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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

来源:星女圈    阅读: 1.6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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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大部分的女性都是非常关注生育津贴这个问题的,女性在怀孕生宝宝的时候一般都是可以去申请生育津贴的,下面为大家分享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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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生育津贴是给个人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

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1、但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2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被包含在我们缴纳的社保当中,是为满足申领条件的`职业妇女因孕育子女而暂时无法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医疗服务、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产假等方面的福利。

二、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并不是缴纳社保之后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还要在此基础上符合报销的条件,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请,才会成功领取到津贴。

如果是在在职状态,参保满一年即可享受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计划生育手术等方面的津贴,并在一年内提交申请即可;即使参保未满一年,在累计参保一年后,也可以享受同等的津贴补助,同样需要在一年内提交申请。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相关的报销条件,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符合领取条件后,还需要准备婴儿出生证明、劳动合同、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等诸多材料。

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 第2张

三、生育津贴可以领到多少钱

领到的生育津贴并非定额,需要参考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规定假期的天数,最后由医疗保险机构转入用人单位,通过用人单位发放,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除此之外,生育保险还包含孕妇的产前检查、单胎顺产、单胎难产、多胎分娩等方面的费用,但并非全额报销,在不同情况下,报销的标准也有所出入。

所以,当我们有生育计划的时候,一定不要错过这份补贴,对所需的材料有所不明时,可以向就近的社保局或在其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3

一、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有几种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只适用于达到法定婚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服从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已婚女性劳动者的生育和不符合或不服从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可以不走单位吗 第3张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要注意,并不是只要开始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之后因为怀孕生产产生的费用,就一定可以申请报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申请报销生育保险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其中就明确规定了,需要参加生育保险至少连续缴费超过了12个月,同时在生育子女的时候忍让还在继续参保的,那么之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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