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肇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备注:咨询热线
0758-2183904
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
2.失业人员缴费时间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另: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国(境)外人员须持有《外国人员就业证》且在有效期内,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肇庆失业金领取方式
(1)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或点击此处获取二维码),进入小程序;
(2)“粤省事”小程序首页下滑选择“社保”,选择“失业”,点击“失业金待遇申领”进入服务;
(3)进入后选择“失业金待遇申领”(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服务)
(4)进入服务页面后,下滑至最底部,勾选“我承诺本人同时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并点击“开始办理”;
(5)根据提示页面进行资格校验、申领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最后提交申请即可。
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凭社保卡或身份证申请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
审核——对材料进行审核
办结——将经办情况反馈给申请人。
肇庆失业金领取的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774元/月;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232.2元/月。(仅供参考,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参保1年及以上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参保1年以下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
失业保险金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领取地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
月最低工资标准
肇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小时。
1、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2、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肇庆失业补助金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站或用手机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选择受理网点,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
2、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提交资料;
3、符合办理条件的在业务系统办理,不符合的退回并标注退回原因,并反馈至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