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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認爲7到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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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認爲7到12歲,很多第一次當爸爸媽媽對於懷孕的一些症狀和孩子出生之後的育兒經驗都不是很瞭解,有很多不知道,不清楚的地方,所以對孩子各項事宜都非常的注意。以下分享皮亞傑認爲7到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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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兒童心理髮展的四個階段:

1、感知運動階段(出生-2歲)。相當於嬰兒期。這是語言和表象產生前的階段。

2、前運算階段(2-7歲)。這一階段還可再分爲象徵思維階段(2-4歲)與直覺思維階段(4-7歲)這樣兩個小階段。

3、具體運算階段(7、8-11、12歲)。

4、形式運算階段。亦稱命題運算階段。

擴展資料:

一、皮亞傑理論概述

在心理學上、特別是發展心理學上,由於各種不同的觀點,因而有各種不同的發展理論,皮亞傑在他的《智力心理學》一書中,對此做了詳細的論述。他列舉了五種重要的發展理論:

1、只講外因不講發展的,如英國羅素的早期觀點。

2、只講內因不講發展的,如卡爾·彪勒的早期觀點。

3、只講內外因相互作用而不講發展的,如格式塔學派。

4、既講外因又講發展的,如聯想心理學派。

5、既講內因又講發展的,如桑代克的嘗試錯誤學說。而皮亞傑則認爲他和這五種發展理論不同,他自己是屬於內外因相互作用發展觀,即他強調內外因的相互作用,又強調在這種相互作用中心理不斷產生量和質的變化。

皮亞傑認爲7到12歲

二、皮亞傑的發展階段論

皮亞傑的發展觀,突出地表現在他的階段理論的要點上:

1、心理髮展過程是一個內在結構連續的組織和再組織的過程,過程的進行是連續的;但由於各種發展因素的相互作用,兒童心理髮展就具有階段性。

2、各階段都有它獨特的結構,標誌着一定階段的年齡特徵;由於各種因素,如環境、教育、文化以及主體的動機等的差異,階段可以提前或推遲,但階段的先後次序不變。

3、各階段的出現,從低到高是有一定次序的,且有一定交叉。

4、每一個階段都是形成下一個階段的必要條件,前一階段的結構是構成後一階段的結構的基礎,但前後兩個階段相比,有着質的差異。

5、在心理髮展中,兩個階段之間不是截然劃分的,而是有一定的交叉。

6、心理髮展的一個新水平是許多因素的新融合、新結構,各種發展因素由沒有系統的聯繫逐步組成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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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亞傑道德發展階段理論

理論提出

皮亞傑根據兒童對規則的理解和使用,對過失和說謊的認識和對公正的認識的考察和研究,把兒童道德認知發展劃分爲四個有序的階段。

主要觀點

皮亞傑將人的道德發展階段分爲:前道德階段、他律道德階段、自律道德階段、公正階段。

1、前道德階段

前道德階段指兒童從剛出生到3歲的階段,皮亞傑認爲這一年齡時期的兒童正處於前運算思維時期,他們對問題的考慮都還是自我中心的。他們不顧規則,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規則。

2、他律道德階段

他律道德階段也稱道德實在論階段,指兒童從3歲到7歲的階段,這是比較低級的道德思維階段,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單方面地尊重權威,有一種遵守成人標準和服從成人規則的義務感;從行爲的物質後果來判斷一種行爲的好壞,而不是根據主觀動機來判斷;看待行爲有絕對化的傾向;贊成來歷的懲罰,並認爲受懲罰的行爲本身就說明是壞的,還把道德法則與自然規律相混淆,認爲不端的行爲會受到自然力量的懲罰。

皮亞傑認爲7到12歲 第2張

3、自律道德階段

他律道德階段也稱合作道德階段,指兒童從7歲到12歲的階段,皮亞傑認爲兒童大約在7~12歲期間進入道德主觀論階段,這個階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幾個特點:兒童已認識到規則是由人們根據相互之間的協作而創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們的願望加以改變的;判斷行爲時,不只是考慮行爲的後果,還考慮行爲的動機;兒童能較高地評價自己的觀點和能力,並能較現實地判斷他人。

4、公正階段

公正階段指兒童從12歲之後的階段,這個階段,兒童的道德觀念開始傾向於公正。皮亞傑認爲,當可逆的道德觀念從利他主義角度去考慮時,就產生了關於公正的觀念。

意義或啓示

皮亞傑的道德發展理論揭示了兒童道德發展的規律,爲培養兒童的道德觀念、情感和行爲提供了理論支撐,爲研究道德教育問題提供了一種思路和方法,對當代中國的德育工作有深刻的啓發作用。

1、兒童的道德發展具有階段性和連續性,針對不同年齡階段的兒童,要採用不同的道德教育方法和道德教育內容,防止一刀切的現象。

2、皮亞傑的道德發展發展階段中,兒童的'道德情感在不同的階段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在他律階段是對權威的絕對尊敬與服從的情感傾向,到自律階段是擺脫成人的強制,形成一種相互尊重的情感。

3、利用榜樣強化的方法,通過家長、教師的引導,同伴合作來促進道德發展,兒童可以通過觀察、模仿接受道德教育。家長、教師等成人的引導,給處於道德發展階段的兒童有一定的規則,讓兒童的道德判斷符合客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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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和發展心理學巨匠——皮亞傑

讓·皮亞傑(Jean Piaget,1896—1980),瑞士心理學家,發生認識論創始人。1918年獲得瑞士納沙特爾大學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爲《阿爾卑斯山的軟體動物》。皮亞傑於1921年任日內瓦大學盧梭學院實驗室主任,1924年起任日內瓦大學教授。先後當選爲瑞士心理學會、法語國家心理科學聯合會主席,1954年任第14屆國際心理科學聯合會主席。

此外,皮亞傑還長期擔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領導下的國際教育局局長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助理幹事之職。皮亞傑還是多國著名大學的名譽博士或名譽教授。

爲了致力於研究發生認識論,皮亞傑於1955年在日內瓦創建了“國際發生認識論中心”並任主任,集合各國著名哲學家、心理學家、教育家、邏輯學家、數學家、語言學家和控制論學者研究發生認識論,對於兒童各類概念以及知識形成的過程和發展進行多學科的深入研究。

皮亞傑認爲7到12歲 第3張

建構主義

皮亞傑的基本觀點是建構主義的認識論,他認爲知識既不是客觀的東西,也不是主觀的東西,而是個體在與環境交互作用的過程中逐漸構建的結果,爲此,皮亞傑認爲知識發展受三個基本的過程的影響,即同化、順化和平衡

他認爲個體每當遇到新的刺激總是試圖用原有圖式去同化,若獲得成功,便能得到暫時的平衡,如果原有圖式無法同化環境刺激,個體便會作出順化,即調節原有圖式或重新建立新圖式,直至達到認識上的新平衡。

對於學習的看法,皮亞傑提出學習從屬於發展、知覺受制於心理運演、學習是一種能動建構的過程、錯誤是有意義的學習所必需的、否定是一種有意義的學習五個觀點,其中在學習是一種能動的建構過程中,他提出學習並不是個體獲得越來越多外部信息的過程,而是學到越來越多有關他們認識事物的程序,即建構了新的認知圖式

皮亞傑認爲兒童在解決問題時如果能將知識同化到他已有的認知圖式中,知識就不會很快被遺忘,但這種同化只有在兒童積極參與建構時纔有可能發生,認知方面的積極參與,並不意味着兒童僅僅是擺弄某種材料,而必須在心理上積極參與才行。所以,學習所關注的,應該是兒童主動的心理建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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