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係約定協議,在我們的生活或者是工作中,其實遇到的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們都可以採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以下了解夫妻關係約定協議。
夫妻關係約定協議1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爲:______,丘地號爲: 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爲:___,丘地號爲: 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男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 )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第五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六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七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八條、附則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關係約定協議2
夫妻之間的約定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甲乙雙方已於 年 月 日辦理結婚登記結爲夫妻,爲兌現雙方百年好合之承諾,互相督促履行夫妻忠實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則視爲對另一方的不忠實,應承擔本協議第三條所約定之責任:
1、與某異性聯絡過度頻繁,通信聯絡,過度關心切無法給出合理解釋的。(比如給對方買東西,甚至還給對方父母買東西)。
2、刻意隱瞞,欺騙對方,故意刪掉一些聊天記錄或者信息。
3、對外故意隱瞞婚姻狀況,不承擔家庭責任的。
4、賣淫等行爲。
5、與異性的偶然性行爲。
6、與異性長期同居,通姦等行爲。
7、一方出現配偶所不知曉的婚戀關係或者血緣關係的兒女。
8、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是第三者,並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證明的。
9、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污穢言語、圖片、視頻等信息來往或經勸阻不知悔改的。
10、一方父母幫助一方隱瞞婚姻或去相親的,導致婚姻破裂的。
11、出現以上10種情形之外,在一般的倫理道德所不能接受的情形的。
三、出現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過錯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精神補償費人民幣二萬元。補償應從個人財產中支付。從共同財產中支付的,應爲四萬元,並視爲共同財產中的四萬元約定爲個人所有。
處罰可以溯及既往,也即事後發現以前曾有過違反情形的,可以累加處罰。
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明的情形,雖並不必然表明違反一方有出軌情節。但足以說明違反一方未能正確處理好人際交往關係,未能注意到配偶的特殊情感需求。仍應受到處罰。
五、接受處罰後,能夠虛心承認錯誤,並積極改善夫妻關係的,可以酌情退回處罰,但不返還給個人,而是作爲家庭度假基金。此條約定,並不表示鼓勵犯錯,只是表明雙方對婚姻的.珍惜態度。
六、處罰超過三次的(含三次),視爲雙方自願將全部夫妻共同對產約定爲另一方所有。此條約定,不以離婚爲前提,只是雙方認爲違反一方已無管理好夫妻共同財產的自律能力。並且,不因相關財產未交付或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而影響夫妻共同財產歸另一方所有的約定。財產未交付或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視爲雙方同意暫時由違反一方保管。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關係約定協議3
簽訂夫妻忠誠協議要注意什麼
建議約定的內容:
1、將婚前財產約定爲婚後財產,合法有效,可以作爲法院裁判的依據。
2、約定具體的過錯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出軌、婚外情、家暴、賭博等。
3、根據支付能力、當地社會生活水平可以約定適當金額的賠償金、補償金。
4、約定房產的贈與時,應及時辦理過戶登記。
避免約定的內容:
1、以離婚爲條件的約定,存在因《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而被認定爲沒有生效的風險。
2、避免出現限制某方婚姻自由的字眼,如“不得離婚“”提出離婚者”。
3、撫養權問題——撫養爲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因協議而排除。
4、過分增加某方義務的條款,如淨身出戶、高額賠償金等。
簽訂夫妻忠誠協議要注意什麼
一份合法有效的“忠誠協議”不是寥寥幾句就能概括的,此時法律專業人士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否則,本應占據優勢地位的無過錯方拿着部分甚至全部條款無效的“忠誠協議”去主張權利,得到不予支持的結果,就太唏噓和遺憾了。
目前,有關“忠誠協議”的效力問題還未有法律、司法解釋的明確規定,這也導致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裁判標準不一,有認定協議有效的,有認定協議無效的。如果確實想通過簽訂忠誠協議增加一點保障,那麼建議在簽訂協議時注意以下方面:
夫妻忠誠協議要不要簽訂
夫妻忠誠協議,是指鑑於婚姻雙方不信任或爲提醒雙方避免出現不忠誠行爲,所簽訂的書面協議,協議中往往約定違反忠誠義務一方(即所謂的“出軌方”)要向另一方承擔賠償金,或是部分或全部放棄夫妻共同財產。
近年來,夫妻間簽訂“忠誠協議”越來越常見,司法審判實踐中對於“忠誠協議”的態度也越來越開明,基本上從最早的認爲“忠誠義務屬道德義務而非法律義務”,轉變爲“忠誠協議也是一種合同,如無無效事由,應受法律保護”。
近年來夫妻間簽署“忠誠協議”的現象大量涌現,這體現了民衆法制意識的提高和進步,但只有正確運用法律工具,才能真正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至於要不要簽訂,應在雙方自願的原則下,自己考慮好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