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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2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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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感情的事情是最難以讓人琢磨的,有時候感情的發展也是我們始料不及的,結婚後也還是會遇到很多的問題,以下看看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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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送給情人的財物是否可以要回

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認定無效。”

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根據我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以下兩種情形下向法院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法院將會支持: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爲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兩種行爲,且又不想離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通過上文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財物,作爲妻子是可以要回來的。

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

二、證明婚外情的證據是什麼

根據歸高人民法院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1、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覈對無誤的複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2、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覈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3、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覈對無誤的複製件;

4、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所以,有合法來源的錄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爲有效證據的,這就不包括電話清單和室內偷 着拍的牀上鏡頭了,因爲這些證據的來源是不合法的。當然,有合法來源的電話清單是可以作爲輔助證據的。

5、類似“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過錯方情急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重要證據;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筆錄;

7、公司單位查實員工的婚外情後,可能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

8、如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這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應該先做公證,再提交法院;

9、抓獲有超過普通朋友關係的行爲舉動(比如:擁抱、親吻,等),可通過拍照、攝像等收集證據。

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遇到了配偶有外遇的情況,我們在傷心的同時,一定要做好相關證據的收集,若是您不知道該如何去收集證據,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有關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避免出現人財兩空的情況。而對於丈夫送給情人的財物,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話,那麼妻子在發現之後是可以要回的。

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2

婚內丈夫向情人贈送大額財物妻子可以追回嗎

婚內丈夫向情人贈送大額財物妻子不一定可以追回。丈夫私自贈與的大額財物如果是丈夫一方的個人財產,那麼丈夫作爲所有權人,有權處分自己的個人財產,要回返還。如果小三受贈的大額財物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丈夫未經妻子同意擅自處分的,該處分行爲無效,小三應返還受贈的財物。

但是不用太擔心,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很廣,例如: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 第2張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另外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爲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如果妻子發現丈夫給情人贈送財物,從法律角度想追回並沒有那麼難。

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3

一、案例

小王(男)和小劉(女)是結婚多年的夫妻。小王經熟人介紹認識了年輕貌美的小麗,後發展爲情人關係。爲了討好小麗,小王贈與其多處房產、汽車。

後來,小王和小麗的關係被小劉發現。小王在妻子的逼問下交代了給小麗贈與財產的事情。小劉一紙訴狀將小麗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還丈夫小王贈與的全部財產。而小麗則覺得那是小王自願贈與的,不應返還。

二、法院認爲

1、婚姻存續期始於結婚登記,終於離婚登記、法院判決離婚或

配偶一方死亡。除雙方對婚姻存續期內財產歸屬作出約定,原則上該期間獲得的財產應爲夫妻共有,雙方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本案中,小王和小劉並未對婚內財產歸屬進行約定,因此小王爲小麗購買房產、汽車等財物花費的財產應屬於小王與小劉的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或妻非因日常生

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本案中,小王贈與小麗財產的行爲實質上是對夫妻共有財產的無權處分,並未獲得小劉的同意,事後也未獲得追認。再者,小王將夫妻共有財產贈與小麗的行爲違反了公序良俗,小麗取得訴爭房屋和汽車是基於其與小王之間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其取得財產主觀上並非善意,且不是有償取得,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法定條件。故小王贈與小麗房產與汽車的行爲無效。

三、法院判決

1、確認小王向小麗贈與房產、汽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2、被告小麗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房屋、車輛給原告小劉。

丈夫給情人的錢妻子能追回嗎 第3張

四、律師點評

小王與小劉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未對夫妻財產進行書

面的約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小王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未經妻子小劉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並向非善意的小麗贈與多處房產、汽車,侵犯了妻子小劉的財產權,應認定爲無效。

再者,婚外情關係有違公序良俗,爲社會所不容,也不受法律保護,基於婚外情關係的贈與合同違背公序良俗,亦應認定爲無效,小麗應返還涉案房產、車輛。

五、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爲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爲人因該行爲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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