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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1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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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現如今,因爲借錢而欠債的人有很,被催債的人也不在少數。那麼來看看如何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1

一、立案

起訴是去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登記,向法院起訴一般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去法院起訴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證明、起訴狀、相應的證明材料、並預交訴訟費用。

這裏要補充一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的規定,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但是在實務中很多原告都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碼和住址,從而影響了案件受理,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可以諮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戶籍所在地後,會自己去調查;也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開調查函到派出所打證明。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二、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訴狀後,會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即受理,並辦理相關立案手續。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收到訴狀之日起七日內向原告送達不予受理裁定書。

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收到傳票後,就要做好出庭參加訴訟的各種準備了,依照人民法院的傳喚,按時參加庭審。

三、接下來要走的流程

接下來就是開庭審理了,開庭分爲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這一步按照法官的指揮走即可。然後,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也可申請再審和申訴。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發生法律效力後,債務人未按照上述文書所確定的期間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於農村的房產一般只有宅基地證或土地使用證而無房產證,一般情況下是無法做抵押使用。所以欠債不還不能拿人家農村房屋抵償,但當事人雙方可以進行協商,倘若協商未果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爲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2

欠債不還能否拿對方農村房屋抵押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如果法院通過就可以強制執行。

一、農村房屋轉讓條件

1.受讓對象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2.受讓人沒有其他房產;

3.該轉讓房屋建造合法,並且該受讓房屋符合當地的標準;

4.房屋買賣應當申請,並經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二、農村宅基地上房屋的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只有該組織成員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從上述規定來看,法律雖未禁止農村村民出賣、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對售房主體卻有限制。 農村房屋買賣的出售方一般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村民,而購買方則存在兩種情況:一是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二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第2張

1.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又分三種具體情況:

(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的'宅基地標準;

(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3)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尚沒有分到宅基地。

根據一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規定,對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村民,再申請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對上列第二種情況,村民如再申請第二處宅基地時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也不應得到批准。至於第三種情況,則可依法申請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會出現兩種情況:

(1)城鎮居民:根據1999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第2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爲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1999年《江蘇省政府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的通知》也強調:禁止農民將住宅向城鎮居民出售。因此,城鎮居民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2)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只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纔有資格使用該組織的宅基地。因此,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民也不是農村房屋買賣合法的購買方。

三、農村房屋轉讓程序

1、房屋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採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並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房屋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並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3

一、欠錢用宅基地抵押可以嗎

欠錢用宅基地抵押當然是不行的,因爲農戶個人並沒有對宅基地的所有權,所有權歸集體所有,所以宅基地不能隨意處置。

二、我國的法律目前明確禁止宅基地抵押

儘管房子和宅基地都是農民的財產權,但農民對房屋享有的是所有權,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對宅基地沒有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如《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不還錢怎麼起訴他 還涉及到宅基地抵押的問題 第3張

同時,我國法律還明確禁止宅基地的抵押,如《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等。另外,我國出臺的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也從來沒有允許宅基地可以抵押。

三、住房可以抵押並不意味着宅基地可以抵押

有觀點認爲房地一體,不可分割,認爲“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因此房屋所有權抵押的,土地權利應當一併抵押,或者說土地權利抵押的,房屋所有權應當一併抵押。這種觀點從法理上看是正確的,但是不符合我國目前房地分離管理的體制,不適用於宅基地。相關法律對房、地一併抵押的規定並不包括宅基地。如《擔保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可以看出該條規定的只是針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及經營性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再如《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併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爲一併抵押”。

該條也只是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並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權。

通過閱讀以上內容,大家可以知道,欠錢用宅基地抵押是違法的,在現行的物權法中,明確的規定了,宅基地的使用權人只有對宅基地的佔有權和使用權,而且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其他集體所有權土地是不得進行抵押的,同樣在擔保法中也有類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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