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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樸珺獲賠六萬元是怎麼回事?田樸珺文章侵犯名譽獲賠6萬

來源:星女圈    閱讀: 3.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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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因認爲某公衆號《田樸珺撩漢往事 世界就這樣被野路子的女人搶走》等文章侵犯名譽權,田樸珺將公號註冊人訴至法院,索賠56萬。

田樸珺獲賠六萬元是怎麼回事?田樸珺文章侵犯名譽獲賠6萬

因認爲某公衆號《田樸珺撩漢往事 世界就這樣被野路子的女人搶走》等文章侵犯名譽權,王石新歡田樸珺將公號註冊人訴至法院,索賠56萬。21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文章部分事實缺乏證據,構成名譽侵權,判令註冊人刪除文章並公開道歉,賠償6萬元。

2016年7月4日,個人微信公衆號“獸樓處”發表《田樸珺撩漢往事,世界就這樣被野路子的女人搶走》一文,該文後被網絡大量轉載。8月23日,田樸珺提起民事訴訟。訴訟中,“獸樓處”於10月21日再度發表《獸爺︱和田小姐打官司》一文。

外界傳王石小三是田樸珺,各種新聞沸沸揚揚。田樸珺訴稱,“獸樓處”發表的文章大肆誹謗,並捏造事實說她從事關聯交易,將她描述爲涉嫌違法犯罪的人。該文7小時閱讀量超過120萬,給她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王女士雖事後刪除了該文,但損害已經形成。且本案立案後,“獸樓處”公衆號又發表了《獸爺回顧︱田小姐撩漢往事》、《獸爺︱和田小姐打官司》兩篇文章,對她的名譽進一步侵害。

田樸珺要求王女士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索賠精神損失10萬元、經濟損失40萬元、律師及公證費約6萬元。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爲,王女士作爲“獸樓處”註冊人,對該公號具有控制權限,應對發佈內容負責。田樸珺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衆人物,需對他人的評述具有較高容忍度;但言論自由並不意味着可以肆意妄言。法院認定王女士侵權,一審判決王女士刪除侵權文章,併發布致歉聲明15天,同時判令其賠償田樸珺各類損失共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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