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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

來源:星女圈    閱讀: 3.51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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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家暴這種事情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打人是一種侵犯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爲。丈夫打妻子一般來說是緣於夫妻在家庭中地位不平等,以下看看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1

(1)夫妻間的暴力行爲,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或摧殘妻子性器官。

(2)父母對子女實施暴力或虐待行爲。

(3)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暴力或虐待行爲。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暴力行爲。家庭暴力是一種社會和生物因素共同作用現象,而暴力本身更趨向生物性,因爲它畢竟是一種野蠻行爲。

自人類組成家庭以來,伴隨家庭暴力的發生。在家庭暴力,受害者多半爲婦女和兒童。儘管引起暴力的因素很多,但心理因素起着極爲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家庭暴力實施者至少在當時就存在心理障礙。有許多精神障礙是誘發暴力的重要因素。

受害人如何保護自己?

《婚姻法》相關規定,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3)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而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依法提出公訴,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

施暴者承擔何責任?

根據家庭暴力情節和程度的不同,施暴者可能承擔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嚴重的家庭暴力可能構成《刑法》中虐待罪、暴力干涉婚姻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

受害者應保存何證據?

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積的傷情原始記錄和法醫鑑定依據,致使民事調解和訴訟困難,受害人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護。爲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

並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驗傷,或到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在驗傷鑑定後應保存好驗傷通知書、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鑑定結論,如果是通過多次的驗傷或鑑定,應將每一次的醫院診斷證明和司法鑑定結論保存好。

無論是輕微傷還是重傷,留下這些證據有利於今有關部門處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兇器、木棒、鐵棍或其他危險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跡如血跡、指紋等,可作爲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2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範圍有哪些?

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家庭暴力的範疇包括:

(1)夫妻間的暴力行爲,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與妻子發生性關係或摧殘妻子性器官等。

(2)父母對子女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爲。

(3)子女對應贍養的'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爲。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爲

(5)有親密關係的男女間的暴力行爲,如同居關係、戀人關係等,也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爲。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 第2張

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婚姻法第43條和第45條專門給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指出了保護自身權益的途徑。

1)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調解主要適用於比較輕微的家庭暴力。

2)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這種救濟方式主要適用於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行爲。

3)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4)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而對於暴力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保存哪些證據?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爲人連續性以及損傷的隱蔽性爲主要特徵。有些受害者因缺乏多次累積的傷情原始記錄和法醫鑑定依據,致使民事調解和訴訟困難,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及時保護。爲防止這一情況的出現。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報案,並請求他們開具驗傷通知書,到指定的醫院驗傷,或到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在驗傷鑑定後應保存好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鑑定結論,如果是通過多次的驗傷或鑑定。

應將每一次的醫院診斷證明和司法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保存好,無論是輕微傷還是重傷,留下這些證據有利於今後有關部門處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兇器、木棒、鐵棍或其他危險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跡如血跡、指紋等,可以作爲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提供。

四、什麼是家庭暴力受害者進行鑑定的最佳時機?

家庭暴力的受傷害者在傷後應先去醫院進行必要的診斷和治療。一般軟組織挫擦傷、鼓膜穿孔等在傷後數日內進行檢驗鑑定爲好;裂傷在拆線後;一般骨折在醫院處理後;神經和顱腦及內臟損傷在確診或手術後即可進行檢驗鑑定;面部損傷的傷殘鑑定或評定一般在傷後3個月方可進行。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3

(1)主體雙方的親屬身份性。即施暴人與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親屬身份關係,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婆媳等。其中受害者多爲女性配偶、兒童和老人。

(2)暴力場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共同生活中,以家庭住所爲行爲場所。

(3)侵害的客體集中於身體、精神、性三個方面的人身權利。

(4)主觀上的故意性。即施暴人實施暴力行爲,主觀上存在明確的日的性,過失行爲不構成家庭暴力。

(5)客觀上,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積極的行爲,如毆打、傷害、捆綁、禁閉、強-奸等暴力行爲,或者以暴力進行恐嚇、威脅、逼迫,也可以是消極的作爲,如使受害人挨凍受餓、不準回家、不給治病等。

從動態的運行表現上看,家庭暴力的特徵有:

(1)手段的多樣性;(2)行爲的隱蔽性;(3)時間的連續性和長期性;(4)原因的複雜性;(5)外界介入的困難性;(6)受害程度的不可測定性。

家庭暴力包括哪些行爲 第3張

家庭暴力的範疇包括:

(1)夫妻間暴力行爲,如丈夫毆打、漫罵妻子,強行妻子發生性關係或摧殘妻子性器官等。

(2)父母對子女實施的暴力-虐待行爲。

(3)子女對應贍養老人實施的暴力或虐待行爲。

(4)兄弟姐妹、叔嫂妯娌、翁婿婆媳之間的暴力行爲。

(5)有親密關係的男女間的暴力行爲,如同居關係、戀人關係等,也都屬於家庭暴力的範疇。目前家庭暴力主要表現在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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