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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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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在我們的生活或者是工作中,其實遇到的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我們都可以採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以下了解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1

一、分居協議怎麼寫?

您可以根據以下範本來參考您的分居協議書,這只是一個範本,在遇到具體情況時,您應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來書寫,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分居協議書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爲_______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_______方居住,_______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爲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四、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以上協議分居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議人(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

二、分居就能離婚嗎?分居需要多久才能離婚?

夫妻只要分居就能離婚嗎?這是很多打算離婚的人想知道的。其實,想要離婚,並不是只要分居就可以的,分居也要達到一定條件的。分居具體分爲兩種類型:

第一種是因客觀原因造成的,如夫妻倆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沒有同居的條件,這種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時間滿兩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

第二種是主觀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礎不牢固,婚後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滿兩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離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1、從提出離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後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向人民法院遞交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時間重新計算,前面的分居時間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計算,不應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夫妻提出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離婚理由,這條法定的離婚理由由兩個必備要件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離婚理由。兩個必須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居滿兩年的。

關於分居協議書的書寫及內容,本文只是一個參考,而且在後期離婚時,分居協議書有沒有效力,這是值得商榷的。很多人以爲訂立了分居協議書,就可以高枕無憂,這是十分錯誤的,分居協議書訂立後,在之後需要起訴離婚時,對於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具體問題的解決,有的分居協議書並沒有詳細說明,這就需要在訂立分居協議時認真思考清楚。

分居是離婚前的重要步驟,應慎重對待,建議您去找專門的律師諮詢相關事宜,相信不僅會節省您的`時間,也會幫您儘快打贏離婚官司。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2

一、分居協議能發生法律效力嗎?

分居協議,指的是夫妻雙方不解除婚姻關係,但是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配偶權中的同居義務以及規定其他相關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書面協議,一般用來作爲離婚前的過渡期和冷靜期,幫助當事人更理性地做出選擇。

我國民法上支持意思自治,也支持當事人基於雙方合意訂立合同,因此分居協議是可以發生效力的,當然大前提是它符合主體適格、內容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平等自願等合同生效的基本條件。

分居協議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作爲離婚時“夫妻雙方分居滿兩年”的證據來主張相關事實,但同時法律也對分居做了限制規定要求是“因感情不和”,因此在主張這一情形作爲認定感情破裂的理由時,也需要注意證明具體的分局原因。

二、分居協議需要規定哪些內容?

首先,分居協議需要對分居的開始以及終止的期限或條件進行規定,包括在這段時間裏的生活地點、生活方式、雙方是否定期見面等涉及到雙方的配偶權的問題,也就是分居涉及到的主要內容。

其次,針對財產方面,分居協議需要對分居期間夫妻共同財產的管理方式、新產生的財產和歸屬和分割方式、債務的償還方式等進行約定,防止在雙方不共同生活、無法完全瞭解情況時發生財產糾紛。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 第2張

最後,有子女的夫妻雙方還要對分居期間子女由誰直接撫養和監護、撫養費的支付問題以及探視權等進行約定,對分居期間的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不僅是在防止同居期間發生的糾紛,其實也是爲之後的相關事實認定提供證據支持。

三、簽訂分居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由於分居協議的簽訂很可能是離婚的前置程序,考慮到之後進行離婚時避免訴訟時間拉長、相關財產和人身關係問題難以處理,除了對分居的具體時限、日期和方式詳細說明以外,確實後期可能會考慮離婚的,需要在分居理由中說明“感情不和”以便後期訴訟離婚的認定。

在對財產的約定中,除了對分居期間產生的財產收益和債務等進行約定之外,還需要對之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進行約定,在分居時雙方並不履行配偶相關的權利義務的前提下對雙方的家事代理權也需要進行約束。

在簽訂分居協議後,可以向公證處諮詢能否進行民事協議公證,由於目前我國分居協議運用的還不夠普遍,不同的公證處可能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如果無法進行公證的,可以通過尋找律師或其他見證人進行見證的方式增強其效力。

分居協議逐漸在中國得到運用是民衆法律意識逐漸增強的表現,在遇到婚姻問題時能夠冷靜地思考並通過協議來進行緩衝,不論是通向離婚還是恢復婚姻關係,這都是一種能夠幫助夫妻雙方認清自己、對方和婚姻關係的好方法。

但分居協議在我國的發展時間還很短,在運用和認定上缺乏案例和相關研究,如果您有相關的需要或者是疑惑,需要進一步的解答和諮詢,可以聯繫專業的律師幫助您答疑解惑。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3

爲什麼要簽訂分居協議?

1、緩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離婚。分居可以使夫妻雙方暫時分離,各自冷靜,避免不必要的衝突,並反省除離婚外是否有其他解決問題的途徑。同時可以使當事人事前體驗離婚後所必須面臨的單獨生活及有關子女撫養安排等問題,評估自己是否有辦法適應離婚後的生活。

2、可以使受家庭暴力侵害的當事人提供合法的規避途徑。

3、爲離婚案件的審理提供證據的作用。《民法典》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作爲法院認定夫妻雙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標準,在此條件下若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但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訴請離婚時,必須承擔舉證責任。

而在現實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時間的長短,純屬個人隱私,當事人通常很難舉證,從而使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陷於非客觀性的境地,阻礙了離婚案件的公正審理。倘若夫妻雙方在離婚訴訟之前,簽訂了書面的分居協議,正好爲分居事實的認定提供了證據上的支持。

夫妻分居協議書

協議人(男方):年 協議人(女方): ,女, 年 月 日生,身份證號: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子女如下 。現因夫妻經常鬧矛盾,感情不和,爲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同意分居兩年時間,以便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雙方一致確定並認可夫妻分居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爲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

分居協議怎麼寫才能離婚 第3張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夫妻各自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爲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主要證據。

七、本協議簽訂時有見證人在場,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見證人:

協議人(男方):XXX 協議人(女方):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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