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健康生活 > 生活保健 >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來源:星女圈    閱讀: 8.04K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人去世了,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非常悲傷的事情,出於孝順很多人都會遵守一些約定俗成的習慣,而沒個地方對於去世都有着自己的風俗習慣。以下分享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1

百日祭顧名思義就是人去世之後第一百天的拜祭。這個百日祭就像我們小孩剛剛出生時的百日宴一樣。當然他們代表的意義是相反的,百日宴是對新生小生命的慶祝,百日祭則是對生人的緬懷。

百日祭和百日宴是不同的。百日宴是在家大擺流水宴席,請親戚朋友一起來慶祝,搞得熱熱鬧鬧的。百日祭的進行則是,在家買好金銀蠟燭,帶着家中的成年人,一起道去世的人的墳墓上拜祭。焚燒買好的金銀蠟燭,在墳墓面前和訴說心裏話。

形式雖然簡單,但是意義是很大的。對於生者而言,百日祭的舉辦是爲了抒發自己心中的傷感。將自己對去世之人的情感宣泄出來,同時也可以通過這個形式表達出心中的哀思。百日祭的舉辦是我們祖先傳下來的,在古代這個時候,人們要穿着孝服,給先人上供的。到了現代雖然沒有那麼講究,但是最起碼的燒香還有要的。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用古代的說法而言,人去世之後是去往另外一個世界的居住。在百日祭燒紙錢是有講究的。對於生者而言是一種對亡者的緬懷,然而對於亡者而言,在另外一個世界生存也是貨幣的。人們燒的紙錢就是在另外一個世界流通的貨幣,在百日祭燒過去,可以讓另外一個世界的人們生活的更好一些,同時也是通過這種方式告訴另外一個世界的亡者,生者還記得他們,還很想念他們。

這些神祕的葬禮文化都是老一輩代代相傳的,不過隨着現在人們大多都背井離鄉,投身大城市尋找工作,這些文化也隨之改變。在百日祭要是家中比較忙的,就會選擇在家門口起爐子,由家中的長輩焚燒紙錢,表達對亡者的哀思。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2

人死後爲何會有七期百日之說?每一個期代表什麼意義

做七 “做七”也稱“做期”。人死之後,民間有做“七七”的習俗,七七四十九天,也叫“七期”。從亡者死日算起,每七日爲一期,期滿之日,孝家擺供品請亡靈回家“吃飯”,上墳燒紙敬香。“七期”一般以一、三、五、七期爲重。

民間說四十九天之內,是亡靈到處遊蕩的期限,孝家按時做七,源源不斷地供應紙錢,不讓亡靈在陰間受困。有的大戶人家在頭七、三七、七七還請法師動鼓樂做道場頌經,俗稱“應期”,也稱“做壇場”,通過做壇場頌經超度亡靈,減輕亡者在陰間的磨難。

敬百日 人死滿一百天,孝男孝女辦一桌酒菜接亡靈回家受香火,俗稱“叫飯”。到午後或傍黑,後輩子孫及親友們再拿香紙到墳上焚燒,稱爲“敬百日”。出生有百日之慶,死後也當有百日之祭。民間把滿百日作爲人死之後的紀念日是有一定意義的。再說人死滿了百日之後,後輩子孫失親之痛漸漸淡忘減輕,家庭生活也將逐步趨入正常。

三七五七是民間常見的祭奠習俗。其大致內容是:人死後,親屬每七天設齋會奠祭(或稱追薦)一次,前後七次,共七七四十九天。民間俗信對此尚有種種講究,如第一個“七”稱頭七,例由兒子爲亡父(母)設木主焚紙錢,延請和尚誦經;二七則請道士還受生經;三七、四七俗稱“散七”,可由外甥、侄輩來做;

五七倍受重視,另有“回煞”儀式;六七由女兒備酒飯,無女則由侄女;七七稱“斷七”,由喪家供奉酒菜祭奠,並誦經除靈等。事實上,做七習俗並不是儒家所倡導的傳統喪葬禮俗的內容。有關做七習俗的來源及其信仰內涵等問題,至今聚論紛紜,尚無定論。

民間相傳,做七習俗始於唐初,大致情節是:唐太宗李世民臨終前曾囑咐太子:死後每隔七天須由親人爲其擺一次薦宴,燒一回紙錢,前後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靈魂得以順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辦,尤應豐盛,等等。太宗死後,太子遵旨一一照辦。

其後公卿百姓紛紛仿效,由此形成做七習俗。這種故事當然於史無徵。有人指出,做七習俗雖然自唐初起盛行,但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爲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爲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爲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衆範圍,走向世俗化。爲何要規定“七”爲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爲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

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慼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第2張

相反,也有人認爲做七習俗本於道教。從該俗的實踐看,做七既請僧衆誦經,也請道士誦經,而民間關於做七由來的種種解釋,多與道教的地獄結構及功能的宣傳相吻合。清趙翼在《陔餘叢考》卷三十二還結合做七習俗起於元魏、北齊的歷史背景來對此論證:“按元魏時,道士寇謙之教盛行,而道家煉丹拜斗,率以七七四十九日爲斷,遂推其法於送終,而有此七七之制耳。”

他還引證《韓琦君臣相遇傳》:宋仁宗駕崩,英宗初即位。光獻太后對宰臣韓琦說:“當初立他(指英宗)爲皇太子時,臣僚多有言不當立者。恐他見後心裏不好,昨因齋七,並焚於錢爐矣。”

這個引證別有深意——衆所周知,宋朝自太宗以後,道教一直備受尊崇,到真宗時更受到無與倫比的偏愛,還出現一個所謂“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趙玄朗,成爲趙宋皇家的.祖宗,從而使道教躍居“國教”地位。如果做七是佛教所創,很難想像會替已故皇帝行此奠儀的。

還有人認爲做七習俗源自先秦時代的“魂魄聚散說”:人之初生,以七日爲臘,一臘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爲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義就是祭送死者。

此外如天以陰陽二氣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萬物,謂“七政”,人得陰陽、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氣亦惟七;以及《易·系·復》曰“七日來複”,《禮記·檀弓上》日“水漿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來,也都是後世做七習俗的信仰內涵所在。不過這些觀念和舊禮又是怎麼具體變成做七習俗的呢?仍是一個迄今無人作出說明的疑問。

還有人推測,做七習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時“國人”於父母葬後迎其魂靈於殯宮的祭祀儀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靈得到安息。按禮制規定,舉行虞祭的時間和次數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區別,士之喪三虞,大夫之喪五虞,諸侯之喪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爲期。

到了“禮崩樂壞”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諸侯的七虞之禮。再往後,秦並六國,改朝換代,只要有條件誰舉辦七虞都行,最終流變成了通行民間的做七習俗。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3

老人安葬後爲什麼要做百日、週年,以後歸爲常規祭祀?

下葬時,先由孝子挖三鋤,謂“開穴”; 葬穴挖成後燃芝麻秸“暖井”。

安葬後要做七七四十九天,孝子不理髮、不修面,謂之“養孝”;五七需由孝女來做;安葬後要做百日、週年祭祀,以後歸爲常規祭祀。下葬時穴底要平整,大頭低對大兒子不利,小頭低對小兒子不利。棺木入穴後先由長子用衣襟包第一抔五合土覆棺,其它親人隨之。

擡棺材到別人門口要放鞭炮。老人彌留之際須穿“上路衣”,老人彌留之際親人力求到場“送老(終)”。棺木一般都要在老人生前早早準備好。忌席上擺上三個菜,俗稱過去死囚徒斬首前吃法。泥鰍、鱔魚等沒有鱗的魚,因其形狀像龍,不能用作祭祀;黃鱔尾巴是尖的,是“絕尾巴”,用作祭祀恐怕要絕子嗣。

裝殮時嘴裏不能空着,古代有含玉習俗,後代有含飯糰忌給死者穿黑色衣服,會變成驢;死人忌以裘皮之類做裝裹,恐怕來世託生獸類。死者棺內腳忌懸空,要踏在棺板上,頭忌頂棺板,要隔以衣物。兒子爲父親一般要服喪三年;守喪期親友互不拜年;守喪期忌走親訪友;守喪期穿白鞋。

人死後百天很重要嗎 第3張

守靈時忌貓跳上屍體,以免屍體受嚇抱住旁人,可使之抱住扁擔解之。嬰幼夭亡禁入祖墳;夭亡者忌葬於比祖墳高的地方,只能葬於低窪處。異地死亡得設法擡回家中,不得做“門外鬼”; “冷屍入村敗到底”,身死異地者只能停屍於村外;凶死在外的,忌停屍於堂。辦喪酒宴請親友幫工,筵席散,禁忌言謝,不予挽留。

參加完喪事儀式忌徑直回家,須到其它場所兜個圈子;忌邀同去弔唁者到家中。忌死者屍體不僵,屍軟後代不發。棺材下喪時,忌墓坑中有水,有垃圾污物。

有喪事、火災之家,7日內忌串門。挖墳井忌動土後又換往他處。棺木一落入墓穴就不準再移動;下葬時,忌諱送葬者的人影投入墓穴,就等於殉葬。喪時忌流淚在屍上,否則該人將發瘋。孕婦忌看喜喪事,切勿手觸棺木,否則嬰兒會夭折。忌流淚於夭折之嬰兒屍上,否則再生者亦將夭折。

葬期忌“重葬日”: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不許寡婦,產婦參加喪葬;女人不能上碑。再婚夫妻不同葬;結髮夫妻生則同衾,死則同穴。

健康養生
生活保健
常見疾病
女性健康
單身
戀愛
婚姻
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