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5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現在很多人都是會離婚的,離婚的危害是很多的,離婚之後,如果夫妻雙方有子女,則會涉及到撫養費的問題,下面看看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及相關資料。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1

原告:馮某某,女,2007年11月22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x區川沙鎮益民路xx弄3號202室。

法定代理人:馮某某,女,1975年2月10日,漢族,住xx市xxx區益民路xx弄3號102室,系原告馮某某之母,身份證號碼:37028419xxxxx00823。

被告:陳某某,男,1967年10月12日出生,漢族,戶籍地:xx市xxx路xx弄14號202室,系原告馮晨葦之父,聯繫電話:1380166xxxx。

訴訟請求:

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人民幣2000元,

直到原告能獨立生活爲止,並補付原告出生至今的撫養費;

負擔原告今後醫療費、教育費的一半;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告與被告系非婚生父女關係,是被告陳某某(父親)與馮某某(非婚生母親)之女。被告與馮某某(母親)2006年相識,在工作中配合默契,終於發生了親密關係,20xx年11月22日原告在浦東新區人民醫院出生,出生之後一直由(母親)馮某某撫養,被告只給了幾個月的撫養費,經(母親)馮某某多次催付,被告還是拒絕繼續支付。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

原告認爲,自己尚在幼兒期,正在處於身體迅速成長和發育的時期,在此期間需要大量的生活費用,現在馮某某(母親)爲了照顧原告,無法正常去上班,所以原告的生活費用很難得到保障。

並且今後還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照顧原告,不久後原告就到了入學的年齡,因此僅靠母親(馮某某)一個人撫養一定會使其無法承受。況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以及相關司法解釋,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被告有義務撫養原告直到能獨立生活爲止。

綜上所述,原告、被告雙方因在非婚生子女撫養費上無法達成一致,從而無法協商解決此事,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如所請,以維護原告作爲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22年 月 日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2

原告:簡XX,男,XXXX年X月X日生,X族,住xx縣盧村鄉XX村XX組XX號。

法定代理人:簡XX,男,XXXX年X月X日生,漢族,農民,住址同上,系原告父親,聯繫電話XXXXXXXXXXX。

被告:吳XX,女,XXXX年X月X日生,X族,農民,住xx縣邱村鎮XX村XX組XX號,系原告母親,聯繫電話XXXXXXXXXXX。

案由:同居關係子女撫養糾紛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 第2張

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xxx年8月起至起訴之日期間的撫養費10615元(其中生活費每月300元,合計8700元,教育費1915元);

2、判令被告自起訴之日起按每月400元標準支付生活費及實際發生的二分之一教育費。

3、判令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年5月份,原告父親與母親在浙江省安吉縣打工時相識,並確立戀愛關係, xxx年9月18日,原告父母在xx縣盧村鄉XX村XX組舉行婚禮,但未依法辦理結婚登記。xxx年6月3日,原告在盧村衛生院出生。

xxx年8月,被告拋棄原告,不辭而別,原告父親多方尋找被告均無着落。xxx年10月,原告父親偶然發現被告在XX公司上班,經瞭解,被告已與XX公司下屬一負責人登記結婚。原告父親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撫養費遭被告拒絕。

綜上所述,被告遺棄原告,且拒不承擔原告撫養費,於法無據。故提起訴訟,請人民法院依法支持。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xxx年一月十一日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3

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責令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撫養費糾紛民事起訴狀範本 第3張

原告系被告親生女兒。2000年6月×日,被告與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夠維持。

但隨着近年物價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學及生活開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撫養費早已不夠。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獨自承擔原告的撫養費用非常困難。被告雖有較高的經濟收入,但基於與生母的關係惡化,拒不增加撫養費用。

爲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

具狀人:周小×

代理人:王××

年×月×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