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3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現如今是法治社會,民事糾紛並不少見,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各類糾紛一直都很多,人們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最好的方式就是採用法律手段,接下來具體看看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1

如實申報,一般是不會的。

在強制執行中,如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的可供執行的,被執行人不會因此而被拘留。 司法拘留是法院爲了審判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了嚴重妨害訴訟活動的人,採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如果被執行人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所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且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後再恢復執行。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一)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2

什麼是財產申報制度?

【解答】財產申報制度,是指被執行人在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財產給付義務時,必須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全面真實地申報自己的財產狀況,否則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的制度。

一、財產申報制度的目的

1、通過申報查找可供執行的財產;

2、用以查明被執行人是否有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爲,進而對其予以懲處;

3、在發現被執行人低價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侵害債權人權益的情況下,債權人可提起撤銷訴訟權予以救濟。

二、被執行人應當申報的財產範圍

1、收入、銀行存款、先進、有價證券;

2、土地使用權、房屋等不動產;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第2張

3、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產品、原材料等動產;

4、債券、股權、投資權益、基金、知識產權等財產性權利;

5、應當報告的其他財產。

被執行人自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當前財產發生變動的,應當對該變動情況進行報告。

三、被執行人申報財產後,財產情況發生變動的

1、已向法院申報過的財產,被執行人不得挪作他用,確因生產、經營或者維護其基本生活需要使用的,必須得到法院批准,重大財產處分行爲當徵得申請執行人同意。

2、被執行人在財產申報之後新獲得的財產或收益,應當在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或實際佔有該項財產、收益之日起10日內向法院補充申報。

四、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財產的法律後果

被執行人申報財產,應遵循全面申報責任原則,必須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向執行機構全面如實的進行申報。對於拒絕申報財產或者虛假申報財產的,可依照法律規定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進行信用懲戒,還可以罰款或者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3

一、法院要求報告財產狀況是合理的嗎?

法院要求報告財產狀況是合理的。法院要求報告財產的,應當按照報告財產令的規定向法院報告財產,否則,法院可以對被執行人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二、需要申報的財產的內容是什麼

1、現金類

包括人民幣、有價證券等。

2、銀行存款類

包括所有的開戶銀行、帳號、存款數額以及有無以及有無其他名義開戶等。

3、動產類

應填寫所有動產的名稱、種類、數量、價值及存放地點等情況。

4、不動產類

應填寫不動產的名稱、地點、價值以及有無抵押等情況,如已抵押,則附上相關證據。

去法院財產申報期間會不會被拘留 第3張

5、無形財產類

包括商標、專利、許可證等及相應價值。

6、共有財產

應填寫共有財產的名稱、地點、價值以及共有人的姓名、共有份額和分配原則等情況。

7、其他形式財產

如股份、對第三人的債權、可得收益等及相應的金額。

三、申報財產出現違規情況的處罰是什麼

對拒不申報的處理,拒不申報財產已帶有某種程度的公然抗拒的性質,其動機是讓法院無法判明其有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有義務申報而拒不申報,本質上是用不作爲的方式來妨害法院執行工作的進行,對這種行爲可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採取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被執行人是單位的,可對其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負責人採取罰款、拘留。性質嚴重構成犯罪的,可根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財產申報制可使執行法官從調查取證工作中解脫出來,集中精力對被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申報進行有的放矢的審查,以分清被執行人是確無履行能力,還是規避,以提高執行效率,及時保護權利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再則,財產申報制可強化被執行人履行義務的責任感、緊迫感,同時也減少權利申請人的訴累。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