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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再質疑林志穎:研發團隊系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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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11月25日,方舟子發佈博客,對林志穎稱“愛碧麗”膠原蛋白飲品是他本人帶領團隊研發一事提出質疑。隨後,林志穎創立的公司做出書面聲明,對於大家關心的事宜做出解釋。該聲明發布後,方舟子今日(11月26日)再度...

方舟子再質疑林志穎:研發團隊系造假

11月25日,方舟子發佈博客,對林志穎稱“愛碧麗”膠原蛋白飲品是他本人帶領團隊研發一事提出質疑。隨後,林志穎創立的公司做出書面聲明,對於大家關心的事宜做出解釋。該聲明發布後,方舟子今日(11月26日)再度對聲明提出了質疑。

今日,方舟子再度對聲明提出了質疑。

林志穎的微博轉發了署名愛碧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四點聲明《針對今天網絡上對於本公司的質疑,在此發表立場聲明。》,以下是我對該聲明的逐條評論。

【1、愛碧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碧麗公司”)確爲林志穎先生所創立。】

這一點林志穎以前在微博上已多次聲稱過,不是什麼祕密,沒有人對此提出異議。

方舟子再質疑林志穎:研發團隊系造假 第2張

【2、愛碧麗公司與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雙方共同研發、生產與銷售“愛碧麗”品牌商品。】

以前林志穎一直說“愛碧麗”是他自己的品牌,是他帶領菁英團隊研發的破解“逆生長的祕密”的高科技產品,從未說過還有一家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現在改口說是兩家公司“共同研發、生產與銷售”,其實就是我在《臺灣藝人林志穎在大陸推銷假保健品的真相》中說的,“愛碧麗”是由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提供從原料、配方、生產、包裝的全方位客製化服務”的定牌加工產品。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人員接受《現代快報》記者採訪時,也否認與“愛碧麗”存在合作關係,“只管生產”。膠原蛋白“保健品”已在市面上出現多年,是一種“成熟”的騙人保健品,生產它不需要高科技,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作爲一家有十幾年歷史的保健品公司,技術能力應該比爲五嶽散人提供膠原蛋白肽的日本華人垃圾回收公司強,哪裏還需要研發?

也許有人會說,那也不能排除林志穎帶領“菁英團隊”參與研發啊?那我們就來看看這是什麼樣的“菁英團隊”。林志穎曾在微博上曬過兩張他與研發團隊的合影,從照片看,該團隊共有五女三男八個人,學生模樣,年齡都在二十出頭。林志穎本人是藝校畢業,沒有任何生物學研究背景,當然不可能真的領導研發,至少也得有一個首席科學家之類的人來負責研發工作吧?要負責一個生物技術研發項目,至少也得得過博士學位、做過博士後,年齡起碼也要跟林志穎差不多,怎麼其團隊的人個個看上去都要比碧林志穎年輕十幾歲,難道其首席科學家的“逆生長”功能比林志穎還強?那還研究林志穎幹什麼,研究他自己得了。

林志穎及其團隊擺拍的實驗室,也根本就不像是生物技術實驗室,實驗臺上乾乾淨淨的,生物技術實驗室所必備的儀器、工具、藥品一樣也沒有,只有幾個量瓶、燒杯裝了紅、黃、藍、綠各色溶液,煞是好看。這就是林志穎對生物技術實驗室的理解,以爲那是配製雞尾酒的。

方舟子再質疑林志穎:研發團隊系造假 第3張

【3、愛碧麗公司在臺灣及上海均已申請註冊,在臺灣已登記註冊成功,同時,上海公司已在申請註冊,因公司註冊正在申請流程中,因此工商局網站上,尚未登錄其相關資料,並不是誤傳的非法公司。】

在臺灣“經濟部商業司”網站,可以查到愛碧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資本總額(元) 100,000

代表人姓名鍾淑美

公司所在地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183號7樓之1

登記機關臺北市政府

覈准設立日期102年11月21日

最後覈准變更日期所營事業資料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F102040 飲料批發業

F102170 食品什貨批發業

F108040 化妝品批發業

F101100 花卉批發業

F203010 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

F208040 化妝品零售業

F201070 花卉零售業

A101030 特用作物栽培業

A101040 食用菌菇類栽培業

A101050 花卉栽培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由此可知,“愛碧麗”公司於今年(民國102年)11月21日在臺北覈准設立,第二天林志穎就開始正式在大陸賣其產品了。代表人爲鍾淑美,不知與林志穎是什麼關係(林志穎現在的經紀人也姓鍾,叫鍾雨橙)。資本總額10萬元臺幣,合人民幣大約2萬元。就這麼一點資本,卻要從事十幾項業務,這不是典型的皮包公司嗎?這一點資本也想搞生物科技研發?難怪連一臺儀器都買不起。

不管怎樣,這是在臺北註冊的,不能拿這個營業執照到大陸營業。上海的營業執照,“愛碧麗”公司說是正在申請流程中,也就是說還沒有拿到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就開始營銷、招商,已在天貓上賣出了480件產品近50萬元,這不是無照經營是什麼?居然還敢說不是“非法”?根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對於無照經營行爲,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而根據《食品衛生法》,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上海工商局敢去查處嗎?

“愛碧麗”公司在天貓上開了旗艦店。天貓旗艦店店鋪資質要求包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企業稅務登記證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銀行開戶許可證複印件;……“愛碧麗”公司既然連營業執照都沒有,上述證件也都不會有,那麼它是怎麼通過天貓審覈的?是不是採用了什麼欺騙手段?

方舟子再質疑林志穎:研發團隊系造假 第4張

【4、“愛碧麗”品牌商品均按嚴格標準生產製造,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對於產品品質我們將層層把關。】

“愛碧麗”膠原蛋白飲料是普通膳食補充劑,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不能聲稱具有保健功能。食品要聲稱具有保健功能,必須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獲得健字號,成爲保健食品。即使是保健食品,所謂“逆生長”也不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允許聲稱的27種保健功能之內。“愛碧麗”膠原蛋白飲料在天貓上的產品參數列的“食品功能:改善皮膚水份”是在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之內的,但是必須獲得批准才能如此聲稱。可見,“愛碧麗”做了虛假廣告,應該受到懲處。(在《臺灣藝人林志穎在大陸推銷假保健品的真相》發表後,“愛碧麗”膠原蛋白飲料在天貓上的產品參數中已刪掉了“食品功能:改善皮膚水份”一項)

即使將來“愛碧麗”膠原蛋白飲料獲得了健字號,也只是在法律上它是合法的保健食品,在科學上它仍然是騙人的產品,因爲口服膠原蛋白不可能對人體具有保健作用,不管是“改善皮膚水份”還是“逆生長”。那些相信喝了膠原蛋白飲料就能讓人“逆生長”的人,倒讓人懷疑其智力還沒喝就已經逆生長了。

201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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