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來源:星女圈    閱讀: 6.38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在我們的生活中,當發生糾紛而且私下無法協商解決的時候,我們都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下面爲大家分享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1

一、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訴訟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身份證以及證明被告的資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二、自己怎麼去法院起訴

確定管轄法院,起訴欠款人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等。

起訴方式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起訴方式有書面起訴和口頭起訴兩種。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纔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起訴狀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的書面依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自然情況。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這部分內容反映雙方當事人的身份情況,使原、被告特定化。

(2)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原告要在起訴狀中寫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包括法律關係存在的事實、發生糾紛的事實、提出訴訟請求的理由等。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原告能提供具體而明確的,足以使被告區別於他人姓名、名稱、地址等信息,即使沒有被告的身份證號碼,人民法院也會依法登記立案。在實際中,能使被告區別於他人的信息很多,如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社會關係、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其他戶籍登記內容等等。信息越多,越利於確定具體的被告。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2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第2張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3

自然人(個人)起訴時應提交的材料

1、起訴狀,也稱起訴書,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必務的,用以說明案件情況及我方主張的法律文書。(具體寫作,請參閱本人編寫的《民事起訴狀的基本格式及寫作要領》一文。

需要提交:起訴狀正本1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即有幾個對方當事人就提交幾份,然後再加上給法院的1份。)

2、證明當事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提交:身份證的複印件1份,沒有身份證的,也可以提交臨時身份證複印件和戶口本複印件。

如果有對方的身份證或戶口本複印件,也可以一併提交。如果確實沒有,有對方的姓名和住址的,在起訴狀中寫明即可。

3、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

需要提交:證據的複印件各1份,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例如:離婚案件要提供結婚證複印件、債務案件要提供借條、欠條複印件等。原件一般在法院開庭審理時再提交。

4、授權委託手續。

如果受託了是律師作爲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和律師事務所的公函1份。

如果委託了非律師作爲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權委託書1份及受託人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

當然,任何案件,當事人都可以不委託代理人,完全由自己進行處理。

起訴要準備的材料 第3張

法人(單位)起訴時應提交的材料

1、 起訴狀正本1份,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注意加蓋公章,並且由法定代理人簽名。

(與自然人起訴的要求相同)

2、營業執照的複印件1份。

用於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作用與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相同。)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1份,由單位出具,加蓋公章。

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1份。

4、證明訴訟請求的基本證據。

因案件不同,所提交的證據也不同。基本證據即可,不需要全部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訴的要求)

5、授權委託手續。

有則提交,沒有委託的,則不需要提交。(其他同自然人起訴的要求)

注意事項

起訴狀要簽字或捺指印。單位要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材料一般只提交複印件即可。如果法院工作人員要求提交原件,注意向其索要證據收條。

身份證複印件一般要求兩面同時複印在一張紙上。

法院收取材料的頁面格式要求爲A4打印紙大小。如果小於A4紙,要在空白A4紙上進行粘貼。如果大於A4紙,要進行摺疊並粘貼在A4紙上,但不能影響打開。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