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

來源:星女圈    閱讀: 5.09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離婚之後孩子也是需要安頓好的,子女撫養費,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下面看看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及相關資料。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1

一、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怎麼判決

1、子女撫養費,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判決原則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給付;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按20-30%比例給付;

(3)有特殊情形的,可以按上述比例適當增加或者減少。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

二、離婚後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1、實踐中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變更孩子撫養權:

第一,孩子父母雙方簽訂變更撫養權協議,重新約定撫養費、探視權等內容,直接變更子女撫養權。

2、現實生活中,因變更撫養權之後要辦理戶口遷移,工作人員會通知說要先通過公證來變更,辦理公證時,還需要提交身份證明、離婚證、孩子身份信息、變更撫養權協議書。

第二,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是,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通過訴訟變更撫養權,要符合法定變更撫養權的條件,不然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3、另外,變更撫養權只能通過協商變更和訴訟變更,沒有跟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能擅自變更撫養權,出現這些情況將按照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擅自變更撫養關係的處理方式有如下:

(1)帶走孩子有正當理由的,應該通過起訴的方式變更撫養權,由法院確定是否變更撫養關係。

(2)孩子因受歧視、虐待等原因,自己躲避到另一方家中,表示不願意再跟撫養方生活,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子女起訴,要求法院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3)帶走孩子沒有正當理由,經說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法院會對帶走孩子一方採取強制措施,因此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要通過合法的方式,避免被追究責任。

依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的規定,法院判決子女撫養費的原則包括: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給付;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按20-30%比例給付。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2

一、如果有兩個孩子離婚怎麼判撫養權

1、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八週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徵求孩子意見。

一般來說夫妻離婚有兩個孩子的話,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是判決一人撫養一個,撫養費根據孩子年齡大小可以互相抵消,年齡相差不大的話,基本上都承擔自己撫養的子女撫養費。

不需要承擔對方撫養的子女撫養費,如果兩個小孩年齡相差比較大的話,法院可能會判決撫養年齡大的小孩的一方,要給付撫養年齡小的一方一些撫養費。

但如果兩個小孩都要,首先夫妻要自行協商,法院一般不會強制判決兩個小孩都歸一方撫養的。當然瞭如果一方自願放棄小孩的撫養權,那麼兩個小孩的撫養權可以都歸另一方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 第2張

二、離婚時孩子撫養權評判標準

(一)孩子不足兩週歲

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週歲以上

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爲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八週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願。

3、考慮孩子的.意見並不是八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3

法律分析: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的標準根據雙方實際情況而定。關於撫養權的歸屬和撫養費的標準,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進行判決。

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直接撫養,兩週歲以上的以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爲原則;撫養費的標準要根據子女的需要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綜合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孩子怎麼判撫養權撫養費 第3張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