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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補充協議書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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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合同補充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補充協議書

合同補充協議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來的延長至。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2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簽訂日期

合同補充協議書2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借款協議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雙方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願以權屬自己作價人民幣抵押給甲方,乙方到期不還款,除乙方按借款協議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還款,乙方則自願將該抵押物以作價價格賣給甲方並雙方不再簽訂買賣協議,此協議即產生買賣協議的效力,甲乙雙方不再重新簽訂該物權的買賣協議,該物權所有權隨之協議的效力而轉移給甲方。

二、如該抵押物乙方賣給甲方以後,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響甲方再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三、本補充協議與借款協議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3

甲方(方):

乙方(買受方):

鑑於甲乙雙方經丙方居間就坐落於的房屋(“該房屋”)簽署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 《買賣合同》 ”),現三方經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事宜做出補充約定如下:

第一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交易房屋價款及傢俱家電、裝飾裝修及配套設施作價兩者總計爲幣(大寫)元整,此價格爲甲方淨得價,不含稅。

第二條關於房屋教育具體事宜的約定

1、定金:乙方於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大寫)元整。

2、首付款:乙方於請約定支付時間或條件)將首付款(大寫)元整[該金額口包含口不包含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定金幣(大寫)元整以口自行支付/口資金託管口資金監管的方式支付甲方。

3、物業交割:甲方雙方應當在

交割手續,丙方陪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從本協議約定的購房款中留存幣(大寫)元整作爲物業交割保證金,該保證金應於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當日,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稅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同意,本交易涉及的水費全部由方承擔,並直接向主管機關交納。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逾期旅行本補充協議約定義務的,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按日計算想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2、甲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構成根本違約,且一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甲方提供的該房屋所有權證的,原購房合同等相關產權證明手續不真是、不完整、無效,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

(2)該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轉讓,導致一方無法取得所有權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雲頂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4)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

(5)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的。

甲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丙方胡搜去乙方的所有費用不予退還,由甲方直接賠付乙方。

3、乙方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構成根本違約,且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提供的證件等購房所需的自理不完整、不真實或無效,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陸手續的;

(2)拒絕購買該房屋的;

(3)逾期履行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義務超過十五日的。

乙方出現上述根本違約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在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衝抵違約金,多退少補;丙方收取乙方的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其他

1、在甲乙雙方各自提供的證件等資料真實有效、並積極配合的前提下,丙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協助雙方完成交易。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買賣合同》、《居間服務合同》、過戶、按揭代理合同》約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協議爲準。

3口,且無需填寫相關內容):

關於房屋租約的約定:口有/口無

交易房屋的租賃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就房屋租賃事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關於央產房的約定:口有/口無

甲方應於____年__月__日前取得《在京單位已購公房上市出售登記表》:如未能按期取得,

則應承擔相關責任。

關於裝修、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清單的約定:口有/口無

以下附屬設施隨房屋一併轉移並交付給乙方:

(1)裝修包括:

(2)傢俱包括:

(3)家電包括:

關於限購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已支付款項的具體約定::口有/口無

對乙方已支付的房屋的約定:

對已支付的或應支付的代理費的約定:

其他約定:口有/口無

全部款項並支付乙方總房款50%的違約金。

部款項,並收取總房款50%違約金。

(以下無正文)

甲方(方):

委託代理人:

丙方(居間方):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經辦人:

聯繫電話:乙方(買受方):委託代理人:

合同補充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本市的有關勞動政策及法規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

一、本協議簽訂的目的

因公司業務性質的原因,爲更好地開拓市場,本着誠信、雙贏的原則,與有關人士就業務關係作出約定。

二、本協議的適用範圍

本補充協議適用於因各種原因已離開公司、但給公司簽有投資業務的員工;以及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給公司帶來業務特別是投資業務的非公司編制人員。

三、雙方的責任

甲方:

繼續爲乙方提供必需的技術支持和資源提供。

做好其市場售後和維護工作。

乙方:

保持與甲方以及服務對象協調、溝通與聯絡。

和甲方一起共同做好市場售後和維護工作。保守甲方的商業、技術和經濟祕密。

四、條款內容

甲方申明:我方承認乙方的業務關係及對乙方的經濟承諾,即:投資業務在合同期內終爲乙方業績,並保證其相關的業績提成。x甲乙雙方我定:非公司編制人員(即:公司不計發工資及費用,而爲公司完成業績的),甲方按投資年限每次實際回款餘額的10%計算提成。

無論何種原因而離開公司的乙方,其以前簽定的有投資業務甲方按投資年限每次實際回款餘額的10%計算提成。對於以前屬公司員工而後來出去的乙方提成,按其離開公司的下一學期(按農曆計)的回額計算。

五、違約責任

本補充協議是公司商業投資合同重要的組成部分,對已與我司簽訂了投資合同的被服務方(如學校)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可據此直接從被服務方提取其業績提成。

六、本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互爲補充,也可獨立存在,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x年x月x日x

日期:x年x月x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和乙方簽訂的《 天然氣安裝工程施工合同》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天然氣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四條原內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應: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統一管理。乙方須按照施工圖設計要求進行材料採購,各種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質量檢驗報告,並經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認可後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機具及輔料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更改爲: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圖設計要求由甲方進行材料採購,各種材料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和相關質量檢驗報告,並經監理認可後方能使用。

(2)施工機械、機具及輔料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現場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6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一期地庫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後施工的工程量,由於市場人工費及輔材上漲因素,雙方就價格調整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解放北路一段139號商住項目一期地庫

工程地點:解放北路一段139號

承包內容:基坑內四周、獨立柱柱基的磚胎模以及鋼筋堆放支墩、垃圾池、養護池、廢舊鋼筋池等的砌築及抹灰工作;施工場地範圍內的材料水平轉運。

承包方式:單項人工費(竣工驗收合格後)、包工具用具、人工造料、勞保用品、意外險。

二、承包工程範圍:

承包範圍:一期地庫

主要以實物工程量計算:以實際完成該項工程的體積計算。

三、合同單價:

磚砌體320元/m。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財務結算完畢失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評的相關規定

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實績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依據考評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的獎勵和進行撤職、降級、降薪等的處分。

二、薪資條款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爲稅前人民幣____元(大寫:壹萬元整)人才津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住房補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行政級別用車補貼每月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業績提成爲銷售純利潤的____,提成結算按項目回款進度而定,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其中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____元,基本工資作爲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覈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爲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爲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等同於轉正工資,上述工資均爲稅前工資,人才津貼需員工本人提供相應銀行卡,入職當月購買廣州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2)員工全年考覈分低於____分,或有兩個以上月度考覈分低於____分,不能獲得年終獎。考覈年度中途離職員工(包括辭退、辭職的),不享受年終獎。

三、保密條款

(1)乙方從甲方獲知的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尚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其他雙方本着誠實、合理原則認爲應當是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與經營信息均屬於公司保密範圍;

(2)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3)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

(4)乙方保證在甲方工作期間使用任何知識均與前受聘單位無關,乙方承擔甲方交付的任何工作或任務,均不會侵犯前受聘單位的商業祕密;

(5)乙方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6)乙方不得允許或者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7)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銷燬、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着甲方上述商業祕密的一切載體;

(9)因乙方的違約行爲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10)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以得到任何額外補償爲條件。

四、公司制度的執行

(1)乙方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已發佈或今後將發佈的所有規章制度,並嚴格按公司確定的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

(2)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不私自收受客戶、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錢財禮品,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爲,若違反規定,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以外,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或認可,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六、違約責任

除《勞動合同》第十九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乙方當年半年的工資收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甲方的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由此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簽,今後若有勞動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予以乙方警告、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2)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當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九、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十、本補充協議爲《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8

甲、乙雙方在簽訂的“嘉裕.財富中心”項目《商品房購銷合同》的基礎上,雙方就購買車位的具體細節達成一致意向,特簽訂此補充協議:

第一條關於車位的約定

1、甲方所售的車位依法按停車場規劃的編號發售,乙方以現場的標示選擇合適的車位(已知悉車位現狀並同意以現狀購買該車位)並與甲方簽定購買該車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原合同),同意甲方除按原合同約定外,以本協議爲主要成交依據,雙方就該協議達成一致並同意按該協議執行。

2、因本合同項下出售的車位屬於現貨銷售,地下場車設計存在公共設施、消防等設施實屬正常範圍,購買車位前,買受人確認已對本車位進行考察,確保所停車輛須適度小於該停車位面積,所停車輛型號、高度(限高2.1M)、寬度符合該停車場規定及車位使用要求,不影響相鄰車位的使用,且確保其他業主的正常使用,因乙方購買車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項下的停車位按個計價,地下停車位面積差異對地下停車位購買總價款不構成任何影響;對出現的地下停車位面積差異,雙方互不找補。

4、乙方所購的上述車位僅作爲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變該汽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產生事故,乙方除應負擔恢復原狀費用外,還應賠償造成他人的損失並承擔後果。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車位管理制度,且交納相應管理費用。

5、買受人沒有按照合同及本協議之約定付清購房總價款或其他應付款項之前,出賣人有權禁止業主使用車位及享受相關服務。

第二條關於違約責任的補充約定

出賣人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交付該車位,且無須爲此承擔違約責任:

1、政府行爲或法律法規的變動;

2、施工中遇到的異常困難或重大技術問題而不能及時解決;

3、自然災害(如:火災、水災、風災、地震等)、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罷工等)等不可抗力情況;

4、市政配套建設導致的延誤;

5、買受人未付清應付房款和違約金;

6、其他非出賣人主觀所能控制因素導致的交房延誤。

第三條關於交付車位的補充約定

1、無論乙方選擇何種方式支付房款,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則甲方有權延遲交付該車位,且甲方該行爲不視爲逾期交付車位,甲方不承擔延遲交付車位的違約責任。

2、甲方通知乙方交接車位,乙方應按通知規定到甲方車位所在地辦理車位驗收和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通知期限內仍未接收車位的,則視爲甲方已將本合同項下的車位交付於乙方,自視爲交付之日起,該車位的風險責任轉由乙方承擔,此後有關該車位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費、服務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3、由於公共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上下水、煤氣、煙道、電路設施的檢查、維修等),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臨時佔用本合同下約定的車位,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包括但不限於檢查、維修等活動。若由於乙方不配合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產生的損失及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買受人應在約定的交付時間內辦理完畢該車位的交付手續,否則視同爲出賣人己經按期交付,該車位的毀損、滅失風險以及管理服務等費用等自該交付日起均由買受人承擔。

第四條關於車位標準的補充約定

1、出賣人和買受人對工程質量、公共設施、設備發生爭議的,由甲方給予解釋和說明,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可委託經雙方認可的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工程質量爲合格的,因此發生的.檢測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反之,則由出賣人承擔。

2、爲確保小區整體防火安全,部分住宅、商鋪內部或車位周圍可能設置或預埋公共設施、消防設施、公用管線、公用設備,非經有關部門批准或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此部分設施進行損壞或移動,乙方亦不得以此爲由拒絕接收該車位。否則,視爲甲方已經完成交付義務,如該部分設施需進行必要的維護、檢修等,買受人同意並予以配合。

3、《商品房購銷合同》所附圖紙作爲乙方購買該車位的參考,是依據該項目的總平面圖的設計圖紙簡化繪製,平面圖紙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以經政府批准的設計圖紙爲準,乙方不得以車位的實際狀況與附圖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甲方賠償,亦不得以此爲由拒絕接收該車爲。否則,視爲甲方已經完成交付義務。

第五條關於辦理登記手續補充約定

1、買受人須在出賣人要求的時限內(出賣人可選擇以電話/傳真/報紙公告/信件/電子郵件等形式的通知均視爲有效)向出賣人提交相關資料,同時按政府規定支付應由買受人承擔的專項維修資金和辦理車位權屬轉移所需的各種稅費並提供全部代辦資料。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買受人提出的交付車位請求,同時由此導致的不能及時辦理該車位權屬轉移登記的後果亦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該車位交付時,如果買受人就其權屬辦理事項未能完善委託出賣人代辦的相關手續,且未及時提供相關代辦費用、資料的,買受人應自買賣合同約定的該車位交付之日起每日向出賣人支付相當於總購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且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該商品房權屬轉移登記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關於停車位的補充約定

1、“嘉裕.財富中心項目”項目內未經出售的地下停車場及地面規劃的停車位的所有權益歸出賣人擁有,買受人不得侵犯出賣人對上述車位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買受人應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的收費標準(該標準需符合市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向物業服務企業交納使用的地下停車場車位管理服務費或地面租車位租金,具體收費標準由甲方聘請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

2、在買賣合同簽訂之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出賣人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件。買受人已瞭解並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範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買賣合同前,向買受人明示了《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七條其他事項約定

一、關於修改合同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登記備案後,如乙方產權人或共有人需要增減或變更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認可後協助乙方辦理,由此產生的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及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關於廣告及其他事項效力的約定

買賣雙方均同意以《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包括相關附件)之約定爲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最終有效依據,除此之外的任何要約邀請(如甲方在簽署本合同及協議之前或之後,通過報紙、電視、廣播、雜誌、戶外路牌等各種媒體發佈的廣告中所描述的內容),僅作爲要約邀請,不作爲甲乙雙方協定各自權利、義務的依據,均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關於景觀、建築外立面材質及其色彩、相關設施的約定

1、甲方所有廣告模型及宣傳資料中的景觀效果、建築外立面及其效果與實際建成後的景觀效果、建築外立面機器色彩效果可能會有差別或局部發生調整,以實際爲準。

2、甲方爲社區整體綜合需要,有權在社區場地中選址綠化環境和建設相關配套設施。如植物、消防栓等。

四、辦證依據

以房屋主管部門批准的相關資料及認可的有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的實測面積結果,作爲最後辦理房屋產權的有效依據。

五、關於物業管理、維修基金、配套設施費的約定

依據現行《物業管理條例》及國家相關規定,在所購商品房交付後兩年內至業主通過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之前。由甲方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全面管理,在此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物業管理規定,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履行業主公約義務。

根據《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接房時由甲方代收維修基金,該維修基金爲¥60元/㎡(按所購房屋建築面積計算)。

甲方設計圖紙以外對該項目新增的配套設施,向乙方另行收取適當費用。

六、乙方承諾,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填寫的聯繫方式(包括電話、地址等)均真實有效,並同意甲方以此作爲通知依據。書面文件送達的唯一聯繫方式,因聯繫方式錯誤導致延誤或未收到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聯繫方式有變動,應當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乙方聲明,已經充分閱讀和理解《商品房購銷合同》及本協議,對該兩份合同的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八、本補充協議作爲《商品房購銷合同》的補充,與《商品房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內容有牴觸的,以本協議爲準。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20__年12月31日20__年12月31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9

需 方:*** ( 甲 方) 供 方:*** (乙方)

本協議中供、需雙方相關責任、義務與20xx年12月16日簽訂的原《塊石採購合同》(合同編號:***)中的相關條款相同 。

因原合同簽訂的採購量已完成,供方能按要求滿足需方採購要求,同意在原合同基礎上,增加採購塊石5000m3(以實際發生量爲準)。

第一條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

第二條 計量、計價方式

計量及計價方式與原《塊石採購合同》約定相同。

其他約定參照原塊石採購合同執行。

其他說明: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可生效。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料採購合同補充協議書範文2

甲方:

乙方:

考慮到下列因素:

1、河南省及全國範圍內整治超限車的行動大規模展開,各大公路對重車的檢查及超限車的處罰大大加重,對砂石料的運輸成本造成很大影響。

2、樑場打樑用碎石質量要求嚴格,外觀上不能有風化石,粒徑必須爲打樑配比要求的5-20mm,並且滿足壓碎指標≤10%的試驗要求。我分部與供應商經重新考察料源並經過充分協商後,決定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標的物:中鐵大橋局集團一公司鄭焦城際黃河橋項目部四分部工程所用部分碎石。

第二條、規格:

1、粒徑爲5 mm至10 mm。

2、粒徑爲10mm至20 mm。

第三條、 價格:調整爲48元/噸。

第四條、乙方確保每批材料均爲約定料場產品,並隨車附帶出廠證明。 此補充協議僅在原合同基礎上修改,其他條款與原合同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0

預租有關事宜

1—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幣)________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元)預收款。預收款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預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須符合下列第________種方案所列條款:

(一)辦理了房地產初始登記手續,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驗收合格證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甲、乙雙方約定,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則本補充條款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在房屋交付與簽訂使用交接書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風險責任。

1—3 甲、乙雙方約定:

選擇上述第(一)種方案的,甲方應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後的________日內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並在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的同時交付預租的商品房。

選擇上述第(二)種方案的,甲方應在房屋交付後________日內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並通知乙方簽訂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

1—4 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即爲該房屋租賃的起始日。

1—5 該租賃房屋實際建築面積在房屋竣工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認定的測繪機構的實測建築面積爲準。甲乙雙方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雙方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約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預租期內,乙方不得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的承租權或交換該房屋的承租權。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據甲乙雙方於XX年5月22日所簽訂的編號爲 《房屋租賃合同》中 條款,現由於甲方要求予以明確,故補充條款如下:

一、 甲方要求明確乙方應收租賃費款直接匯入甲方所在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開的帳戶上。乙方保證未經甲方、丙方共同授權,不向其它任何銀行支付。

二、 乙方明確:放棄購買其所租賃的物業。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合同範本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1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欽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甲乙雙方就竣工的房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變更爲已竣工的房產抵押(房產證號:欽房權證欽城區字第。

二、抵押房產位於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抵押貸款金額(小寫:元)。

三、房產貸款期限爲原期房貸款期限。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協議系對編號爲興銀桂欽州支行房抵(保)字()第號的《個人購房抵押(保證)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2

甲方:新鄉博世泰爾齒輪有限公司

乙方:新鄉市發展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20xx年5月 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10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1800萬元的機器設備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並已經在獲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爲500萬元,期限1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爲1000萬元,現將其增至1500萬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20xx年5月日——20xx年5月 日,現延長至20xx年8月 日。

20xx年5月 日的擔保到期後,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20xx年8月 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20xx年5月 日的貸款到期後,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爲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合同編號爲的《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實際情況,在原合同基礎上變更合同條款部分內容,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協議內容變更部分爲:

1、(具體變更條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爲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本協議與原合同有相互衝突時,以本協議爲準。

三、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4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局,與受讓人____,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項目施工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並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項目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屬於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於經批准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於____%,建築系數不低於____%。

第四條屬於工業建設項目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爲土地閒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徵收土地閒置費。

第六條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閒置費標準定爲相當於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項目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並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准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准後,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築物、構築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後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並在屆滿二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並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徵收土地閒置費後,將剩餘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因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閒,且具備分割條件,並能重新用於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項目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後,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閒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閒置費。

第十條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項目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在項目竣工驗收後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於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並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項目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項目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於《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工業建設項目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

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並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築設施。

第十五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准手續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其他事項]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

  (簽字): (簽字):

  二○○ 年 月 日

合同補充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

乙方:______________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爲__________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被盜電纜修復工程招標的中標單位,工程開工後,乙方發現實際被盜電纜的型號、數量與招標文件及合同不符,乙方根據實際工程量向甲方提出工程變更申請,經甲、乙雙方實地勘察確認後,工程總造價由合同價________元變更爲________元(實際工程量見工程變更確認單),特簽訂此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高速公路隧道管理所乙方:______________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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