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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6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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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有很多公司因爲人員過於飽和,負擔不起太多的員工,所以通常往往是不以辭退的名義,而是以勸退的名義辭退一些員工,但是下面一起來看看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1

1、如果被單位勸辭,您可以不同意,但是一定不可以自作主張不上班,單位口頭同意也不行,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最好是書面證據,也可以是錄音、手機短信等)不上班是單位的同意纔可以考慮選擇不上班。

根據很多單位的規章制度,員工連續曠工三天以上的視爲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給任何經濟補償,因此,不要不注意這個問題導致這個嚴重的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一旦爭議已經產生,您一定想好辦法補救,證明當初不上班不是你故意曠工,而是用人單位的`授意,可以通過人證,最好再輔助於其他證據,錄音往往是比較容易取得的證據。

3、再有,如果單位以您曠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爲由開除您,您就要看看該規章制度指定的民主程序和是否對你有公示,如果你從來沒有見過這個規章制度,那麼依據它對你做出的開除決定你可以質疑他的合法性,提出異議。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

相關案例

某一勞資雙方對簿公堂,勞動者說:“我被勸辭,公司應當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公司說:“我未勸辭,乃員工曠工被我開除,何談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一個在崗工作了超過5年的員工剛與公司簽訂了新勞動合同後不到1個月公司就口頭通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辦理交接手續,但是雙方就經濟補償金的賠償未能達成一致,被辭退的員工沒有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文件上簽字。一直從6月份拖到9月份,此段時間員工沒有來上班,只是一個月有幾天來公司處理一下銷售善後的尾款回收及交接事宜,該員工是銷售。

9月初該員工去社保局諮詢的時候發現公司已經在7月將其社保停繳了(從單位轉移到流動人口窗口)。該員工找公司理論,公司不予迴應,並威脅該員工必須儘快在解除合同證明上簽字要不一分錢都拿不到,公司從事發後就沒有給該員工正常發工資,公司提出必須在簽訂解除勞動合同書後才能一併支付。

並拿出公司製作的考勤表出來說該員工曠工三個月,公司準備予以除名處分。公司以前沒有任何的考勤制度。所謂的考勤就是找個人制作了一張表在上面打鉤。

現在公司這樣的做法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嗎?該員工可以得到什麼樣的賠償?公司支付的月經濟補償金的標準就是我們社保繳費的基數,該基數少於公司打到工資卡上的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公司更有三分之一的錢是現金方式支付的獎金和過節費。

我想問問補償金的基數標準應該如何計算?工資卡上的工資可以從銀行賬戶上打出流水,但是現今支付的工資都是簽字領取的,這一部分如何能得到呢?

單位欲辭退某員工,但與該員工未達成一致,雙方未簽訂解除協議,勞動者不再到公司上班。爭議發生以後,用人單位可否以員工曠工爲由解除勞動合同並不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沈律師認爲確實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及用人單位的可操作性,如果勞動者不能證明不去上班是用人單位的意思,用人單位又不承認勞動者不上班是其授意或默許的話,此時的勞動者將處於及不利的地位,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其內部的規章制度以員工曠工爲名開除該員工,這樣的結果是勞動者不僅拿不到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反而背上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罪名。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2

勸退的結果有三種:勸退成功,員工主動離職,用人單位不用賠償;演變爲協商解除,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產生勞動爭議判定爲違法解除,恢復勞動關係或支付賠償金。結果由過程決定,取決於用人單位的操作以及員工的應對。

常見的“勸退”形式及爭議風險:

用人單位採取勸退的方式解除員工,是想低成本、低風險的辭退員工,如果結果如上述案例一樣,那就得不償失了。

口頭或書面通知勸退:

口頭勸退是實際中運用比較多的,還有電話勸退、微信郵件勸退、書面通知勸退等,口頭和電話不太好取證,通過錄音提出仲裁也比較有爭議,員工可以不予理會繼續上班,如果公司人事和領導發送了書面通知、微信郵件通知或不再提供勞動條件,員工以此提出離職或直接申請仲裁,公司大多會被判定支付經濟賠償。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 第2張

通過“放長假”勸退:

用人單位人員過剩,又達不到裁員條件或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通過“放長假”只發放基本生活補助的方式,減少人工成本,很多勞動者只得另謀職業,也達到了勸退的效果。

但這實際上是給員工降薪,所以待崗也是需要與勞動者協商的,單位不能單方決定給員工放長假,否則勞動者可以以單方降薪、不提供勞動條件或拖欠工資爲由要求補償工資差額以及經濟補償金。

通過調崗、降薪、調換工作地點勸退:

通過頻繁調整工作崗位、降低工資待遇或調換工作地點給勞動者帶來不便,以“逼迫”員工自己提出離職,也是實踐中常見的勸退方式,實際上也有很大的爭議風險。

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薪資待遇等是法律規定勞動合同中必備的條款,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調整,勞動合同變更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

用人單位單方調崗或調換工作地點,員工可以不予理會,但不能曠工或違反制度。單位單方降薪則可能會被判定爲剋扣工資。

用人單位需要注意的是,“勸退”員工,無論是哪種方式勸退,首先自身用工過程要規範。如果存在未籤勞動合同、未繳社保、拖欠工資等情形,產生勞動爭議基本只有賠償的結果。

“協商”是勞動爭議中最好的處理方式,也是避免勞動爭議最好方法。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3

當你遭遇被公司逼(辭)退的情形,該如何應對:

1、爲重新出發做準備

第一,關注招聘信息,以備不時之需。要注意屏蔽現有公司,每日刷新時用自己手機的網絡進行。

第二,開始找工作的事情,但不要和公司任何同事說起。

第三,收集在職資料轉移回家,公司的工作文件,對你未來工作有幫助的資料要及時備份。

2、爲申請仲裁做準備

開展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或信息。

第一,關注公司裁員是否合法合規。以確定裁到自己頭上,是否能正常拿到賠償。

第二,學習勞動法規。爲維護及爭取個人利益做準備。

第三,收集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的位置、聯繫電話、辦事流程。

第四,學習避雷。

公司勸退不走被針對怎麼辦 第3張

1、儘可能不用公司電腦,改爲自己的筆記本;

2、不在上班時間上無關網站,小心被公司後臺監察到;

3、不要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勤,給公司製造開除你的理由;

4、上班時間不要閒聊,注意謹言慎行,不要留下把柄。

第五,不要隨便籤署任何文件,比如爲你量身定做的KPI。

第六,下載自己在公司工作的歷史郵件,要用自己的筆記本下載下來,這是重要憑證。下手要快一點

第七,勞動合同。準備好勞動合同,如果入職後公司沒有及時下發,請記得要求領取。沒有合同對起訴仲裁有阻礙,需說有對策,但還是建議有。

第八,工牌、考勤打卡證明、工資銀行流水,全部打印備份,銀行流水需要銀行蓋章。這些都是有力的證據。

第九,到社保局打印社保繳納清單,到公積金中心打印繳存清單,全部要蓋章。

第十,所有簽字的文件,比如考勤記錄等記得拍照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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