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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星女圈    閱讀: 6.96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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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鍋爐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

一、爲了保證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正常運行,以代班爲主按下列順序每兩小時至少進行一次巡查。

二、鼓風機引風是否正常,電動機和軸承升溫是否超限。

三、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四、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牆等部位是否有異。

五、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臵和水壓力等是否正常。

六、檢查是否漏電,水膜除塵器水量大小。

七、檢查安全附件和一次儀表,二次儀表量是否正常,各項指標信號有無異常變化。

八、風機,水泵等潤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九、巡迴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結果記入鍋爐及附件設備運行記錄內。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2

1、司爐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不得上崗。

2、認真執行鍋爐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運行。發現鍋爐異常危及安全時有權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領導。不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操作。

3、熟悉爐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時維修保養。

4、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脫崗、不睡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與在崗無關的事。嚴禁閒雜人員進入鍋爐房。

5、做好鍋爐運行檢查,密切監視和調正壓力、溫度、水位和燃燒等情況。經常保持鍋爐房煤場和存渣場地及鍋爐設備的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6、鍋爐運行中,應適當保持爐膛負壓,嚴禁正壓運行。爐膛內不得向外冒煙。

7、堅持按章排污,沖洗水位表,分氣缸及時放水等工作。

8、鍋爐運行中,應保持鍋爐蒸發量額定值內,保持正氣壓、汽溫、均勻進水並保持水位,嚴禁出現缺水或滿水事故。

9、經常檢查氣壓表、水位表、排污閥、止水泵、鼓風機等部件和輔機的運行狀況。如有異常,馬上更換或修理。

10、在正常運行中,應根據爐膛負荷的變化及時調整煤量、鼓、引風量,保證燃料充分燃燒,做好鍋爐經濟運行。

11、做好暫停爐的安全工作。暫停爐的水位應高於正常水位,鍋爐氣壓不得回升,一般應留人監視。

12、做好春季停爐和冬季開爐的維修保養工作。清除鍋爐各部件的灰塵、菸灰及灰渣。將排污閥、各氣閥的注油位等清洗乾淨後,注油保養,將鍋爐烘乾。

13、努力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3

1、鍋爐工須持證上崗,並嚴格按規程操作。

2、鍋爐工工作日不得飲酒,如發現飲酒,分管領導須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3、鍋爐房要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定點存放,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

4、鍋爐工每日負責進行巡檢,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鍋爐及附屬設備安全進行。

5、每半年對鍋爐進行一次全面的檢修維護,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進行。開水鍋爐檢修後,要反覆沖洗保證水質。

6、開水供水必須保持達到100℃,確保師生安全飲用。

7、鍋爐重地,非經鍋爐工許可任何人員不得入內。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4

一、鍋爐房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入內。

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3、非工作人員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5、鍋爐在運行及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及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6、鍋爐房要配備消防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二、鍋爐房清潔衛生制度

l、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鍋爐用備品備件、操作工具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

2、鍋爐房地面、牆壁、門窗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3、每天下班前,對工作場地、設備、儀表、閥門等打掃乾淨。

4、每週對鍋爐房及所管區域進行一次大掃除,保持環境整潔優美。

5、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獎勤罰懶,做到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三、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設備的維修保養是指在不停爐的情況下進行正常性的維護修理。

2、結合巡迴檢查發現的問題,在不停爐能維修時維修。

3、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一隻水位表玻璃管(板)損壞、漏水、漏氣用另外一隻水位表觀察水位,及時檢修損壞的水位表。

(2)壓力錶損壞,錶盤不潔及時更換。

(3)跑、冒、滴、漏的閥門能維修的及時維修及更換。

(4)轉動機械潤滑油路保持暢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5)檢查維修二次儀表及保護裝置。

(6)清除設備及附屬設備上的灰塵。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5

一、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的職責

1、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組織技術培訓和進行安全教育。

2、編制或參與編制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並隨時檢查其執行情況。

3、傳達貫徹主管部門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下達的鍋爐安全指令。

4、監督檢查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隨時掌握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運行狀況,並檢查督促其維護保養工作。

5、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如不能解決,應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6、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本單位鍋爐使用管理情。

(二)司爐工人的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經濟運行。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服從調度,不做與崗位無關的事。

3、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4、認真做好鍋爐、輔機及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工作,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

5、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

6、保持鍋爐房整潔,做到文明生產。

7、努力學習技術業務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二、交接班制度

(一)司爐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爐人員,應在交班前對鍋爐運行情況作一次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方能交班:

2、鍋爐燃燒良好,氣壓和水位都在正常範圍。

3、各安全附件、儀表動作靈敏可靠。

4、輔機運轉正常(聲音、溫度、轉速等無異常)。

5、清爐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整潔。工具和配件齊全並存放在指定地點。

6、各項記錄填寫正確、清楚、無塗改、無遺漏。

7、交班人員在運行記錄和交接班日誌上簽名後交班。

8、交班人員應口頭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本班運行情況,以及發現的問題和注意事項。

9、接班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到達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接班人員須認真查閱交班記錄和聽取交班情況介紹。

10交、接班雙方應共同檢查下列情況:

a、鍋爐運行情況。

b、水位表、壓力錶、安全閥、給水設備、高低水位報警器、排c、污閥等設備、附件是否靈敏可靠。

d、鍋爐受熱面的可見部位是否有鼓泡、變形、滲漏等損壞現象。

e、爐牆、爐拱、爐排等有無裂紋、塌陷、卡死現象。

f、必要的備用材料,如盤根、水位表玻璃管(板)、潤滑油是否齊全。

g、交、接班時,如遇事故,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辦理交接班手續。接班人員應積極協助交班人員處理事故。

h、交班人員在接班前不準喝酒。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向鍋爐主管負責人報告。由負責人採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員代班。

i、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交班人員應報告鍋爐主管負責人,但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三、巡迴檢查制度

1、當班司爐工人,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迴檢查,其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司爐工人巡迴檢查內容

序號內容時間

1、壓力、溫度、水位是否正常不間斷監視

2 、燃燒工況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3 、燃燒輸送系統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4 、鼓引風機運轉是否正常

擋板位置是否合適1~2h監視一次

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

5、水泵運轉情況和給水調節1~2h監視一次

逆止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6、排污閥和管道有無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7、各類儀表工作是否正常1~2h監視一次

8、本體受壓部件有無滲漏

變形等異常情況1~2h監視一次

9、檢查各轉動機械潤滑系統是否應補給潤滑油每班一次

四、安全操作制度

(一)嚴格遵守鍋爐房安全操作規程,密切監視水位、壓力和燃燒情況,正確調整各種參數。

(二)按規定做好鍋爐運行的日常工作,定期沖洗水位表、壓力錶、排污和試驗安全閥等。

(三)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鍋爐人孔、手孔、受壓部件以及省煤器、

過熱器等是否有泄露、變形等異常現象;檢查氣水管道、煙道、風道、給水泵、鼓風機和引風機等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四)對鍋爐發生的一切事故應及時處理並保護現場,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訓。

(五)閒人免進鍋爐房,如需進入鍋爐房必須履行登記手續,並由單位主管部門領入。

五、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

(一)操作人員應對鍋爐、安全附件和輔助設備進行經常的或定期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

(二)每班應對規定的設備油位定期加油一次,防止遺漏。

對儀表設備應每天進行維護保養,並定期校驗,保證其靈敏、可靠。

(三)鍋爐未經採取措施,不得超負荷運行,鍋爐必須按規定進行檢修。

(四)每班司爐工應對鍋爐、輔助設備和場地進行一次清潔工作,做到文明生產。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6

一、司爐工應對鍋爐的結構、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瞭解,能進行獨立操作。

二、司爐工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崗位,如果要離開時,應有合格司爐工代替。

三、在工作時間內,司爐工應集中思想,注意儀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單位人員,未經司爐人員同意,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

五、司爐工應該阻止非鍋爐人員觸及鍋爐上各種閥門和一切附件。

六、鍋爐房一切儀器儀表應有足夠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並對損壞部件及時更換。

七、爲了確保鍋爐能正常工作,鍋爐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雜物,嚴禁在鍋爐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八、開機前,必須根據操作規程做好安全檢查,長期停爐必須做好一切安全保養工作。

九、司爐工必須配合修理人員做好每年鍋爐保養年檢工作。

十、司爐工空餘時間必須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爲做好安全節氣、保障供汽、節省開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爐工須保證工作時間。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7

爲了加強鍋爐安全使用,預防和減少事故,確保鍋爐的安全使用,結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本制度僅適用於巴彥高勒煤礦內部承壓蒸汽鍋爐。

2、相關人員必須嚴格貫徹執行《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相關條例,加強鍋爐的安全管理,確保鍋爐安全正常運行。

3、鍋爐的施工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取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有資質單位進行。

4、鍋爐的安全附件和儀表必須按照相關規程進行配置,安全附件的要求必須符合相關的監察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5、在安裝前,安裝單位或使用單位應向鍋爐使用登記所在地的安全監察機構申報壓力容器名稱、數量、製造單位、使用單位、安裝單位及安裝地點,辦理報裝手續。

6、鍋爐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按照規定到當地辦理登記手續。

7、鍋爐應按照要求定期進行鍋爐檢驗,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鍋爐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8、建立鍋爐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8

(1)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2)嚴禁在鍋爐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鍋爐房內嚴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嚴禁在鍋爐房內搭牀睡覺。

(3)鍋爐房的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業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並嚴格遵守鍋爐房的安全運行規程。

(4)每班都要堅持巡迴檢查制度,瞭解設備的運行情況,按操作規程監視水位、壓力、溫度等,根據系統的設計和運行要求,對有關設備進行調節,並做好詳細記錄。

(5)工作人員堅守崗位,禁止在鍋爐房內喝酒、吸菸、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

(6)對安全閥、壓力錶定期進行校驗。經常檢查安全閥、壓力錶、水位表等保護裝置,確保靈敏有效;發現設備及管線異常,立即上報並及時檢修。

(7)工作人員熟知單位報警程序及鍋爐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應急照明裝置保證正常運行。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9

一、制定制度的目的

爲進一步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提高員工對特種設備的認識,提高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發生,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醫院實際,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二、特種設備定義

鍋爐壓力容器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定義,包括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斷爐、空壓機儲氣罐、立式儲氣罐、油氣分離器、烘筒、高溫染色機、蒸壓釜等。

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職責

醫院設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貫徹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

3、負責監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落實。

4、負責組織特種設備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工作。

5、負責監督檢查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定期自行檢查執行情況。

6、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7、負責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8、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四、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醫院設置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並落實以下崗位職責:

1、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2、負責檢查特種設備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執行情況。

3、負責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消除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隱患。

4、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包括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5、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6、負責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7、負責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檔案資料的管理。

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1、操作人員應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考覈,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持有效期內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上崗作業。作業人員證書每2年複審一次,提前三個月申請複審。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將作業人員證件(副卡)隨身攜帶。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醫院制定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使用操作特種設備。

六、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培訓

1、爲提高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特種設備安全認識和操作能力,制定本制度。

2、醫院的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其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學習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

3、醫院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參加醫院組織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並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訓的記錄。

七、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驗申報

1、在投入使用前,按《條例》和《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後方可使用,並在設備顯著位置噴塗、粘貼或懸掛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

2、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實行定期檢制度,在檢驗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鍋爐分爲內部檢驗、外部檢驗、水壓試驗;壓力容器分爲年度檢查、全面檢驗、耐壓試驗。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安全閥一年校驗一次,新的也要校驗後方可安裝使用。壓力錶每半年檢定一次,新的也要檢定後方可安裝使用。

八、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要做好設備日常自行

維護檢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運行故障記錄等,要經常檢查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是否靈敏,壓力錶壓力是否在正常範圍內,確保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一旦失效應立即予以更換。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並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辦理註銷手續。

3、鍋爐壓力容器的維修、改造必須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修理、改造。

九、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1、醫院應逐臺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壓力容器出廠資料(產品質量證明書)、安裝資料、定期檢驗報告、安全附件檢驗報告、日常自行維護檢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3、由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防止檔案資料丟失。

十、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1、醫院應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進行的安全監察工作(現場檢查),配合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做好特種設備的檢驗工作。

2、對監察、檢驗機構提出的問題和安全隱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進行整改落實,儘快消除安全隱患。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0

鍋爐巡迴檢查制度

1、單位主管負責人每月定期組織一次有管理員、司爐工、維修人員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管理員每週定期組織一次司爐工、維修人員等參加的對鍋爐的檢查,並對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2、檢查內容:鍋爐本體、輸氣管道有無泄露、變形,水位計、壓力錶、安全閥是否靈敏、清晰可見,蒸汽閥、排污閥等是否開啓靈活,有無泄露。頭孔、手孔,檢查孔等密封墊、緊固件,是否損壞。

3、對檢查部位、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每年定期進行一次停爐檢查,正常情況下每六年做一次水壓實驗,鍋爐的檢查和水壓實驗應有詳細的情況記錄,並有檢驗人員簽字,這些記載存入鍋爐技術檔案。

2、經常保持鍋爐及鍋爐外部清潔、防止鏽蝕。

3、每班按規定排污,沖洗水位計。

4、每週應人爲手工動作安全閥門1-2次,防止閥門鏽柱。

5、每月應對壓力錶的存水彎管進行一次清洗,保持暢通。壓力錶每半年送檢一次。

6、正常運行2—3月進行一次煮爐清垢,水垢厚度不應超過1mm,如超過應縮短清垢時間。

7、檢驗中存在的問題應進行修理或更換配件,如發現重大問題,應聯繫有資質的修理單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後,進行修理,並作好修理記錄。

8、停爐後應按規定進行保養,停止運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時,應按規定進行檢驗。

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2、交班人員應將鍋爐運行情況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接班人員瞭解情況後,方可離崗。

3、作好交接記錄,雙方簽字認可。

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用水應設置專職或兼職的水質化驗人員。並按《鍋爐水處理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水質管理工作。

2、定期對水質情況進行檢測化驗。

3、水質應符合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的規定。

清潔衛生制度

1、每班應對鍋爐房進行打掃,保持地面、牆壁、門窗乾淨、整潔。

2、對鍋爐本體、管理應將灰塵清掃乾淨,特別是水位計、壓力錶等玻璃面應清掃乾淨,清晰可見。

3、對煙箱、爐門外的煙塵,爐渣要定時清理,保持整潔暢通。

安全保衛制度

1、爲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不屬鍋爐房上班人員嚴禁入內。

2、鍋爐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

3、鍋爐房主管人員必須熟悉鍋爐安全知識,任何領導不得強迫司爐工違章操作。

4、嚴禁在鍋爐承受壓力的情況下,進行修理、拆裝。

5、鍋爐發現異常情況或事故,首先應停爐,保持好現場,報告主管領導,再進行處理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1

1、爲了確保鍋爐安全運行,保護企業資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暫行條例》《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於承壓的以水爲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包括燃煤蒸汽鍋爐、燃油蒸汽鍋爐、燃氣蒸汽鍋爐。

3、使用鍋爐的工廠應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使用登記辦法》逐臺辦理登記手續和鍋爐技術檔案,包括安裝鍋爐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證明資料。

4、必須高度重視鍋爐安全工作。各工廠廠長是鍋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指定專職負責鍋爐設備的技術管理,按照規程的要求搞好鍋爐的使用管理工作。根據鍋爐的結構型式、燃燒方式和使用要求制訂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操作規程和防爆、防火、防毒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事故處理辦法,並按其嚴格實行。嚴禁酒後和上崗飲酒及脫崗。

5、制訂和實行鍋爐及其安全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修制度,對具有自動控制系統的鍋爐以及鍋爐安全的各種儀表,還應建立巡迴監視檢查和定期進行校驗檢修的制度。

6、按照勞動人事部頒發的《鍋爐司爐工人安全技術考覈管理辦法》對司爐工人進行管理。沒有與鍋爐相應類別的合格司爐工人,不得使用鍋爐。鍋爐水質化驗員須經法定機關考覈取證方可上崗。

7、鍋爐受壓元件損壞,不能保證安全運行至下一個檢修期,應及時組織修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有安全隱患的鍋爐投入運行,司爐工有權拒絕操作,並可直接向生產總部設備管理部報告。鍋爐受壓元件的重大修理,如鍋筒、爐膽、封頭、管板、下腳圈、集箱的更換、矯形、挖補、主焊縫的補焊等,應具有國家職能部門認可的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方可進行修理。修理前應有圖樣和施工技術方案。修理的技術要求參照鍋爐專業技術標準和有關技術規定。修理完工後,應將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修理質量檢驗證明書等技術資料存入工廠的鍋爐技術檔案內。

8、對於提高鍋爐運行參數和鍋爐受壓元件的改造,施工的技術要求應符合鍋爐製造和安裝的有關技術標準。由於結構和運行參數的改變,水處理措施和安全附件應與新參數相適應。

9、爲了確保鍋爐的正常運行,須制訂司爐交接班制度,並認真填寫鍋爐運行記錄。嚴禁在有壓力或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氣、水噴出傷人。

10、非鍋爐房操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場所內(含鍋爐房、煤場)。外來人員必須經有關領導批准或陪同方可進入。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2

1、蒸汽鍋爐的使用、維護和檢修,應執行原國家勞動總局頒發的《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接班前按規定巡視檢查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錶、溫度計等運行情況,交接班時要覈對運行記錄、清點用具,並詳細瞭解鍋爐運行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鍋爐有關方面的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水平,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4、使用鍋爐單位要配備專職或兼職鍋爐安全管理人員,管理人員要經過考覈,取得《鍋爐管理人員資格證書》,方能從事鍋爐管理工作。

5、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瞭解鍋爐運行情況。

6、交接班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查,保持鍋爐正常。

7、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8、交班人員應向接班人員介紹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鍋爐排污等方面有關問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交接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9、鍋爐安裝前,使用單位應寫出申請報告,持鍋爐有關資料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安全審批手續,未經許可,不得施工。

10、鍋爐安裝、修理和改造應有具有鍋爐安裝資格的單位安裝。鍋爐安裝必須接受當地鍋爐安全檢查部門的監督,經驗收合格後,由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給使用登記證,方可使用。

11、爲確保鍋爐安全運行,延長其使用壽命,必須堅持每天對鍋爐、管道和附屬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檢修。

12、常壓熱水鍋爐投入使用後,使用單位不得擅自改變鍋爐結構、閥門和管路系統。

13、鍋爐設備是在不停爐的狀況下進行經常性的保養,運行的常壓鍋爐實行定期內外部檢驗。

14、跑、冒、滴、漏的閥門要及時檢修或更換。

15、鍋爐運行時保持鍋爐本體清潔,無污垢、無滲漏,無鏽和腐蝕,認真詳細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16、鍋爐房是使用鍋爐單位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有關領導及安全、保衛、生產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入內。

17、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8、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雜物,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19、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許鎖住或拴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20、鍋爐房要配有滅火器材,認真管理,不要隨便移動或挪作他用。

21、出現事故及時上報,實事求是的寫出書面事故報告,待調查清楚,分清責任後,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損失,追究其責任,按價賠償。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3

1、蒸汽鍋爐司爐工必須持有勞動部門。

2、培訓合發原上崗操作證。

3、司爐工必須密切注意蒸汽鍋爐的水位表、壓力錶、防爆片、防溶裝置、排氣閥、安全閥工作狀態是否正常。蒸汽鍋爐運行時出現下列情況應緊急停爐:

(1)、汽壓迅速上升,壓力錶的指針超過規定的紅線,雖然安全閥已經自動排氣,通風已經減弱,但壓力錶的指針持續上升時。

(2)、鍋爐水位降到允許水位以下,或升高到允許的最高水位以上採取措施無效時。

(3)、不斷加大向鍋爐給水及採取其他措施,水位仍持續下降時。

(4)、給水設備機械全部失效時。

(5)、水位表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6)、鍋爐元件損壞時,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7)、燃燒設備損壞時,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缺水滿水時。

(9)、其他超過安全運行允許範圍的異常情況時。

(10)、司爐工不按操作規程作業,產生一切後果自負。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鍋爐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房管理人員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鍋爐房管理安全規定,參與制定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規章制度的實施。

2、每月對鍋爐房安全生產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

3、加強對司爐工人、水質化驗人員、維修人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4、參與鍋爐技術改造等項目的決策和研究,督促檢查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維修和定期檢修計劃的實施。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操作,有責任向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報告本單位鍋爐管理的使用情況。

6、解決鍋爐房有關人員提出的問題,改善司爐工人的勞動強度,使鍋爐房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二)鍋爐班組長崗位責任制

1、在生產管理部門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鍋爐班的管理工作。

2、熟悉國家鍋爐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執行鍋爐房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3、負責本班人員技術指導、工作安排和考勤工作。

4、組織本班組人員做好供汽(熱水、高溫導熱油)設備安全運行和鍋爐房衛生等工作,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做好各種運行記錄。

5、負責產汽(熱水)量、耗水電量和耗油(煤、氣)量等統計工作。

6、負責鍋爐日常維護和檢修易損備件和大修配件的採購計劃。

7、當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進行處理。

8、遇違規指揮和違規操作行爲,及時制止。

(三)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1、堅守崗位,嚴格執行鍋爐房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服從安排、守紀律,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滿足單位用汽需要。

2、司爐人員必須持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司爐證方可上崗,工作中要堅守崗位,嚴格操作;當班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違章操作,嚴禁當班人員“大班套小班,小班一人幹”。

3、負責進行點火、停爐、換泵等操作,隨時注意控制箱、工作儀表變化,不斷監視壓力錶、水位表,觀察爐膛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對安全附件保護裝置,煤鬥、大小孔門,吹灰器及各擋板位置,認真進行檢查。

4、對鍋爐房運行設備應每小時進行一次巡迴檢查,並準時地填寫鍋爐及附屬設備運行記錄,做到準確、整潔、不漏項,對設備故障及所採取設施,要記入運行記錄中,並向領導反映。

5、認真做好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按時按量向各潤滑部位添加潤滑油和潤滑脂。

6、保持消煙除塵設備運行正常,煙氣排放符合要求。

7、鍋爐發生異常或事故時,應積極主動採取緊急處理措施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事故未經妥善處理,司爐工不得離開現場。

8、保持鍋爐房內外清潔,設施乾淨,儀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齊,道路暢通。

9、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互教互學,不斷增強安全意識和提高操作水平。

10、對爐體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對任何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行爲,應立即制止。

二、鍋爐設備維修保養制度

1、鍋爐專(兼)職管理人員對鍋爐維修設備保養負領導責任,制定大小修計劃及當月的維修保養計劃,並督促維修人員完成及組織驗收。

2、設備日常維護保養由司爐工或維修工負責,職責分明,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消除時,應向管理人員或主管領導報告。

3、設備一般每三個月小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4、小修中,應對三大安全附件、閥門、儀表及自動控制裝置進行檢修,並檢查軸機各部位緊固情況,更換損壞的皮帶或消除漏油現象。

5、安全閥應每週手動放汽一次,每月自動排汽一次,壓力錶每週沖洗存水彎管一次,連鎖保護裝置應每班試驗一次。

6、鍋爐的大修,除小修項目外,應清除爐內積灰、水渣、檢修鍋爐受壓部件,軸機修復破損的拱磚、爐牆、爐排和保溫層,還應清洗軸承箱並換油。

7、應做好備品備件計劃,設備檢修記錄和事故記錄,同時做好設備臺帳和檔案等工作。

8、鍋爐停用後應依照有關規定做好乾法和溼法保養工作。

三、鍋爐水質管理制度

1、(蒸汽鍋爐、熱水鍋爐)運行時水質要求,必須符合GB1576《工業鍋爐水質》標準和GB12145《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水汽質量》標準的規定。

2、鍋爐用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沒有可靠水處理措施,水質化驗,鍋爐不準投入運行。

3、對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1T/h的蒸汽鍋爐和額定熱功率大於或等於0.7MW的熱水鍋爐應設鍋水取樣裝置,對蒸汽品質有要求時,還應設蒸汽取樣裝置。

4、水質化驗工作每兩小時不少於一次,並認真做好記錄,水質化驗異常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適當增加化驗次數。

5、對額定蒸發量大於或等於6T/h的鍋爐應配置除氧設備。

6、專職或兼職水處理操作人員,必須經技術監督部門培訓且考覈合格取得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相應資格證書後,才能進行相應的水處理工作。

四、鍋爐房清潔衛生及安全保衛制度

1、鍋爐房清潔衛生工作是文明生產的重要內容,依靠司爐人員共同搞好。鍋爐房不準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要求做到鍋爐房清潔衛生,用具、工具煤場、煤渣堆放、備品備件、應放在指定的地方,擺放整齊,消除跑、冒、滴、漏。

2、當班人員應打掃操作室衛生,保持控制櫃錶盤乾淨清晰,水位表、壓力錶等清晰可見,對輔機設備,鼓引風機、水泵、閥門、軸承座、電動機、變壓器等設備經常抹擦清潔。

3、保持爐前清潔衛生,並做好設備周圍的環境衛生,保持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積油。

4、每週由鍋爐管理人員組織所管區域進行一次清潔大掃除,保持環境清潔優美。

5、主管領導要經常組織有關人員,對鍋爐房的清潔衛生進行檢查評比作爲當班人員獎金考覈指標。

6、鍋爐房是生產的重要場所,必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7、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鍋爐房,不得擅自亂動設備、閥門、儀表等。

8、鍋爐房內應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司爐工均應懂得正確使用這些器材。

9、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

10、非當班人員,未經帶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煙風門及電器開關。無證司爐工、水質化驗人員不準單獨操作。

11、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裝用少量潤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壺、要存放在指定地點,並注意檢查燃燒中是否有爆炸物。

12、鍋爐在運行或壓火期間,房門不準鎖住或閂住,壓火期間要有人監視。

13、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五、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規定時間提前到鍋爐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交班人員要做好本班的運行記錄,要清楚地記錄當班時所出現的情況以及處理措施,並註明是否處理完畢,接班者要詳細瞭解鍋爐運行情況。

2、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清潔衛生和設備檢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員要填寫好交接班記錄,向接班人員講清楚要注意的事項。

4、接班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達崗位,做好接班準備,提前10分鐘接班,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5、接班人員要進行接班檢查,沖洗水位表、壓力錶、覈實鍋爐設備狀況、點清工具,如不符合應在“內容摘要”欄中註明。

6、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後的事故由接班人處理。

7、交接雙方人員應在交接記錄上簽名後,接班人員立即上崗,交班人員方可離去。

8、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8.1鍋爐燃燒、壓力、水位和溫度正常。

8.2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

8.3鍋爐本體和附屬設備無異常。

鍋爐安全管理制度15

1.崗位責任制

1.1司爐工爲鍋爐崗位第一責任人,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1.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各項鍋爐運行記錄完備,所有記錄都需有當班人員的簽字。

1.3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4接班前按規定巡檢各種設備,包括水位表、壓力錶、給水系統、潤滑系統、冷卻水、燃氣管道、蒸汽管道

等裝置情況,交班時要覈對記錄,清點用具。 1.5對爐體及輔助設備進行定期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1.6鍋爐房內外嚴禁吸菸、嚴禁明火作業。

1.7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停爐等措施,並及時報告部門負責人。

2.巡迴檢查

2.1檢查燃燒設備和燃燒工藝是否正常。

2.2檢查鍋爐受壓元件可見部位和爐牆等部位是否有異。

2.3檢查水溫水位,給水泵軸承電動機溫度,各閥開關位置和鍋爐壓力等是否正常。

2.4燃氣管道閥門每個星期一用肥皂水做一次泄露檢測試驗,燃氣管道法蘭每個月做同樣試驗一次。

3.定期維護

3.1安全閥手動放氣試驗每週至少一次,自動放氣試驗每月一次,做好記錄並簽名。

3.2壓力錶正常運行時每週一次沖洗存水彎管,並在刻度盤上劃標工作壓力紅線。校後鉛封。 3.3高低水位報警器,低水位聯鎖裝置,超壓,超溫,報警器,每月至少做一次報警聯鎖試驗。 3.4鍋爐、安全閥和壓力錶每年進行一次法定校驗,取得校驗合格證後方可繼續使用。

3.5鍋爐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應當向煙臺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着於鍋爐的顯著位置。

4.交接班

4.1接班人員按規定班次和時間提前到鍋爐房做好接班準備工作,並詳細瞭解鍋爐運行情況。

4.2交接者提前做好準備工作,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和調整保持鍋爐運行正常。

4.3交接班時,如果接班人員沒有按時到達現場,交班人員不能離開工作崗位。

4.4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五不交” 4.4.1五交是:

鍋爐燃燒、壓力、水溫正常;

鍋爐安全附件、報警和保護裝置靈敏可靠;鍋爐本體和附件設備無異常;

鍋爐運行資料、備件、工具、用具齊全;鍋爐房清潔衛生,文明生產。

4.4.2五不交:

不交給喝酒和有病的司爐人員;

鍋爐本體和附件出現異常現象時不交接;在事故處理時不進行交接;

接班人員不到位時不交給無證司爐人員;鍋爐壓力、水位、溫度和燃燒不正常不交接。

文件名稱:燃氣蒸汽鍋爐安全管理制度(第1版)文件編號總頁數SG01-57共3頁制訂部門實施日期設備部4.5交接班雙方人員簽字確認後,交班人員方可離開崗位,否則不得擅自離崗。

5.安全防範

5.1鍋爐房是使用鍋爐的要害部門之一,除鍋爐房工作人員、維修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外,其他人員不準擅自進入。

5.2當班人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嚴格執行鍋爐操作技術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5.3非當班人員,未經班長同意,不準開關鍋爐房的各種閥門、開關、設備等。 5.4禁止鍋爐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鍋爐房配有消防器材,責任人需認真管理,不得隨便移動或挪做它用。

5.6鍋爐房內動火作業需到安全員處辦理動火許可證,採取相應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

5.7鍋爐一旦發生事故,當班人員要準確、迅速的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 6.應急處理6.1超壓

6.1.1超壓現象:

①壓力錶指示壓力急劇上升超過鍋爐最高容許壓力。鍋爐汽化引起超壓時,壓力錶抖動甚至壓力錶晃動;②安全閥起跳;

③系統局部變形、泄漏或開裂。 6.1.2超壓處理:

①停止燃燒設施的運行;

②鍋爐超壓時,如安全閥未起跳,應立即手動打開安全閥泄水降壓;③因定壓裝置失效,而引起超壓時,應對壓力控制系統從新調整。 6.2爆管事故6.2.1爆管現象:

①爆管時,有爆破聲並可聽到水流的噴出聲;

②爐膛由負壓變正壓,且有蒸汽、煙氣和水,由爐牆各孔門噴出;③爐膛火焰發暗,燃燒不穩定或熄滅;④排煙溫度下降;

⑤鍋爐壓力下降,補水後壓力仍下降。 6.2.2爆管處理:

①水冷壁管或對流排管、爆管如裂口較小,還能維持運行,應先通知有關部門後停爐;②雖經補水,但壓力仍然不能維持,或其它原因無法運行時,應立即緊急停爐;③停爐後,應關閉鍋爐的出水閥門與回水閥門。 6.3立即停爐

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①鍋爐溫度急劇升高,而水位明顯下降;②補給水泵失效時;

③壓力錶或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④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時;

⑤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壓力仍然繼續下降時;

⑥燃燒設備損壞,外牆倒塌或鍋爐構件被燒紅,嚴重威脅鍋爐安全時;⑦燃氣泄露報警,排除誤報警後。 6.4燃氣泄露報警

若燃氣泄露報警儀報警,當班人員要立即查清報警原因,排除誤報警的可能後,要立即採取措施,確保安全:

①關閉燃氣供應閥門,停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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