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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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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離婚的時候是需要處理很多事情的,而且隨着我國離婚率的上升,而有孩子的夫婦則會關於孩子的撫養費問題產生一系列的糾紛。糾紛此類糾紛的方法有多種,下面看看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1

原告:李×,女, ×年×月×日出生,漢族,某市人,公司職員。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區某樓 聯繫電話:

被告:史×,男,×年×月×日出生,漢族,某市人,北京市某區某地

住所地:北京市某區某室 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史某由原告撫養。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撫養費1000元整。

3、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未婚生育一子。後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分居兩地。約定兒子由父親史某撫養,母親李某在不影響兒子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前提下,可隨時探望。並約定:兒子在寒暑假期間,由母親接走撫養。若此條款不能履行,則兒子的撫養權可變更爲由女方撫養。

兩人分開後,被告將孩子送到農村老家,託給孩子的爺爺奶奶來撫養。此後,原告每次探望兒子都遭到無理拒絕。07年暑假原告去接孩子,孩子爺爺竟然將孩子藏了起來。拒絕讓原告接走撫養。原告從兩人分開至今僅見到過孩子一次。

綜上所述,原告認爲,被告把兒子放在農村老家,並拒絕讓原告探望和撫養的行爲嚴重違反了協議的約定。該行爲不利於兒子的學習與成長,並嚴重損害了原告對兒子的撫養權和探望權。原告作爲母親思兒心切,經常以淚洗面。爲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訴至貴院,望貴院判決兒子由原告撫養。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2

一、子女撫養權糾紛起訴書

原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

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

訴訟請求:

1、依法分割同居期間所取得的財產。

2、判決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寫明雙方一起同居的事實、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狀況、子女狀況;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可以寫出對方的經濟狀況等。

二、協議離婚後能不能要回孩子撫養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6條第3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爲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一)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當另行起訴。

(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三)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 第2張

三、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傷殘,必然影響到對孩子的教育和照料,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不是“如何變更撫養權?”的問題,而是必須要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爲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有的父母離婚時爭奪撫養權不是爲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爲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爲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

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變更撫養權?關心孩子成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但是,變更撫養權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財產。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從事與其年齡相關的民事活動。父母離婚時,對於十週歲以上的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應當聽取孩子的意見。而在離婚時不滿十週歲,過了幾年,超過十週歲後,如果孩子明確表示願意跟隨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請變更離婚孩子撫養權。

4、有其它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這是個兜底條款,社會現實是複雜的也是在不斷髮展的,對於那些制定司法解釋時考慮不到的問題,司法解釋賦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在這裏,如何變更撫養權?法官可以根據自己對客觀情況的主觀認識來判斷是否應該變離婚孩子撫養權。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3

一、怎樣起訴要撫養費

可以通過訴訟主張撫養費,具體金額應考慮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不應超過對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孩子父親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5、如果您準備請律師,最好在一開始就去找律師諮詢。

撫養權糾紛民事起訴狀 第3張

二、撫養費官司怎麼打

打撫養費官司應該知道以下關於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以及支付方式的內容,然後根據以下規定去收集證據主張撫養費: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爲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一般起訴追索撫養費的,往往之前是協商約定撫養費的數額,這樣的情況下協商約定的內容雖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卻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因此無法向法院生效判決書那樣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具體怎樣起訴要撫養費,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要是你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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