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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同居犯法嗎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4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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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同居犯法嗎,在現實生活中夫妻因婚姻家庭生活造成的糾紛是非常多的,而有些糾紛是可能會構成刑事犯罪的,例如重婚的行爲、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爲等。下面來看看重婚同居犯法嗎?

重婚同居犯法嗎1

非法同居如果不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重婚罪,只有以夫妻名義生活的纔會構成重婚罪。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非法同居指男女共同生活,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爲他們是夫妻,這樣是不構成重婚罪的。

但是也有一些情況屬於重婚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明確指出,最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同居關係視爲重婚的情況: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且實際同居的;

重婚同居犯法嗎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並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雖沒有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較穩定同居關係且生兒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係,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

重婚罪的刑事責任

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爲。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爲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中國《婚姻法》與現行刑法相適應,在第45條中明確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

重婚同居犯法嗎2

婚內和別人同居屬於重婚罪嗎

當事人在婚內與別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的,會形成事實的婚姻關係,是屬於重婚罪的行爲表現之一,會構成重婚罪。

認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與第三人結婚。

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認定,因爲婚姻一方進行了兩次結婚登記,屬於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兩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關係之前不可以再次與他人進行結婚登記,否則構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這是針對婚姻中出現的第三方的一種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對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選擇與之進行結婚,那麼也會被認定爲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

重婚同居犯法嗎 第2張

3、有配偶者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

這是大家比較常諮詢的問題,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與他人同居,這種情況能否認定爲重婚罪應當依據是否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同居,那麼是可以認定爲重婚罪的。

注:並非只有進行兩次結婚登記才構成重婚罪。

重婚罪會被判幾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

2、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重婚同居犯法嗎3

已婚同居屬於重婚罪嗎

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已經結婚的男女如果以夫妻的名義與其他人同居的,是會構成事實婚姻的,可以按重婚罪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姻。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重婚同居犯法嗎 第3張

重婚罪的認定方法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爲,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爲問題的批覆》中指出:“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爲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爲是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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