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親子知識 > 早期教育 >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集合六篇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集合六篇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5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安全生產協議書範文集合六篇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1

爲了加強資材車間、捆包作業外包項目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明確承包商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確保安全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承包單位必須有合法的法人資格,承包單位要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承包單位法人或法人委託人依法對本公司的資材車間、捆包作業外包項目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是本責任書的安全責任人。

二、承包單位在本公司生產部門的指導下,保證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作業區域範圍內的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工作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承包單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委託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各種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承包單位作業人員遵守委託單位的“動火作業規定”、“掛牌作業制度”“高空作業”等各項作業規定,做好日常的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承包單位應組織員工全面落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

五、承包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培訓制度。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教育;積極開展崗位技術練兵,並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覈;組織並參加承包單位和委託單位每月一次的班組安全活動日,及時處理員工改進安全生產的意見;

六、承包單位需及時準確向本公司導報告作業發生的事故,並採取正確有效措施,減低事故危害,積極協助有關部門保護好現場。

七、承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以書面形式將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名單上報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積極處理並及時向本公司剪切捆包科負責人和安全管理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八、承包單位應對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和防止安全生產事故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班組負責人,由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獎勵。

九、委託單位有權對承包單位人員的各項違章行爲進行監督、指正和教育,承包單位人員需按要求進行整改。

十、承包單位人員由於違章行爲、違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承包單位承擔,與委託單位無關。

十一、 對違反國家、省、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作規程,由本公司按照本單位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對承包單位進行懲罰;造成生產事故,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二、 對於沒有履行安全協議書發生的事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承包單位的責任

十三、 本責任協議書一式兩份,責任協議書籤訂後由委託單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與承包單位負責保管,從遞交即日生效。

承包單位:XX有限公司 委託單位:XX有限公司

  安全責任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武漢中糧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方(簡稱乙方): 武漢美華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安全保衛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爲嚴格明確甲乙雙方安全管理責任,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下,雙方就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 《20xx年度中糧保安外包合同》 履行期限相同,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二、乙方每月10日前須將派駐甲方所有保安人員(含試用期保安員)名單、人員照片及無犯罪記錄證明、身份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對於有變動的隊員,也需及時上報甲方,並附上前述材料。

三、乙方在甲方的管理區域內應:

1.負責對保安員進行上崗前、上崗後的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安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能力。由於未進行安全培訓,或安全培訓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損失和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嚴禁保安員或車輛私自進入甲方其他不需保安巡檢的生產區域,如天然氣、澱粉粉塵危險區域內等危險區域,由此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3. 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須根據本行業要求及國家相關規定爲在甲方工作的乙方所有人員繳納國家規定的各類社會保險等,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保安員在甲方工作過程中,因公產生的各類職業病、人身、財產安全事故、保安上下班及工餘時間出現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不遵守法律法規或甲方管理規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甲方有權開具處罰單,處罰金額在每月結算時進行扣除。造成人員傷亡、其他事故、設備設施的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八、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爲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項目、設備等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定,以及雙方簽訂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主合同”)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應具備的資質和條件

1、提供有關部門核發的符合工程項目要求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或法人授權委託書、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證明等。

2、應提供“外協單位準入證明”原件。

3、應提供項目負責人的“B類人員”安全上崗證原件。

4、應提供專(兼)職安全員的上崗證原件。

5、應提供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原件。

6、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施工需要,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

7、工程分包隊伍還應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標

分包方在工程項目( )施工期間,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定,努力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人身死亡事故、無人員重傷事故、無重大機電設備事故、無重大廠內交通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無重大生產性火災事故、無重大建(構)築物倒塌、無重大職業衛生傷害事故、無重大衛生防疫事故等。

四、雙方的安全責任

1、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1遵守《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與規程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1.2 負責對承包方的資質進行審查。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專職安監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審查。

1.3 對承包自帶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護用具,有權禁止承包方使用,並做退場處理。

1.4 對作業人員進行入廠前的安全培訓教育和上崗前的體檢工作,教育內容應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相關規定和其他要求,介紹施工作業環境、工程現場存在的施工風險和易發生的事故,並組織進行安全考試。

1.5 負責對承包方負責人、工程安全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完整的記錄。

1.6 應建立施工區域責任管理制度,並與責任單位簽訂“安全文明施工區域責任書”,明確相關的考覈獎懲細則。

1.7責任單位負責編制清包工程項目的“作業指導書”,作業前組織全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對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業務指導。

1.8 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方案的編制情況進行審查,對安全技術交底及施工方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現場安全設施不滿足安全需要不允許開工。

1.9 負責完善作業區域的孔洞蓋板、防護欄杆、手扶安全繩等安全防護設施,依照相關約定對區域責任管理單位進行日常監督檢查與考覈獎罰。

1.10 監督責任單位落實“工作許可”規定,無技術措施、無安全交底的情況下嚴禁施工。

1.11 不得對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約定的合理工期。

1.12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

1.13 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措施,做到複查閉環管理。

1.14 傳達有關安全施工生產情況,及時通報相關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 建立和完善現場應急搶援體系,組織開展專項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

1.16 對施工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對“三違”現象進行糾查,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獎懲。

1.17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的承包方,有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責令停工整頓,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 在發生人身死亡、重傷事故時,組織進行現場救援,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與上報,並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協議的約定扣除安全保證金。

2、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2.1承包方必須服從項目部、分管單位(專業分公司)的管理、指導和監督,並全面遵守在承發包合同中及現場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2.2 承包方的項目經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和本協議有關條款的執行負全面責任。

2.3 對入場所有人員上報項目部、提供身份證件,對施工過程中入場、更換的人員必須及時上報。

2.4 提供本單位的施工資質等資料,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取得資格證書,並對這些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5自帶的施工機械機具滿足安全規定,相關資料保存齊全,入場前將自帶的施工機械和機具清單上報發包方,並接受發包方的'現場檢驗和資料審查。

2.6 組織進行作業人員上崗前的身體健康檢查,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嚴禁錄用老弱病殘、患有職業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調整施工人員時必須履行手續徵得發包方的同意,新入廠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教育和書面考試合格,不得安排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上崗作業。

2.8 爲施工人員配置合格的勞保防護用品用具,接受發包方的監督檢查。

2.9 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編審批規定,組織做好安全技術措施書面交底工作,做好作業環境條件的檢查與確認,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10 嚴格落實發包方的“工作許可”規定,做到無技術措施、無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負責本單位安全施工責任區域內的安全設施的設置與維護,按照相關約定接受發包方的考覈與獎懲。

2.12協調與解決施工生產中出現的問題,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認真履行本單位負有的安全管理職責。

2.13 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本單位責任區域的作業環境滿足相關規定,安全設施投入及時,安全警示標識明顯。

2.14參加發包方組織進行的應急搶險培訓活動,建立和完善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體系。

2.15 有權拒絕發包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和檢舉。

2.16 對發現的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並報告發包方的相關人員,緊急情況時可以組織施工人員撤離作業區域。

2.17 加強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或違規分包。

2.18服從發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管理

1、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承包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承包方應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並按國務院及地方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小時內及時報告發包方、承包方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

2、承包方的車輛在現場發生意外,造成發包方或其它單位的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等,應依法承擔相關的賠償、治療等責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或其它損失時,承包方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或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發包方或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均應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責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員違章行爲造成的人身和設備事故,承包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承包方必須配合發包方進行事故的調查和分析,相關的事故報告由承包方填報。如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發包方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等,發包方有權進行索賠。

7、工程最終結算前必須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

六、檢查考覈

1、爲保證本協議的貫徹執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5萬--20萬元,或管理費的30%作爲安全保證金。此保證金作爲對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和賠償用款,不足時由乙方補齊,節餘款退給乙方。

2、事故考覈標準

2.1 發生輕傷事故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

2.2 發生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傷害事故或重大衛生防疫事故時(非自身管理責任的意外情況除外),扣除安全保證金的30%。

2.3 發生重傷事故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及以上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50%。

2.4 發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傷二人以上(含二人)時,扣除安全保證金的100%。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

2、本協議爲主合同的附件,本協議構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發包方的經營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分別保存一份。

八、協議生效與終止

協議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本協議從開工之日起生效,雙方共同監督執行,竣工驗收後自行終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協議的約定,違反安全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對發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頓拒不執行的,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4

同志:

爲了確保您在本公司生產、生活等方面有個寬鬆、舒暢的條件和環境,在生產和生活中避免發生意外和人爲所造成的事故。請遵守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公司的規章制度。在生產中不斷完善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在生活中有一個和諧、安祥的環境,公司特訂立安全生產(生活)協議。希望每位幹部、職工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下:

一、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

二、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規定)

三、上、下班時間嚴禁在公司或生產場所聚衆、酗酒、鬥毆,如發生上述行爲,後果自負。

四、遵守作息時間。晚上私需外出的員工不得超過規定回廠時間(晚上外出回廠時間爲23:00之前),外出期間發生一切意外,責任由員工自己負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五、各有關車間、氨機房、凍庫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改變生產工序和操作規程,如違規操作,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六、爲了確保您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屬本公司幹部、職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內使用電磁爐、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進行生活自餐,如擅自使用者發生一切事故責任和後果自負。

七、凡是公司上、下班時間騎摩托車的幹部、職工必須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和帶有安全頭盔。無證駕駛、或超載發生事故或傷亡的、本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每位幹部、職工必須在生產、生活中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對生產機械設備安全意識必須加強,在上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電源、開關等進行操作前檢查,在確定安全情況下進行操作。

九、目前公司人員結構比較複雜,車輛繁多,爲了保證工人和家屬(特別帶有小孩的)的人身安全,要求各員工教育好自己的家屬和孩子。嚴禁兒童進入車間等有關生產場所,並做好宿舍內的防水、防電工作。如不遵守安全規定和本協議書,發生一切事故,責任自負,公司不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條款,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遵守執行,如有不盡事宜,將進行補充執行。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5

發包單位:汕頭市粵麗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靜力壓樁工組 (以下稱乙方)

爲確保工程按期保質完成建設任務,甲方同意工程專項作業由乙方承擔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爲明確責任,特將有關內容事項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具體如下:

第一條 建設項目:

1、工程名稱:市鍋爐廠舊城改造項目二期:1~8幢

2、地點:汕頭市金湖路130號

第二條

1、建築面積:54569.2m2

2、結構:框架/八層

第三條 承包範圍及內容:

根據建築設計部門設計,按圖紙設計的靜力樁部分進行施工,負責吊樁、接樁、壓樁等全過程。

第四條 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勞保福利、包質量、包伙食、包誤工、包工期、包單價,按實際施工的建築面積進行承包。

第五條 工程單價:

1、本項目工程量計算按樁入土深度計,送樁長度按自然地面至樁頂面高度計算,送樁時,樁頂部須點焊擋砂鐵板。

2、租金單價以甲方打樁按每米人民幣16元給付,送樁單價同壓樁;做樁靜載試驗樁機配合費按每根1500元計。

3、該項目樁機進退場費按每臺5000元計。

4、以上單價爲不變價格,總價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爲最後結算依據。

5、本造價乙方不包括現場經費、水電費、稅金及管理費,按工資形式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付款辦法:

1、協議簽定後,乙方人員進場之日起五天內甲方應預付工程款爲總造價30%計。

2、靜壓樁施工完畢時,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爲總造價50%計。

3、餘款約20%在工程結算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施工技術主管人員指揮,嚴格按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施工,保證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標準。

第八條 施工工期:

1、按試樁之日第二日起計暫定50日曆天,進行正常施工時,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完工。

2、在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連續停水、停電4小時以上、甲方原因等造成誤工,則工期順延。

第九條 安全事項及衛生

(1)工人進場應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紀律。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如乙方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工傷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2)工人進入施工場地必須戴安全帽及穿安全鞋,違者每次每人罰款壹佰元。

(3)嚴禁使用電爐,菸頭要放入灰缸,如發現使用電爐或菸頭亂丟的,罰款貳佰元,以保證防火安全。

(4)施工現場應文明施工,不罵人、不打架、不吵架,如發現打架的,每次罰款貳佰元,情節嚴重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5)保持宿舍及工場環境衛生(特別是伙食),如有不講衛生,受到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罰款乙方必須負責。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主要責任:

(1)甲方責任:在開工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做好技術交底,提供必要的施工圖紙,保證及時供應所需的材料,並配合機械和用水用電。其它一切小型工具則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主要責任:1、首先要保證工程質量,注意安全,節約材料,按時完成施工任務,遵紀守法和執行規章制度。乙方如有浪費及亂用材料,造成損失,乙方應賠還甲方雙倍材料的金額。2、進場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進場後,應申請做暫住證,暫住證的用費一切自理,如不做暫住證者,經有關部門檢驗,罰款自付。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控制施工現場的輕傷率在3‰以下。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執一份,送公司備案一份。本合同自開工日起生效,竣工驗收辦理結算付款後失效。

另:工程至完成驗收,乙方沒有出現輕傷事故,甲方獎勵乙方人民幣叄仟元整。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7月26日

安全生產協議書 篇6

承包方:北京隆科興非開挖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

分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建築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就? 工程施工生產中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負責建立個分包方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明確可行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定期佈置、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生產狀況。

2、承包方負責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中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分包方進入現場施工前必須對其進行安全總交底。

3、承包方有權監督分包方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各種安全教育,並對教育效果進行評價。

4、承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並按分包作業區域劃分分包文明施工責任區,保證現場文明施工。

5、承包方管理人員嚴禁違章指揮,發現分包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違章作業有權制止。

6、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有權對分包方的生產、生活區域進行檢查,對於隱患及違章有罰款權。

7、由承包方負責聯繫社會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宜,同一協調對外關係。

8、由承包方協調各項公用安全設施及施工區域管理,減少交叉施工干擾。

第二條:分包方的責任

1、分包方在承擔工程項目、組織施工前必須向承包方安全管理部門楚劇相應登記的資質證書和有效的《施工企業(隊)安全資格認可證》,交納安全保證金,否則不得承包工程。

2、分包方必須尊重並服從承包方的管理,按要求建立、完善自身隊伍的安全管理機構,自覺遵守承包方及承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並認真執行以下制度:

(1)安全培訓教育認可制度

A、分包方單位經理、主管生產的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必須按規定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及年審考覈,並持有效的《安全生產資格證》上崗;

B、分包方必須設立現場安全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覈合格後辦《安全生產上崗證》,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分包單位人員需變化時,必須提出計劃報告承包方,工人變換工種,必須進行變化工種安全教育。

C、分包方應經常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配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2)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A、承包方負責編制工程項目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在承包方的總體部署下,負責編制分包項目(或單項作業)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承包審批後方可實施,變更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B、依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分包方必須執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

C、分包方若使用承包或其分包方的安全設備,分包方必須按規定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需經承包方驗收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方可施工,驗收手續建檔存查。

(3)安全檢查制度

A、分包方負責施工區的安全防護,接受承包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和獎罰。

B、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檢,班組自檢,實行隱患整改消項制度。

a、分包方要認真落實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執行,確保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時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b、分包方必須按承包方的要求爲其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配戴,使用。

c、分包方按承包方提出的隱患,對照整改通知單及時按要求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時間、按時整改。如不能按要求整改完畢,分包方必須停工整改。否則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d、分包方的施工人員有權制止各種違章指揮,有權停止冒險作業,並有權向上級安全部門彙報。

e、分包方負責其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對辦公室、宿舍、食堂加強衛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種傳染的發生。

f、分包方負責其人員的生活管理。要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遵守企業規章制度。嚴禁聚衆、傳黃播淫、酗酒鬧事,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杜絕社會治安、交通、消防、觸電、溺水等事故發生。

第三條:分包方在施工期間使用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均由分包方自備,如發生單位間相互使用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物符合安全需要,借入方要進行必要的檢驗,借入方一經驗收使用,則負責借入物的安全使用、損壞遺失賠償等責任,在使用過程衆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非分包方設立的安全防護設施、消防器材設備以及安全標誌不得擅自拆毀、毀壞,改作別用或變更位置,因施工需要作相應變動的必須由承包協調和處理。

第五條:若分包方在施工衆與其它施工單位相遇或發生立體交叉作業,危及安全時,亦可委託承包協調處理,分包方應自覺服從和配合承包方統一調度和安排。

第六條:分包單位自備大型吊裝設備,必須在市建委註冊,經專業部門檢驗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分包方在僅此危險性較大的起重吊裝等作業時,需在作業點的四周拉設警戒線、警戒牌和派專人落實監護,必要時可通知承包方協助和配合。

第七條: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使用明火、加熱防凍措施時,應指定專人值班。

第八條:分包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不得隨意向上(下)拋扔物料,不得隨意挖掘打樁。如因分包方的原因造成地下設施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損失,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負責全部損失費用。如遇到情況應及時向承包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第九條:工程項目在工作時間和從事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人員傷亡,要立即逐級上報。發生事故後,分包單位要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承包報告,並積極組織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要作出記錄或拍照。

第十條:分包方要嚴格履行協議的內容,因疏於管理或制度措施不落實,導致的各種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傷亡指標由分包方承擔。死亡、重傷事故的家屬安撫及後事處理工作由死者、重傷所在單位負責。

第十一條:由於分包方達不到協議要求的,承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對安全事故隱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等,有權簽發“違章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對嚴重違章冒險作業、嚴重違章指揮、確有隨時危及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不聽勸阻時,有權簽發“立即停工通知書”和“違章罰款單”,分包方應按承包方要求進行整改或補充完善,直至符合約定的條件。對於不服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導致的違法、違章,承包方可依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處以300—3000元的罰款;對出現的輕傷事故每起處5000元罰款,重傷事故處20000元罰款,死亡事故處50000元罰款。隱瞞事故不報或緩報的,追加罰款10000元。

第十二條:承包方要對安全管理紕漏的、施工現場管理混亂的分包單位進行嚴肅處理,對問題嚴重,屢教不改,甚至不服從管理的分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第十三條:分包方不按上級有關規定和本協議分別分別職責規定施工,受到上級主管部門處罰的,承包方有權加倍處罰。

第十四條:本協議規定內容與上級規定相牴觸之處,以上級規定爲準。

第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終止後即告終止。

第十七條:本協議與分包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方:北京隆科興非開挖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分公司(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年 月 日

分包方:(蓋章)

責任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懷孕手冊
新媽手冊
育兒寶典
孕育飲食
早期教育
母嬰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