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殖合作協議書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就觀賞魚養殖事宜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賈文利漁場;觀賞魚養殖
二、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誠合作、各盡所能、風險共擔
三、合夥方式:
三方共同出資,其中
甲方:以提供養殖場地、養殖用水、養殖用電以及勞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丙方:以提供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飼料的方式出資,佔出資總額三分之一。
四、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甲方:負責保證養殖生產所需場地、用水和用電,負責養殖日常管理及生產設施維護。
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丙方:負責種苗、飼料的選購,負責養殖技術、生產、銷售。
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各方面收支的財務管理,做到詳細透明。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按各自投資比例分配;
3、債務由共同財產承擔,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出資比例承擔。
4、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雙方協商
六、合夥期間約定:
1、任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壞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有其他人要求入夥時,需承認本協議,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在合夥人死亡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合夥人不得私自轉讓其合夥份額。
5、一個養殖週年結束,任何合夥人因投入資金困難要求退夥時,經其他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夥。如果中途退出,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
七、協議終止:
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
2、其他外界不可抗原因導致協議終止。(如法律法規、市場原因等)
八、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時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而導致合夥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九、以上事實清楚,甲乙丙三方無異議。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合夥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並各一份。本協議自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甲方:瓊海時達漁業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LABUAN FOOD INDUSTRIES SDN BHD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兩方合稱“雙方”,各稱“一方”。
鑑於,甲方擁有養殖相關的先進資源、技術;乙方擁有適於養殖的場地並且希望甲方代爲管理以進行水產養殖;甲乙雙方自覺自願遵守本協議的條款條件開展水產養殖合作活動。
第一條 合作方式
1.1 養殖品種、數量
(b) 產品養殖週期爲: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期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
(c) 產品交貨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產品收購價格最低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合作期內,甲方負責提供:
(a) 種苗,種苗的成本由_____支付;
(b) 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工作人員,上述人員的工資由______支付;
(c) 其它雙方確認的由甲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合作期內,乙方負責提供或辦理:
(a) 養殖場所,養殖場所保證持有符合水產養殖的一切資質和許可,並保證本協議期間內水質無污染,適於養殖;養殖場所的維護費用由______支付;
(b) 甲方技術人員及其它相關工作人員的辦公和住宿場所,租賃費用由____支付;
(c) 包括但不限於網箱等養殖所必需的設施,設施的維護費用由_____支付; (d) 飼料,飼料需要符合中國及養殖廠所在地的質量標準,飼料價格定爲馬來西亞元/公斤,由乙方先行墊付,再由甲方於所得利潤中扣除;
(e) 種苗進口的所有入關手續、中方船舶進港許可證、船員簽證、代爲辦理生活用品(加油、加水等);乙方還需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與合作有關其它手續;
(f) 推薦當地僱傭勞務,該勞務須經甲方確認後方可錄用
(g) 其它雙方確認由乙方提供的物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費用和利潤分成方式
(律師建議:鑑於甲方是在乙方水塘進行養殖,相對風險較大,茲建議設定管理費,由乙方於固定期限支付給甲方,可保證甲方承擔較小風險。)
2.1 本協議存續期間,乙方每年支付甲方管理費________(馬來西亞元/年),第一次管理費支付於本協議生效日後7個工作日內。
2.2 雙方約定,水產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場的所有權歸屬____,養殖附屬設施的所有權_______________。
2.3 養殖銷售提成方式:
2.4 捕撈銷售提成方式:
2.5 如果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代加工,收費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 捕撈、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a) 捕撈方式:
(b) 運輸方式:
(c) 費用承擔:
第三條 雙方義務
3.1 甲方義務
(a) 提供質量合格的種苗,保證種苗達到檢驗檢疫標準,並且負責種苗出關的各項手續;
(b) 盡職盡責進行養殖活動,並對養殖場所和乙方提供的辦公場所和住宿盡到合理使用和保護義務;
(c) 如因特殊原因推遲捕撈或“休藥期”未滿等原因,甲方應當預先告知乙方做相應調整;
(d) 如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e) 如乙方提供的物資有問題,甲方應主動與乙方磋商解決辦法;
(f)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甲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乙方義務
(a) 負責種苗入關的檢驗檢疫及其它各項手續;
(b) 嚴格履行本協議1.3條各項義務;
(c) 按時支付甲方的管理費;
(d) 保證養殖場所的日常維護和安保工作,發生問題24小時內到場解決,確保養殖的'正常進行;
(e) 保證所需附屬設備的及時提供;
(f) 保證辦公場所和住宿條件達到甲方要求,並且負責協助甲方和業主進行上述辦公場所和住宿的日常維護和修繕;
(g) 保證本協議存續期間養殖活動的正常進行;
(h) 其它雙方協議應由乙方履行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甲方違約責任:
(a) 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養殖,或因甲方原因導致水產品檢驗檢疫未達標而不能交售的,甲方退還乙方的管理費用,並支付管理費用___%的違約金;
(b) 未按照雙方同意的捕撈通知單捕撈,應承擔_____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c)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甲方應支付乙方應付款的__%滯納金, 直至實際支付爲止;
4.2 乙方違約責任:
(a) 未按照本協議第二條進行利潤分成的,乙方應支付甲方應付款__%滯納金,直至實際支付爲止;
(b) 未履行3.2條(a)款義務導致甲方種苗無法入關,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c) 未履行3.2條(b)、(d)、(e)、(f)和(g)款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實際損失;
(d) 未履行3.2條(c)款義務,乙方應每日支付管理費0.5%的滯納金,直到實際支付管理費爲止;
(e)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免責條款
5.1 不可抗力
如戰爭、洪水、颶風等不可預見且無法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在各自盡到合理注意和保護義務後,互不負違約責任,並且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但是罷工不能被看做不可抗力,如因乙方推薦員工導致的罷工,甲方有權隨時解僱上述員工,乙方應承擔甲方所受損失。
第六條 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6.1 本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年。
6.2 本協議的終止
(a) 本協議到期且雙方不再續約;
(b) 一方違約,雙方在其違約發生日起60日內無法達成解決意向,未違約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c) 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協議。
第七條 其它
7.1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約定提交_____仲裁委仲裁解決;
7.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視作本協議的一部分,和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7.3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開戶行: 開戶行:
銀行地址: 銀行地址: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爲準) 畝,地租爲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戶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羣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爲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項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規,決定聯合建立河蟹養殖基地,主要從事河蟹養殖項目。
2、養殖基地地址: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經營場地,乙方提供技術和養殖管理。經營地點: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投資方式及比例分配
1、經雙方協商,共同投資XX萬元進行河蟹養殖項目投資,甲方出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乙方投資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
2、爲確保本項目能夠如期、正常運轉,甲乙雙方出資款項必須在以下期限前入賬:
第一期:在20xx年XX月XX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二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第三期:在 年 月 日前入賬,出資金額XX萬元,佔投資比例的XX%,甲方出資XX萬元,乙方出資XX萬元。
3、如需追加投資,由甲乙雙方按原投資比例或雙方協商後各自重新追加。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養殖的經營場地、辦公、食宿場所設施。
2、甲方負責辦理當地有關經營手續。
3、甲方負責養殖基地的經營、採購、銷售及財務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殖基地建設指導、技術服務,且可根據情況配備相應的技術人員,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辦公場所,不提供勞務費用。
2、乙方應積極維護甲方的形象及信譽,必須保證養殖的品質及技術的成熟。
3、乙方無權銷售給產品,必須交由甲方進行統一銷售。
六、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作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淨利潤在XX萬元以內,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淨利潤超出XX萬元,超出部分按甲方XX%;乙方XX%進行分配。
3、若經營不善發生虧損,甲乙雙方各負擔XX%。
4、債務由甲乙共同承擔。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甲乙雙方的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外一方應當按比例在XX日內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七、違約責任
1、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均以協議所涉及到的爲準,由於一方故意或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此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雙倍賠償該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或嚴重違犯協議,造成另一方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並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內擅自終止合作,先行投資一律不返還,並按投資額的雙倍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