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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文集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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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爲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責任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安全責任協議書範文集錦6篇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1

工程項目:××××××××

甲 方:×××

乙 方:××××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爲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 爲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 乙方安全措施與責任

(1)乙方負責人爲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3)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4)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5)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爲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6)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爲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7)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爲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於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2)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13)乙方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此項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日期: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2

甲方:鄭州豫商宏升建設勞務有限公司第 項目部 工地

乙方: 班組(個人)建築施工系體力消耗大,高空危險作業行業,“安全第一、質量至上”宗旨,必須放在首位,時刻不能放鬆,人道是:隱患等於明火,防範就是救災。在公開合理,公正嚴明,實事求是的原則下,本公司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擬定,在施工中加強自身防護,夯實安全意識,劃清安全界限,明確經濟責任,經甲、乙雙方商榷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責任:

1、管理不善,強行安排,步驟紊亂,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

2、所提供的機械設備陳舊,運作失常,造成安全事故的。

3、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4、未按要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安全教育,違章指揮。

二、乙方責任: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造成安全事故後果的。

2、嚴禁高空落物,墜落一件物品,沒有造成後果,每次罰款伍佰元,若因此落物傷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班組(或個人)承擔。

3、嚴禁在外架上堆放材料,若如發現堆放一處,沒有造成後果,每次罰款貳佰元,若因堆材料傷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後果的由乙方班組(或個人)全部承擔。

4、砼工在澆築砼時,嚴禁電線亂拉亂掛,拖在砼內,電機下方應鋪設木板,如發現違章作業,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5、外架料臺,每次只堆放一吊材料,如有不聽指揮、亂堆、多堆材料,因料臺堆放材料超載,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班組(或個人)承擔。

6、酒後上崗,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7、攀爬腳手架、翻越防護欄杆,私自拆除防護欄杆,安全網等每處每次罰款叄佰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8、打架鬥毆者,每次每方先罰款20xx.00元,然後根據所調查原因,對責任方進行重罰。

9、生活區及施工現場發現偷盜者,不管偷盜多少每次罰款500.00元,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10、工作時間以外外出,所引起的糾紛由乙方全部承擔。

11、生活區及施工現場不得亂接亂拉電線,否則每次罰款100.00元,造成事故後果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12、在施工範圍內進行高空、外圍作業時,施工班組沒有按要求進行防護或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或個人負全部責任;在施工中由於自身原因(操作失誤、不聽勸告等)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事故責任人承擔一切費用;(其中:班組之間打羣架、電爐取暖、電熱快燒水、煤爐取暖、液化氣做飯、施工外發生的事故一切由乙方自已負責)。

1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1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附加條款:

甲方:鄭州豫商宏升建設勞務有限公司

乙方:

班組第

項目部

工地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使用與管理,經雙方商定,就乙方承租甲方的____________房屋訂立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一、本協議爲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租賃合同的附件,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根據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房屋使用條件的房屋,乙方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租賃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一經發現視租賃合同終止,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租賃房屋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將立即視租賃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毀約責任。

3.嚴禁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簡單裝修的需經甲方同意,未經同意私自裝修的一經查出將追究法律責任。

4.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5.租賃房屋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電水壺、電水杯、僞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乙方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6.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乙方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7.凡經營性房屋和廠房的必須按照有關消防規定配備消防用品,一經發現違反規定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4

立協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清工(自帶機械),大型機械甲方提供。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直至施工驗收完成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須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覈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到指定吸菸場所吸菸;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文明施工,文明作息,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穿防滑鞋嚴禁酗酒,打架鬥毆,一旦發生我方有權將雙方當事人送交當地刑事機關,並一同追究其負責人相關責任,情節嚴重清退出場。

4、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職工安全教育。並對所承包的施工區域、施工地段的所屬相關配套組完成的每道工序進行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安全合格和無施工隱患後,方能進入本項工作的施工。如達不到施工安全要求,責令所屬班組進行整改。直至整改合格,方能作業。

工地禁用55歲以上及18歲以下民工,嚴禁有臆病、心臟病、高血壓、疾病等進入工地施工,每個工作人員必須有自我安全保護能力的安全意識。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乙方必須做到在施工操作前,堅持每天先交底,檢查並確保無安全隱患,操作過程中確保安全生產。

乙方施工人員如果在工地上打架鬥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歸乙方承擔,並每發生一次罰款1000——5000元,由乙方承擔,在工程款內扣除。

加強宿舍管理監督,生活區,宿舍內外禁止賭博,等一系列違法行爲,宿舍內規範用電禁止私搭亂接,使用電熱毯,熱水器等一經項目不發現一律予以沒收對所在班組處以最低200元罰款,情節嚴重清退出場。造成任何事故均由所在班組承擔一切後果。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項目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乙方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菸。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甲方指定的專用間集中使用,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4、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並向 區(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

16、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作爲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項目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日期: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爲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xx)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本協議爲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 協議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xx月31日。

第三條 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範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並進行嚴格檢測並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並辦理相關手續。施工企業應對自身範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項目完成後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並採取聯繫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繫信號、煤氣壓力錶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 40米內,不應有火源並應採取防止着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製工具或塗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製工具;

(4)距作業點 10 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築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於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錶,專人連續監視壓力,並用對講機保持聯繫,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淨。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於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築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並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後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採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餘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餘煤氣,後按趕殘餘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餘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着,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後,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後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啓。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於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於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後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後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後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爲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症、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啓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鬥毆、酗酒,嚴禁酒後上崗。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責任協議書 篇6

甲方:天能公寓

乙方:

公司爲了降低員工生活成本同時解決部分員工子女在本地上學住宿問題,現對入住公寓的夫妻及主任級以上管理幹部開放子女借住天能公寓的政策,爲維護雙方利益及權利,特簽訂安全協議,在借住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 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須在父母陪同下進出公寓,公寓不承擔監管職責;

2. 在借住期間,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注意防盜,若有遺失,公寓負責協助查找,其他事項與公寓無關;

3.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防電,電器設施出現故障及時通知宿舍管理人員報修,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 在借住期間,不得改變宿舍內部電源,防止安全隱患發生;

5.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防火,在宿舍裏不得使用明火,不得躺在牀上吸菸,不得使用煤氣等明火燒煮用具;

6. 在借住期間,應注意環境衛生,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垃圾;

7. 在借住期間,15歲以下兒童不得單人乘坐電梯,必須有父母陪同;

8. 在借住期間,不得將防盜網小窗打開,父母必須做好防範措施;

9. 在借住期間,不得到頂樓、配電房、泵房、消防水池、開水房、樓梯等具有危險性的地方玩耍;

10.在借住期間,不得到施工中的工地玩耍;

11.在借住期間,借住人員不得單獨到開水間打水,如因意外燙傷等原因公司概不負責。

12.在借住期間,不得在無人監管的情況下做飯或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等;

13.在借住期間,不得於其他人員發生矛盾、口角;

14.在借住期間必須服從公寓相關管理規定,對不服從管理的借住人員公寓有權取消其借住資格;

15.在借住期間,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與公寓無關,借住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與公司發生糾紛。

注:本協議由借住人員父母代簽。

甲方:天能公寓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