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業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日期: 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合同:
第一條:組織
1、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以下稱“總部”)主導本事業,並所有“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登記商標。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爲_壹_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合同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餐飲店住所)的“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經營者,本店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公司連鎖的加盟店,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合同,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餐飲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爲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連鎖餐飲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貴州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產品一級經銷商進貨價。(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餐飲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餐飲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餐飲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和商標,以及爲銷售商品和作爲促銷、廣告手段使用“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徽記及商標的使用有如下規定: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
(3)欲做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或貴州龍裏縣鄧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廣告時,要使用由總部提供,或承認的資料,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合同以內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爲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爲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爲。若認爲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合同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合同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爲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爲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爲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爲。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爲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爲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終結合同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的徽記及標誌等時,總部可自行執行,在此情況下,撤掉、取消這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 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合同時間
本合同的期限爲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合同就視爲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合同糾紛
有關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爲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合同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 加盟合同書,締結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甲方依據合同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幣壹萬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兩千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戶頭帳號:
戶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爲貴州龍裏鄧氏辣子雞火鍋系列連鎖店甕an分店加盟合同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甲方(採購方):深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供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真誠合作、互惠共贏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事宜達成如下一致,雙方共同遵守。
一、採購商品種類與價格
1、採購商品種類: 。具體採購商品以甲方採購清單爲準。
2、採購商品價格:乙方應按照低於市場價格,同時不高於本市同等規模餐飲企業所購同類同等商品的價格向甲方供應商品。具體價格確定方式爲 。
A、每月1日確定價格,當月不做調整。
B、每月1日確定價格,如當月市場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的,雙方調整結算價格。
C、於甲方每次採購時確定。
3、屬甲方採購範圍內的商品如出現貨源緊缺,價格大幅浮動,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4、雙方事先約定依樣品訂貨的,或雙方約定質量、品種及規格的,乙方所供貨品應與樣品或約定相符。
二、商品質量
1、乙方供應商品的質量與包裝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行業主管部門發佈的規定、標準、規範。
2、按規定必須經由法定食品檢驗機構檢測的商品,乙方應於甲方採購時向甲方提供同批次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複印件)。
3、乙方所供應商品的保質期不得少於商品明示保質期的5/6。
4、甲方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政府部門按規定進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質量檢驗,如檢驗部門收取費用,檢驗費用承擔方式約定爲:如商品質量經檢驗合格,檢驗費由雙方各擔50%;商品質量經檢驗不合格的,檢測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導致的對甲方
的罰款亦由乙方承擔)。
因消費者投訴而送檢的乙方所供商品,經檢驗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此導致的甲方賠償與罰款亦由乙方承擔)。
需乙方承擔檢驗、檢測費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檢驗機構出具的收費憑證(或複印件)。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應下列商品(產品),違反本項約定,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並向甲方支付2萬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爲原料生產的;
(2)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3)腐敗變質的;
(4)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5)超過保質期的;
(6)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
(7)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商品。
三、送貨及驗收
1、甲方採購商品金額達到 元以上的,乙方免費送貨。交貨地點爲:深圳市福田區益田中路江蘇大廈B座5樓、7樓。
2、如乙方送貨,乙方應將甲方採購清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如有)送至交貨地點。如有斷貨、缺貨情況,乙方應於甲方訂貨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調整採購品種。
3、甲方應及時安排人員組織驗收,向乙方出具收貨憑證。
4、甲方對乙方供應商品驗收後,相關的毀損、滅失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四、退換貨
1、甲方需要退貨換貨的,甲方應向乙方提出,乙方應予配合。對於存在保質期的商品,甲方應當在保質期尚存1/6的期限內向乙方提出退換貨。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給予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毀損、變質的,乙方有權拒絕退貨換貨。
五、對帳結算與貨款支付
1、雙方約定的結算週期爲貨到 天。
2、雙方約定每月對賬時間爲15—25日。乙方應於對賬時間向甲方提交相關的結算憑證,覈算上月應結貨款金額。
3、乙方按雙方確認的貨款金額開具發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貨款時間爲每月26—29日,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開戶行:
乙方帳號:
5、如因甲方原因在約定的時間不能對帳的,在乙方開具發票後,甲方應當先行給付無爭議部分的貨款;乙方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對帳,可與甲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與賠償。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支付貨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七、反商業賄賂約定
1、非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及其職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員提供如下可能影響雙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經濟利益(以下簡稱不當利益)。乙方違反本約定,視爲乙方重大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萬元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與賠償。
(1)回扣、佣金、紅包、禮金、有價證券、報銷私人費用;
(2)借款、擔保;
(3)禮品、實物;
(4)宴請或娛樂活動;
(5)其他可能影響雙方公平交易的經濟利益。
2、甲方員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當利益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訴,甲方應爲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本合同解除。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後,雙方債權債務關係不受影響,仍需繼續履行。
九、其它
1、雙方其他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滿,雙方如繼續合作,需重新簽訂合同。
5、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執1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代表: 蓋章: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 本勞動合同自 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元/月。
(七)甲方實行計時或者崗位工資的,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爲____元/月。
實行計件工資的,每月底薪爲____元,計件單價爲____元或者完成工作額的____%提成。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計入乙方工資。
(八)甲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 200%的工資;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社會保險
(十二)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十三)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之前告知乙方,並有乙方簽字爲證。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六)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七)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 ,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八)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九)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二十)本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十一)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二)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執行勞部發481號文件關於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規定。乙方根據《勞動法》第 32 條第 (二)、(三) 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按勞部發481號文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二十三)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五)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者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此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物地點爲:
二、租用面積:建築物使用面積約計 平方米。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詳見交接清單:
三、租賃物用途:餐飲業。
四、租賃期限:共計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金標準:第一年年租金爲人民幣 元,第二年租金 元整。第三年租金 元整。
六、甲方向乙方提供現有的水電設施,甲方收取水電費用的標準按區供水供電部門的實際收費執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
七、付款方式:採用預交結算法。租房費用每年結算一次,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後每年的租房費用亦在每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
八、履約保證:
1、乙方向甲方繳納風險抵押金 元整。期滿退場 日內無息退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應合法經營,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經營所需的工商、衛生、消防等一切營業手續,乙方照章繳納稅費並全部承擔辦理經營所屬證件的一切費用及年檢、抽檢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甲方負責對租賃物的修繕。乙方應愛護房屋的設施、設備,不得損壞主體結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含內部設備、設施)毀損,乙方應負責維修或賠償。
4、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自行設消防設施,並嚴格遵守消防治安部門的有關規定,簽訂消防責任書,在乙方上班時間內發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經雙方協商約定違約金爲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將租賃的房屋轉租給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在承租期內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10%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十五天不繳納租金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一般不能改變經營用途和範圍,如變更需雙方協商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照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與否應在十日之內書面回函給乙方。如乙方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屬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將該房屋收回,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
4、裝修及裝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畢後,乙方應完整將其房屋整體移交給甲方,不得拆除房屋裝修部分。
5、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結清房租、電費後,方可在兩天內搬遷完畢,否則按違約論處。
6、租賃期滿,租賃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兩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十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生糾紛雙方協商友好解決。協商無效,提交租賃物所在地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開始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VI視覺系統、“嘉樂漢堡”經營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縣)區,開設連鎖餐廳。
2.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爲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覈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
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甲方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爲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爲,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整(¥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爲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爲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爲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爲維護甲方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爲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爲乙方違約。
8.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爲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爲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爲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本合同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甲方: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年月日
乙方:
簽約代表: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年月日
需方: (以下簡稱爲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在乙方長期採購酒水及相關服務,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產品品種、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及金額:表1。紅酒產品價格
紅酒產品價格明細
表2。啤酒白酒洋酒水
洋酒礦泉水產品價格明細
白酒啤酒產品價格明細
數量以甲方向乙方制定的實際訂貨計劃爲準。
二、產品質量:
乙方負責對其所提供的產品品質予以保障,符合國家質量認證的相關規定,以確保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所售產品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三、送貨方式:
乙方作爲甲方的供貨單位,保證在接到甲方有效訂貨要求(甲方會所指定負責人電話通知)後24小時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遇市場短缺等特殊情況除外。送貨費用乙方自理。
四、貨物驗收方式:
1、對白酒、紅酒,乙方必須提供酒類隨附單。
2、乙方將貨物送達甲方會所指定地點後,由甲方指定人員根據乙方提供的隨附單進行覈對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甲方指定人員給乙方開具加蓋甲方公章的收貨憑據作爲結算憑證。對沒有隨附單的酒類,甲方有權不予收貨。乙方交貨時,甲方如發現產品破損,乙方承擔破損產品調換。
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甲方經營所需增加供貨品種。具體價格、品種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六、乙方所供酒水如遇價格調整,上下浮動超過10%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作相應調整。
七、結算方式:
1、紅酒、白葡萄酒採取實銷月結方式,即每月1日,由甲、乙雙方共同清點上月實際銷售數量,按實際銷售數量和本合同約定的單價結算銷售貨款,由甲方在下月五日前將上個月的酒款打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除前款之外的酒水,包括白酒、洋酒、飲用水及其他飲料採取按實際銷售酒水批交批結的方式。即乙方將酒水發給甲方後,只要甲方實現銷售,由甲方根據實銷酒水品種、數量和約定單價與甲方結算清楚,由甲方在結算當日將貨款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3、本合同約定的供貨方式爲裸價供貨。
八、因甲方經營原因(如停業、拖欠貨款,阻止乙方銷售等)造成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時,合同順延。
九、其他約定:
1、會員在甲方會所辦生日宴會,由我公司根據會員的身份證原件和會員在甲方會所的消費單(或能證明的其他單據)免費贈送價值300—500元的紅酒一瓶。
2、在甲方舉辦大型會員活動日,乙方配合甲方在會所組織紅酒品鑑活動,免費提供品鑑用紅酒。每年度兩次。酒類品種和數量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3、中秋、元旦等重大節假日,乙方提供相應的促銷方案,配合甲方會所進行主題促銷活動。具體方案,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4、針對甲方會所百威金樽和鋁製紅罐百威的促銷,乙方免費提供冷藏展示櫃肆臺。
5、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免費爲甲方會所服務員舉辦紅酒專業知識和侍酒禮儀培訓。
6、甲、乙雙方的酒水合作方式爲乙方爲甲方專場直供模式,在合作期間,甲方不得選擇第二家酒水供貨商合作。
7、乙方根據甲方需要,提供適當數量的酒品供甲方展示,具體方案由雙方共同商定。
十、違約責任:
以上協議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如果任何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協議有效期爲三年:自xx年5月 日起,至xx年5月 日止。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行協議。
十二、協議有效期內,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協議有效期內,如甲、乙雙方產生糾紛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長沙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廚師、服務員):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約定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二、工作待遇:
甲方支付廚師工資20xx元/月,服務員工資600元/月,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費用;
三、乙方工作責任及要求:
1、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服從甲方管理安排,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未經許可乙方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廚房、食堂。
3、乙方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廚具及其它用具,否則發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如果廚具有故障,要及時與食堂管理人員彙報、處理。乙方必須愛護甲方所有廚具,若因乙方操作不當而損壞廚具則根據情節承擔原價50%~100%費用。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交納一個月工資保證金。如中途乙方提出要離職,經甲方檢查沒有對甲方用品的損壞,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完後,保證金全部退還;如有損壞,則在保證金中扣出損壞用品的費用。
5、工作期間,乙方一切安全責任自己負責。
6、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晚上食堂工作結束,特殊情況另作處理。如未經允許擅自離崗,每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1、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職業道德情節較爲嚴重的;
2、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不服從工作安排,經教育不改的;
3、食堂浪費大、對本職工作不負責、做得較差者。
五、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必須15天以前告知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且無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必須執行工作交接責任,如違反則不退還保證金。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XXXX 乙 方:XXXX
丙 方:XXXX 丁 方:XXXX
甲、乙、丙、丁四方作爲合夥人(附身份證複印件),經友好協商,就合夥開設餐飲企業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供四方共同遵守。
一、合夥宗旨
合夥人根據自身的資金及管理優勢,合夥經營一家餐飲企業,通過合夥人合法的手段,勞動,以便取得並分享經濟利益,共擔風險。
二、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餐飲企業名字爲:
經營場所:XXXX 號- 號門面;
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不含臨時搭設)。
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餐飲,經營範圍由合夥人共同時確定或調整。
四、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5年,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五、出資額、比例及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額及比例
甲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乙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丙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10萬元,佔28.5%。 丁方XXXX 以現金出資,計幣5萬元,佔14.5%。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分兩次交齊,其中:20xx年11月25日交50%,12月15日交50%。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予以返還。
六、財務管理、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財務管理
1、賬戶管理
合夥人同意在工商銀行開設專用共管賬戶,與該合夥有關的所有收入均必須及時進入該賬戶,包括合夥出資。營業收款人必須在營業收入當天下午和第二天上午存入賬戶。
2、管理責任
(1)合夥人同意由甲方負責財務管理。
(2)合夥人同意由乙方負責監督財務管理並派工作人員兼任收銀員。
(二)日常開支的管理
合夥人同意日常開支由甲方簽字審批,但支付前應具備
(三)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外的收入爲淨利潤,即爲合夥創收盈餘,合夥人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分配當時結算50%,預留50%(另設賬戶管理)作爲後期發展或拓展資金。
(四)債務承擔
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七、合夥人決策事項及分工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事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務:
1、對外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其他臨時須決定事務。
(二)合夥人個人業務及分工
1、甲方作爲合夥人共同委託人,代表全體合夥人擔任合夥企業法人代表,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及事務處理。
2、乙方負責合夥人財務監督工作,並按月形成收支情況,向合夥人會議彙報情況。
3、乙方負責組織合夥企業營銷工作,並擔任合夥聯絡
人,負責聯繫並安排合夥人會議,對形成的決策事項跟蹤落實。
4、丙方負責合夥企業的後廚房管理工作,除合夥收益外,實行月薪計酬。
八、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合夥人難以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損失的,應當賠償合夥人的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法院強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上述情形的退夥以上述情形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的,經合夥人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出資或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受讓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重大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均有平等的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利益應按本協議的約定分配,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合夥協議的約定出資;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活動;如其有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損失的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承擔賠償;
(二)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三)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無意向繼續簽訂合夥協議;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15日內未清算的,合夥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款的辦法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清償的,依本協議第六條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合夥人追償。
十二、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給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協議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三臺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事項
(一)經協商,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工商機關一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