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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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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110是報警電話,當我們遇到困難或者是發現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那麼就需要撥打110警察局電話,但是110是不能隨意撥打的,那麼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1

有問題不能打110諮詢。

110是中國大陸及臺灣地區報警電話號碼。大陸地區的110電話除負責受理刑事、治安案件外,還接受羣衆突遇的、個人無力解決的緊急危難求助等。該號碼屬於特殊號碼,不收取任何費用。

羣衆衆撥打110電話時要注意幾個方面:

1、要注意接警員提示的要點,講明所報警情發生的地點、時間、目前狀況;

2、如實反映事件的實際情況,不誇大,不歪曲;

3、儘量克服焦躁情緒,吐字清楚;

4、110答覆出警後,要在事發現場等候,主動與趕到的民警聯繫,詳細介紹情況;

5、積極協助警方開展調查工作。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四條 110報警服務檯受理報警的範圍: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第二十九條 110報警服務檯受理求助的範圍:

(一)發生溺水、墜樓、自殺等狀況,需要公安機關緊急救助的;

(二)老人、兒童以及智障人員、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員走失,需要公安機關在一定範圍內幫助查找的;

(三)公衆遇到危難,處於孤立無援狀況,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出現險情,威脅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和工作、學習、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機關先期緊急處置的;

(五)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其他緊急求助事項。

第三十二條 對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以外的非緊急求助,110報警服務檯接警工作人員應當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項的主管部門或者單位求助,並視情予以必要的解釋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2

不能。

110報警電話受理範圍:

1、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強)奸、傷害、盜竊、販毒、偷竊等。

2、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緊急治安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公共秩序、賭博、賣淫(嫖)娼、吸毒、結夥鬥毆等。

3、火災、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爲及犯罪嫌疑人。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第2張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才能處置的事件。

7、人民羣衆的各種求助。

8、發生微小責任事故時。

9、突遇危難無力解決時。

10、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時。

11、遇到人身攻擊時可以求助。

《刑法》第三條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爲犯罪行爲的,不得定罪處刑。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3

110受理報警的範圍爲: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羣(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第3張

8890平臺受理範圍:

1.各類政策和公共信息諮詢。

2.羣衆日常生活非緊急類求助。

3.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投訴。

4.對本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意見建議等。

114電話導航業務:

1.挪車電話服務。當自己的車堵住別人的車時,被堵車主只需撥打114查號臺報出車牌號,就能迅速聯繫車主並及時挪走車輛。

2.酒店預訂、機票預訂、餐飲預訂、教育導航、失物招領、企業總機(企業可以把自己公司的電話登記到114平臺上,之後可以通過114查詢或直接轉接到相應的電話)等相關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 聚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衆衝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組織、資助他人非法聚集,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4

法律分析:隨意撥打110可以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爲進行處罰。

首先,隨意撥打110可能擾亂公安機關的秩序,影響公安機關正常接聽報警電話,致使公安機關的工作不能正常進行。其次,實施該行爲,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事可以打110諮詢嗎 第4張

(一)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

(五)破壞依法進行的選舉秩序的。

聚衆實施前款行爲的,對首要分子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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