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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8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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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對人體造成傷害後所認定的傷害等級情況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的判斷標準的,輕傷也算是比較嚴重的一種傷害了,下面爲大家分享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1

(一)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致:

1、神經功能障礙,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2、外傷性癲癇,藥物能夠控制,但遺留腦電圖中度以上改變;

3、輕度失語或構音障礙;

4、單側輕度面癱,難以恢復;

5、輕度不自主運動或共濟失調;

6、斜視、複視、視錯覺、眼球震顫等視覺障礙;

7、半身或偏身型淺感覺分離性缺失

8、一肢體完全性感覺缺失

9、節段性完全性感覺缺失;

10、影響陰的莖勃起功能。

(二)頭面部損傷致:

1、一眼低視力1級;

2、一側眼瞼下垂或畸形;

3、一眼視野中度缺損(直徑小於60°);

4、淚小管損傷,遺留溢淚症狀;

5、眼內異物存留

6、外傷性白內障;

7、外傷性腦脊液鼻漏或耳漏;

8、上頜骨、下頜骨缺損,牙齒脫落4枚以上;

9、口腔損傷,牙齒脫落8枚以上;

10、口腔或顳下頜關節損傷,輕度張口受限;

11、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12、一耳中等重度聽覺障礙;或雙耳中度聽覺障礙;

13、一側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14、鼻尖缺失(或畸形);

15、面部瘢痕形成,面積6平方釐米以上;或面部線條狀瘢痕10cm以上;

16、面部細小疲痕(或色素明顯改變)面積15平方釐米以上;

17、頭皮無毛髮40平方釐米以上;

18、顱骨缺損4平方釐米以上,遺留神經系統輕度症狀和體徵;或顱骨缺損6平方釐米以上,無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

19、頜面部骨及軟組織缺損8立方厘米以 [1] 上。

(三)脊柱損傷致:

1、頸椎或腰椎畸形愈臺,頸部或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2、胸椎畸形癒合,輕度影響呼吸功能;

3、胸椎或腰椎一椎體三分之一以上壓縮性骨折。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

(四)頸部損傷致:

1、瘢痕形成,頸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

2、輕度影響呼吸和吞嚥功能;

3、頸前三角區瘢痕面積20平方釐米以上。

(五)胸部損傷致:

1、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3、肺破裂修補;

4、胸膜粘連或胸廓畸形。

(六)腹部損傷致:

1、胃、腸、消化腺等破裂修補;

2、膽囊破裂修補;

3、腸繫膜損傷修補;

4、脾破裂修補;

5、腎破裂修補或腎功能輕度障礙;

6、膈肌破裂修補。

(七)盆部損傷致:

1、骨盆傾斜,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2、骨盆畸形癒合;

3、一側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縮;

4、一側輸卵管缺失或閉鎖;

5、子宮破裂修補;

6、一側輸尿管嚴重狹窄;

7、膀胱破裂修補;

8、尿道輕度狹窄;

9、直腸、肛門損傷,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礙。

(八)會陰部損傷致:

1、陰的'莖龜的頭缺失(或畸形)25%以上;

2、陰的莖包皮損傷,瘢痕形成,影響功能;

3、一側輸精管缺失(或閉鎖);

4、一側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縮

5、陰囊損傷,瘢痕形成50%以上。

(九)外陰、陰道損傷致陰道狹窄,影響功能。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3、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5、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6、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7、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9、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十一)皮膚損傷致癱痕形成達體表面積4%以上

輕傷量刑標準:

《刑法》 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則》 第11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間伙食補助、必要的營養等費用;

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2

打架什麼程度算是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5.1.3 輕傷一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 24.0cm2以上;

c、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e、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f、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徵;

g、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h、脊髓挫裂傷。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 第2張

5.1.4 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 8.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 10.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5.1.5 輕微傷

a、頭部外傷後伴有神經症狀;

b、頭皮擦傷面積5.0cm2以上;頭皮挫傷;頭皮下血腫;

c、頭皮創口或者瘢痕;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法律中的輕傷鑑定標準在上文中已經給的非常的明白,這個輕傷害也分爲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如果是輕傷二級的話,在處罰方面會比較輕。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3

構成輕傷的條件是什麼

構成輕傷的條件是: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致人輕傷的,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嚴重可能會構成故意殺人罪,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什麼情況下構成輕傷 第3張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第五條

輕傷一級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釐米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釐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釐米以上。

3、顱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4、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

5、腦挫(裂、傷;顱內出血;慢性顱內血腫;外傷性硬腦膜下積液。

6、外傷性腦積水;外傷性顱內動脈瘤;外傷性腦梗死;外傷性顱內低壓綜合徵。

7、脊髓損傷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礙(輕度、。

8、脊髓挫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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