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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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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範文彙編7篇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1

甲方:———————【學校或幼兒園】

乙方:——————【學生(幼兒)家長或其他監護人】

在學校,學生是家庭的孩子;在家庭,孩子是學校的學生。對未成年人進行有效地保護,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長,是學校(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和每一戶家庭的共同責任。爲了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以下簡稱學生)安全,確保學校和諧、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特簽定此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對在學校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其他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內發生的,因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的過錯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依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甲方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責任。

二、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甲方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二)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三)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四)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六)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七)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九)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十)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十一)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乙方,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三、乙方是未成年學生法定第一順序監護人,應學習家庭教育知識,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二)教育子女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爲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爲、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不駕駛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未滿十二歲的學生不準騎自行車,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發現子女吸菸、酗酒、賭博、參與封建迷信活動、迷戀網絡遊戲、網上聊天、進入網吧和營業性歌舞廳等不良行爲,要及時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不讓子女在校園以外的非法攤點買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離校園,遠離危險地帶,不做任何帶有危險性的遊戲;預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庫、河流、溝渠和池塘洗澡、戲水、釣魚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許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讓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人單獨居住;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八)教育子女不帶管制刀具進校園;不準參與打架鬥毆;不準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不準偷竊、故意毀壞財物;不準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九)發現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必須及時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火警119,盜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四、學生或其監護人因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爲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爲的;

(二) 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 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五、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方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有條件的,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雙方自願,也可以書面請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進行調解。成年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訴訟。

七、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不屬信訪範圍,乙方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得無理信訪,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擾亂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2

爲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飲料,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違章、違規騎車。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爲一學年即從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家長聯)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3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爲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繫,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四輪車、三輪車等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爲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學生是否由家長(監護人)接送:

□是(履行第一條),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否(履行第二條),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閱讀,親自簽名並按指印後,一份由本學校存檔,另一份由家長(監護人)保存。

*溫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嚴禁到河裏洗+澡。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刀具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家長簽字:

  學生姓名:

  培訓學校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4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2、甲方:平原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在學校對所有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小學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乙方給學生租賃的任何車輛都是個人行爲,乘車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教育學生不隨便觸摸電器設備;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爲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爲、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學生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學生在家或學校以外的任何場所因飲食不當而發生的嘔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四)乙方教育學生不遲到,不早到(預備前半小時到校),因過早送學生到校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心校執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平原小學

乙方:(簽字)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5

1、由專業教師任教,保證教學質量。

2、學生上完課後,必須按老師的要求回家練琴,由家長監督並簽字,教師檢查。

3、對進步比較慢的學生,由老師與家長協商,定期爲學生輔導。

4、開通QQ客服,在QQ客服上學生可以向老師諮詢學習中遇到的問題。(QQ:1294712320)

5、定期組織演出鍛鍊學生自身的心理素質。

6、如果新生報名時班級已經開課,教師將於家長協商爲學生安排補課,讓學生能儘快跟上班級的進度。

7、如果學生有事請假需提前打電話,教師爲學生安排補課,學生必須在教師安排的時間內補課,否則教師將不再安排補課。

8、學生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後,如果實在難以教會,學校將與家長協商,返還其剩餘課時費用。

9、學生如果因長時間不談不練,不能按照老師的要求完成作業,家長也不給予監督作業也不檢查簽字,學校不承擔任何義務和責任,不接受退費要求,也沒有免費重學的輔導義務。

10、學生報名後如果長期不參加學習,超過一個月以上學校視爲自動退學,不退學費。

11、學生報名後,如果想退學費,自報名日起一個月之內退全部剩餘課費,自報名之日起一個月到三個月之內退剩餘課費的百分之六十,三個月之後不予退款。(注:學吉他送吉他民謠初級班報名後一律不予退課費)

12、家長要在下課前五分鐘來接孩子,如果有事來不了,要打電話通知學校老師,否則學校不負責學生的安全。

13、每學期結束後學校將對學生進行一次考覈,對於成績優異的學生,學校將給予獎勵。

14、每年暑假教師將組織學生參加中國音樂學院樂器考級,對學生一年的學習進行全面考覈。

15、實行積分制度,學生報名後可用獲得的積分抵換下年的部分課費或禮品。

本協議最終解釋權歸九天藝德藝術培訓學校。

學生:XXX

家長:XXX

實行日期:20xx.10.1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6

尊敬的 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爲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繫)。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請將委託人的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託人負責。被委託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繫,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 話 :

被委託人(簽名):

被委託人班級:

班主任電話: 科任教師電話: 分管校長電話: 古今小學 20xx.2.12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7

學校教育對學生的發展起着主導作用。這個作用是建立在一個先決條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與之相輔相成。爲有效管理學生,確保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校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協議。本協議根據雙方自願原則,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須依法履行協議的規定。

一、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認真履行對學生的教育教學管理義務,確保學生接受法定的義務教育,併爲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合適的教育教學條件,辦好人民滿意學校。

二、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老師及學校管理。學生應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公益集體活動。學生必須努力學習,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不準與社會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幫結夥,不準抽菸、喝酒、打架、鬧事。

三、家長必須依法履行監護義務,保證配合學校和老師及時教育和管理學生,配合老師和學校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識教育(交通、食品、防雷電、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與班主任見面或電話聯繫,全面瞭解學生在校紀律、學習等情況,必要時家長必須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學生。學生違反學校校紀校規,家長應及時配合老師和學校教育學生。因嚴重違紀,經學校教育不改者,家長保證按學校要求及時到校將孩子帶回家教育。學生在家教育期間一切安全等問題均有家長負責承擔,與學校無關。教育好後達到學生能接受的條件,學生方可回校繼續學習。

四、家長在學生每天上學前務必檢查學生書包、衣兜是否帶有危險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體的器具。家長每晚務必過問學生當天與同學交往的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請及時與老師聯繫,必要時可直接到校參與教育。

五、爲便於監護與管理學生,家長務必告訴學生每天上學按照學校規定的上學時間,不要提前到校。爲防止學生在路途逗留、戲耍、或在學校無人處角落引發事端,同時教育學生每天放學後應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園或回家路上逗留、戲耍。

六、爲了讓學生專心學習,集中精力讀書,不受網絡影響,學校明確規定嚴禁學生帶手機等通信工具進校園。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工作。

七、學校嚴禁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下學。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確保孩子安全上、下學。

八、學校四周校牆很高,請家長務必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不得翻爬圍牆及校門,若擅自翻爬導致身體損傷一律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學校在協議中已履行告知義務並已對學生進行教育,學生因違紀和違反此條例規定導致身體傷害的一律與學校無關。

九、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必須請假。不能捎假的,家長電話聯繫學校。學生及家長不能遵守本協議導致學生曠課、逃學、離校離家出走以及發生人生安全等問題,一切責任均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

本協從簽字後至學生初中畢業前具有法律效力,畢業後法律效力自行結束。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八道河中學

  20xx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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