嚴重影響、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情況又較複雜或不服裁決的案件,則可訴請人民法院審理。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二、租房糾紛該怎麼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經過雙方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調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羣衆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

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

2、房屋租賃糾紛仲裁

仲裁,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裏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

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

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於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

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爲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出租人出租房屋時,承租人可獲兩重保障:第一,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

第二,如果承租人不想購買的,也沒有關係,房屋買賣行爲,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說,即使出租人將房屋出售了,買方也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2

租房產生糾紛去哪裏投訴

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直接起訴。房地產租賃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涉及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租賃關係的建立,必須經過一定的程序。簽訂租賃合同是建立租賃關係必需的法律行爲,其主要條款必須具備。內容必須完善。

但由於有些租賃當事人缺乏法律常識,對合同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在簽訂合同時,對涉及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條款未作明確規定,造成了不履行合同的矛盾和糾紛

還有的爲了規避法規,偷漏稅費,對租賃行爲故意隱瞞,不申請、不報批、不辦理租賃審覈立契手續,由於沒有取得合法租賃的批准手續,以致在發生糾紛時才知道依法辦理租賃審覈手續的重要。

實踐中還有一些當事人,由於法律觀念淡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甚至故意侵犯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租賃糾紛。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 第2張

承租人與出租人就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有以下的救濟途徑:

第一,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可以私下協商解決,爭取糾紛的最快解決方式;

第二,找當地的社區、居委會等部門進行協調處理;

第三,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房屋租賃糾紛的解決與維權,首先要依靠合同,按合同約定行事。合同約定不明或合同違法與合同無效時,則按法律、法規、傳統慣例,公平原則,大衆認可的公序良俗來推定與評判事非與責任後果。

方式可以當事人自我協商;也可以申請相應的組織(居委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調解;還可以在前兩項無效或無力解決時向法院提訴訟由法院裁定判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租房糾紛一般是去當地社區、居委會等部門協商處理,如果不行的'還是去法院處理比較可行,很多地方都是沒有調解糾紛的資助的,起訴之前多收集相關證據。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3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違反《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由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對責任者給予行政處罰。

因此,租房糾紛應該找當地房管局投訴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法院調解。

租房糾紛哪個部門投訴 第3張

出租方的義務主要包括哪些

(1)修繕房屋。爲保證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應負責租賃房屋的修繕,包括零星維修和大修。大修後,出租人有權因房屋質量提高而適當提高租金。經同意由承租人修繕的,可以修繕費用充抵租金。

(2)繳納房產稅。除另有約定外,房產稅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繳納。

(3)出租人處分租賃房屋,應提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方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1)按約定交納租金。租金按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沒有規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則由雙方議定;

(2)合理使用和維護租賃房屋。不得私自轉租轉讓,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3)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出租方在什麼情況下有權收回房屋?

(一)正常的情況收回房屋——房屋租賃合同期滿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承租人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的,房主應當延長租賃期限。未約定租賃期限的,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允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搬遷確有困難的,可以限期讓其找房或騰出部分住房。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的房屋,租賃期內,該人死亡,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允許。

(二)特殊情形收回房屋——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租

如房主住房困難,而房客又有條件另找住房的,也可協商解除租賃合同,租賃期內,承租人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出租人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房租的。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