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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1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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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在現實生活中,成爲一名共產黨員是非常光榮的一件事情,但是我們想要入黨,一般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下面爲大家分享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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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人員是可以入黨或重新入黨的,這要從三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第四款分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罪犯因犯罪被判刑,他們的部分權利被依法剝奪或限制;但當他們刑滿釋放後,他們除不享有被法律繼續限制的某些權利如擔當法官、檢察官等外,其餘的權利與其他公民都是平等的。

《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刑滿釋放人員同樣享有公民的這些政治自由。中國共***作爲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被《憲法》序言所確認的。因此,刑滿釋放人員要求加入或重新加入中國共***是其依法享有的政治權利。

其次,“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加入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並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公民包括刑滿釋放人員要求入黨,應當符合黨章的這一規定。

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

此外,“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依照規定。”該條規定表明:

其一,被開除黨籍的刑滿釋放人員可以重新入黨;

其二,被開除黨籍的刑滿釋放人員重新入黨有時間上的限制,而原來是非黨的刑滿釋放人員申請入黨則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其三,若被開除黨籍的刑滿釋放人員屬於“另有規定”的,則要遵從有關規定,不得重新入黨。

最後,根據黨章規定,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因此,黨員在政治上有着嚴格的要求,黨員在享有相應的榮譽和權利時,必須認真履行其義務。所有要求入黨的'公民應當堅定政治信念,嚴格按照黨員的標準要求自己,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與考察。

作爲刑滿釋放人員,鑑於其曾有違法犯罪的歷史,他們爭取入黨或重新入黨務必要洗心革面,爲之作出不懈的努力,相信黨組織的大門始終會向那些追求政治進步、符合條件的人敞開。事實上,多年來各地都有刑滿釋放人員入黨或重新入黨的鮮活事例,其中還不乏被評爲先進黨員、優秀黨務幹部的典型。

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2

依據我國黨章的規定,只要不年滿十週歲的我國公民,都可以自願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而有犯罪記錄的人入黨的,黨組織依據具體的情節確定是否符合入黨的條件。

《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一條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第二條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爲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

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 第2張

外出務工經商的人申請入黨流程

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申請入黨,若其有相對固定的工作單位或地點,應向現工作單位或經商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否則,應向其原所在單位黨組織或其戶口所在地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

其原單位黨組織或其戶口所在地黨組織要熱情接收外出務工經商人員的入黨申請,並負責對其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經常督促他們的學習,瞭解和掌握他們在外出期間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積極開展批評教育,當他們具備了共產黨員條件後,及時將他們吸收到黨內來。

外出務工經商人員也要經常、主動地向黨組織彙報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積極接受黨組織的培養教育和考察,爭取早日加入黨組織。

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3

對刑滿和勞改釋放人員除具備入黨的必須條件外,還要區分不同情況。

對於政治犯、慣犯或因嚴重刑事犯罪,造成重大政治影響和社會影響的人,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一般不宜發展爲黨員。

對於那些因偶然因素和單純因素犯罪或者過失犯罪、犯罪時年紀較小等情況,只要本人切實痛改前非,翻然自新,經過較充分、較深入的考察和考驗,確實具備了黨員條件,做出了突出成績和貢獻,本地、本單位工作又需要發展的,可以經過規定的培養和發展程序,予以發展,但在確定發展對象前,應當徵得上級黨委的同意。

入黨條件:

⒈、年滿18週歲以上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⒉、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

⒊、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

⒋、執行黨的決議;

5、按期交納黨費。

刑滿釋放人員可不可以入黨 第3張

入黨程序

⒈、個人申請;

⒉、組織培養(入黨對象培養考察期爲一年以上),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

⒊、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

⒋、支部審查,支部大會討論作出決議,報黨委;

⒌、上級黨組織談話瞭解、審批(預備期一年以上);

⒍、入黨宣誓;

⒎、預備期;

⒏、支部考察預備期,提出能否轉正意見,並報黨委;

⒐、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延長預備期;

⒑、轉正:個人申請;支部大會通過;報黨委審批;

⒒、延長期:支部考察延長期,提出意見,並報黨委審查,合條件的轉正,不合條件的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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