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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7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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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法院在離婚案件中對家庭暴力的認定較爲嚴格,到底是一般的夫妻摩擦,還是真的家暴,司法鑑定會比較嚴格。以下分享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一起來看看。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1

怎樣纔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不僅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也包括使用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爲。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還應該包括家庭冷暴力,而家庭冷暴力更多的是通過語言攻擊、經濟和性方面的控制等方式,達到用精神折磨摧殘對方。這種方式產生的巨大心理壓力會使對方接近崩潰,同時伴隨着的是婚姻的隔閡與不信任,最終導致婚姻的結束。

起訴離婚必須攜帶的證件有哪些

到法院起訴離婚,在立案時,當事人應提交起訴書兩份、結婚證複印件及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並攜帶結婚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以便法院進行覈對。

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等原因無法提交的,應當到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開具結婚證明材料,證實雙方確是夫妻。

法院通知雙方到庭時,當事人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1、涉及給付子女撫養費雙方達不成協議的,應提交單位財務部門開具的收入證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鑑定或醫院診斷證明;

3、涉及房屋承租權或所有權處分的,應提交租賃契約或產權證複印件,並攜帶原件以便覈對;

4、涉及共有財產分配的,應提交財產清單,詳細列明財產狀況;

5、對共同存款或共同債權、債務分配有爭議的,應提交存摺、借據等證據;

6、涉及分割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時,應提交相關證據證明系雙方共同財產;

7、涉及其他爭議財產分割問題的,也應提交相關證據。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2

怎樣的行爲算是家庭暴力

婦女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體虐待、言語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 第2張

1、身體虐待:推、甩、踢、揍、摑、抓、咬、拗扭肢體,甚至使用刀械槍枝等攻擊受害婦女。

2、言語虐待:企圖以字眼、聲調來控制或傷害受害婦女。例如:吼叫、

尖酸諷刺、威脅將受害婦女或小孩殺害、揚言使用暴力、大罵對方愚蠢、侮辱、不實的`控訴。

3、心理虐待:威脅自殺、不準對方使用電話和擁有金錢、逼問婦女行蹤、質問孩子是誰的和錢怎麼花的?阻止婦女探視其親人、嘲笑、侮辱婦女的朋友、濫用藥物和酗酒、不實的指控婦女有外遇、極度忌妒、無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婦女上學或工作,跟蹤、監視、謊言操控人、批評婦女的外表、責備、冷漠以對。

4、性】虐待:強迫婦女進行性行爲、逼迫婦女看色】情影片或圖片、拒用保險套等等。

首先反家暴的法律規定是《婚姻法》中的規定,其中《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一條規定:“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另外,針對家庭暴力在我國的嚴峻形勢,應運而生了專門的反家庭暴力法。其中《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爲。”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3

一、怎樣纔算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爲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爲。家庭暴力包括髮生在夫妻之間、父母子女之間及其他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爲。被施暴的對象往往是家庭中的弱者,主要是婦女、兒童和老人。

怎麼樣算是家庭暴力 第3張

家庭暴力與其他暴力行爲相比較,主要特徵有:

(1)施暴者與受害人之間存在特定的親屬身份關係,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

(2)暴力場所的特定性,家庭暴力發生在家庭共同生活關係中,以家庭內爲行爲場所,因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

(3)侵害的客體集中於身體、精神、性三個方面的人身權利,即家庭成員的生命權、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婚姻自由權、性自主權以及人格尊嚴等權利。

(4)主觀上的故意性。即施暴者實施暴力行爲,主觀上存在明確的目的性和故意性;過失行爲不構成家庭暴力。

(5)在行爲方式上,家庭暴力表現爲積極的作爲,如毆打、傷害、捆綁、禁閉、強】奸等暴力行爲,或者以暴力進行恐嚇、威脅、逼迫。

二、發生家庭暴力後怎麼辦

修正後的婚姻法不但明令禁止家庭暴力,而且規定了一系列法律責任和救濟措施:

(1)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

(2)向公安機關求助,實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3)起訴請求離婚、夫妻一方實施家庭暴力,另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4)因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5)起訴請求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實施家庭暴力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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