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欠錢不還的人5個辦法,借錢出去容易,要錢回來很累。其實要賬也是一門技術活,對於這種人千萬不能縱容,現在是全面依法治國時代,下面來看對欠錢不還的人5個辦法有哪些吧。
對欠錢不還的人5個辦法1
1、委婉要賬法
你可以把債權人變成債務人,這會引起對方的同情。“哥們,我今天付了張三的錢,我想我也沒有欠債了,走吧,我們喝兩杯酒慶祝還債。”如果對方來接你。“你也欠別人錢?”你可以更好地利用它:“小菜一碟,還清吧。”
2、哭訴要賬法
一個朋友不想償還這麼多債務,因爲他認爲你有錢。你可以妥妥的窮,生活中哭窮的理由太多了:“哎,這個月公司業績不好,拖了工資。”一些強硬的債權人說:“哥們,我剁手用的錢太多了,這個月開不了鍋,你能借點錢嗎?”債務人聽了不好意思:“我還欠你一些錢,我馬上給你轉錢。”
3、介入要賬法
求賬號就像相親,很多東西都打不開。所以相親會有牽線搭橋,在賬號尷尬的時候也可以請個和睦家。這位“和事佬”最好請債務人的熟人充當,畢竟熟人更容易交談。
4、通牒要賬法
有一種人是相當圓滑的。你找他還錢。他的態度非常好。不過最近總是偷偷拿一點錢,一時半會兒湊不齊。往來越多,你就會知道他答應還錢只是爲了搪塞你,並不是真的要還。這時候,你對他說了一句狠話:“哥們,我給你一個期限,你一個月不還錢,我們只能在法庭上見面。”話一放下,膽小的自然會回來。
5、律師催收法
當然,如果你好說歹說,債務人仍然不肯還,找各種理由拖延時間。那麼明顯已經置情於不,你也不必再掛念曾經的情面,不妨請專業的律師出馬要回自己的血汗錢。
對欠錢不還的人5個辦法2
一、對欠錢不還的人怎麼辦最有效的方法是什麼?
欠錢不還最有效的方法是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欠錢不還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欠錢不還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後有哪些限制?
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爲: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爲。
對欠錢不還的人5個辦法3
一、“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
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起算看欠條上的還款時間。
4、看對方態度
如果是確實是資金緊缺還不上,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方是老賴,立刻拿起法律武器。
二、收集“三組證據”
如確定對方確實不想還的情況下,就該採取行動了!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3、收集對方財產信息
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三、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
3、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調解
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
綜上所述,關於如何對付欠債不還的人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首先,我們一定要採取合法的手段來進行要回欠款。另外,我們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追回欠款,注意收集好借過錢的證據、對方財產信息以及主張債權的證據,來進行提高勝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