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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集合15篇)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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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協議書(集合15篇)

合夥協議書1

訂立合同合夥人: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姓名___,性別___,年齡__,住址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承包運作定南縣鵝公鎮大鳳等六個村土地整理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半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2、合夥人的出資,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其他合夥人如出資補齊合夥資金,則差額股份歸出資人所有。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份額爲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份額爲據,均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二個月告知合夥人並經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共同行使的權利

①對外訂立合同;

②購進常用貨物及工程用材料;

③支付合夥債務;

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2、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

③代表合夥對外協調;

④資金調用的決定權。

3、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合夥人共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三、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五、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並清算後,剩餘資產予以返還各合夥人。

六、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七、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八、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禁止合夥人自營或間接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一經發現,違約的合夥人對守約的合夥人賠償 元並賠償合夥企業的全部損失,違約合夥人必須終止其自營或間接經營的企業;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二、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三、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6、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直接自營或間接經營同類競爭性企業,違約合夥人應對守約合夥人賠償元,並承擔合夥企業損失。並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四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爲以下第種。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五、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5、如日後合夥企業壯大,經各合夥人同意,合夥企業變更爲有限公司,則按《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3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 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 。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網絡與餐飲營銷平臺及實體配送 。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幣____________元。

5、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佔總份額百分之七十,另百分之三十爲活動股,具體支配根據股東商議後一致分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多方合作協議書範本多方合作協議書範本。

7、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8、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常務副總經理兼一人,由____擔任,市場開發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配送保障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任期____年。分別主管:

1、網絡運用與維護,

2、行政管理與財務

3、市場開發與宣傳

4、市場配送與人事,各屬其職,相互監督。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多方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

合夥投資人:_______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執筆人書寫):

公 司:

合夥協議書4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就三方共同出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協議。

一、共同投資人投資目的、經營範圍

共同投資人投資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廣告設計,印刷諮詢,宣傳策劃等。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2、三方一致同意甲方_________管理公司,爲總經理。

3、共同投資人投資均爲實收資本,三方應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投資款打入戶名爲________,開戶行爲_____________,賬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的卡內,收到改款後,甲方爲乙、丙方出具收據一支。(注:如出具爲入股款,則日後如若產生糾紛法院很有可能不受理或受理後因法院無法清算合夥賬務,而要求撤訴或駁回訴訟請求。如必須寫入股款則應當三方及時在每一筆賬如上共同簽字)。

4、成立公司前所需的辦公地址、用具、僱傭人員等一切事宜,按照本協議約定徵地乙、丙方同意後,均由甲方辦理。

5、_________公司應當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由甲方自己辦理,併成立。

6、合作時間: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直有效,除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五項約定的事由出現外。

7、共同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對應的表決權。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_________有限公司店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不允許任何人、

2、退夥:

①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經全體合夥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④退夥事項獲得同意後,七日內_________公司通過法定程序辦理退貨事宜,並在2個月內辦理完畢;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共同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共同投資人內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共同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五、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其權限是:

(1)在_________有限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_________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5)對合夥投資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6)購進辦公必須物品及公司開展業務必須物品;

(7)盡職盡責的履行作爲_________公司總經理的職責及行使相關權力。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及賬務,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三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爲一季度一次);

(2)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以_________公司的名義聘任_________爲公司副總經理或監事,聘任_________爲公司財務總監;

(3)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2日內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更換事務執行人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方可,並當日選出新的事務執行人。

7、經營管理:_________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發展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公司減資、公司增資、處分公司財產、公司給共同投資人擔保、公司與共同投資人開展業務等)及凡屬於共同出資人應當共同表決的事項,採取由共同出資人三分之二通過的原則。

8、約定日常財務報銷制度等

9、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_________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_________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_________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爲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八、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合夥投資;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並立即退貨停止該項業務,由另二名共同投資人勸阻,不聽者由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後決定除名。

4、上述約定的除名事項出現後,三日內公司清算,有盈餘則扣除賠償及造成的實際損失後,將剩餘款項退還;如若公司虧損則彌補虧損、扣除賠償及造成的實際損失後,將剩餘款項退還。

5、甲方承諾在其違約或不履行義務,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如產生爭議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5

甲方:(身份證號: )

乙方:(身份證號: )

協議總則:

各方本着平等自願、優勢互補、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甲乙丙丁各方(其後簡稱“各方”)就合作創立並運營項目(其後簡稱該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其後簡稱本協議),各方皆需遵照執行:

一、合夥項目簡介:

1、該項目屬於移動互聯網行業,目標客戶是創業者及泛創業者,主要是通過產品滿足用戶尋找創業夥伴、學習創業經驗,尋求創業融資需求;

2、該項目創立宗旨是幫助更多創業者更快地實現夢想!

3、發展戰略:創夢客立志成爲互聯網領域成就用戶夢想的平臺;

二、合夥職責分工:

各方作爲該項目前期核心合夥人,爲了共同的目標和願望走到一起,即通過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幫助更多有夢想的人通過網絡、移動端及線下成就夢想;現將分工明確如下:

三、薪資財務約定:

1、在獲得投資前或項目盈利前,各方合作關係屬於持股免薪聯合創業;

2、該項目從創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運作,由甲方暫時負責財務管理分類記賬,定期向團隊彙報後各方簽字,以便作爲融資的賬目憑證;

3、項目獲得首輪投資後開始擴建團隊,引進財務主管及市場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各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分歧表決原則:

1、崗位工作分歧:遇到某合夥人崗位工作的分歧,應該採取“專業負責制”原則:即首先應傾聽專業負責合夥人(堅持A)的觀點及解釋,然後全體股東表決,如果全體股東皆不同意A的解釋;而A堅持按他的方案展開工作,此時如果CEO不投反對票,可讓A的方案執行,但A須對執行後果負責,同時CEO負有連帶責任;

2、實施策略分歧:針對發展策略的分歧,原則上應先展開用戶調研,聽取用戶建議;之後由全體股東表態決定,如果全體股東仍無法解決分歧,則有CEO最終拍板定奪;CEO承擔決定後果的主要責任。

五、入夥退夥機制:

1、新股東進入原則:

如項目發展需引入新股東,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B、需經過多數(或全體)股東面試認同;

C、股權比例需經過全員股東商業決定;

D、從全體股東按原股權比例稀釋;

2、合夥人退出原則:

A、某合夥人因能力精力或時間不能勝任項目發展需要,已經嚴重阻礙項目發展,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按半年期分 2 次無息返還;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據股東會按行規表決折算爲相應費用補償;

B、某合夥人因主觀因素主動退出該項目,通過向股東會提交申請,經過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與該合夥人解除合夥關係;該合夥人之前的投資額按 1 年期分 4 次無息返還;該合夥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補償;該合夥人不再享有項目的任何權益;

六、項目推進計劃:

xxx

七、項目保護原則:

1、各方都須對該項目的商業模式、軟件代碼和設計保密並承諾不對第各方公佈;

2、各方都不能與任何公司外同行展開類似業務的合夥或合作,否則視爲嚴重違約並自動退出項目,不再享有項目任何股權及權益;

八、項目終止原則:

1、如遇天災、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各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2、該項目如在年月前仍未達到目標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各方皆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反本協議以上任何一條條款者,視爲違約並自動放棄所持股權及權益;

九、其他補充說明:

1、未盡事宜各方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確遇到不能協商一致之事宜,各方同意在廣州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簽字後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日期:

日期:

丙方簽字:

丁方簽字:

丙方身份證:

丁方身份證:

日期:

日期:

合夥協議書6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性別___

年齡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_____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 ,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 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7

合夥人: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合夥人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轉入合夥企業賬戶,逾期繳納或未繳清的,應對應交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其他合夥人由此帶來的損失。

3、各合夥人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人退夥時,可在結算後退還退貨人的財產份額。合夥企業解散清算後,各合夥人可按規定參與分配。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對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執行事務合夥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爲執行事務合夥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執行事務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企業。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企業的實際損失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_各存一份。

全體合夥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XX: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與___________簽訂租房合同用於本合夥企業的經營,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____________品牌/公司簽訂_____________用於本合夥企業的經營。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署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合夥企業的宗旨是: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本合夥設立的企業名稱是:___________。

本合夥設立企業主要經營地是: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本合夥企業的經營項目和範是: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各合夥人出資金額如下: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比例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佔出資比例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佔出資比例的_______%。

2、各合夥人的認繳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實繳完畢。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方出資的機械設備除非各方協商一致達成其它安排否則所有權仍歸甲方。乙方、丙方出資根據合夥企業的清算情況按認繳出資比例進行分割,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___________以出資比例(1:___________1)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_____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4、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2、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合夥人有根據合夥企業盈利狀況決定開設分店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

合夥期限屆滿;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應按退夥處理,如果該擅自轉讓方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關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違反情節嚴重的,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

提交位於(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補充、修改後的文本視爲與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9

甲: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3)合夥人: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合資與撤股

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_________%,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公司合夥忌諱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終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爲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爲。

九、合夥人資格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

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羣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

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項目施工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本協議爲雙方一次性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項目施工具有約束力。

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該工程項目全部由乙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項目部,協調與業主及監理的關係。

甲乙雙方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有效標價_____%的管理費用(不含稅金、暫定金額按實際發生計取)。管理費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職責

項目部由甲方委派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各一名,參加工程及財務管理,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甲方在工程現場設立雙控銀行賬戶,取款時需經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加蓋財務主管印鑑共同確認。工程計量款到位後扣除甲方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乙方用於工程施工。

甲方在______完稅後,甲方根據分包協議,負責向乙方出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

協助乙方整理工程竣工資料。

第四條乙方職責

項目部由乙方委派項目副經理,同時組織滿足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員及設備,注入工程施工所需資金,工程質量以現場監理驗收爲基準,以確保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並使人員穩定。如工程施工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此協議,拒絕撥付工程進度款,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所提供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業務素質低,不能勝任其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撤換。

乙方對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應具有強烈的責任感,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因該工程施工所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乙方對承擔的工程任務的工期、盾量、安全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服從項目部的統一領導。

支付甲方現場人員的工資、食宿、差旅及通訊等費用。

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項目部的名義賒用任何人工、材料及機械設備。

乙方的財務管理實行財務自主、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1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

甲: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街道(鄉、村)號

乙:性別: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街道(鄉、村)號

丙: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市(縣)街道(鄉、村)號

經三方考查協定在街合夥開設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爲合夥負責人,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日爲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檯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檯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或參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註冊營業日期開始)

第十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合夥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合夥經營xxx食品有限公司(暫定)一事達成一致,爲保證合夥事務順利執行,特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約定

第一條本協議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

本協議所約定的個人合夥經營範圍爲xxx食品有限公司及其品牌下的所有項目。

本協議所約定的火鍋店字號爲“xxx”。

本協議約定的合夥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時起算,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無合夥人提出終止合夥的,則繼續經營,也可以根據全體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終止經營期限,並進行清算。

二、合夥人出資

本協議所約定的經營項目以現金出資和技術入股方式,出資方式:

1、甲方:(1)出資額爲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2)以技術入股,佔總股份的%;

2、乙方:出資額爲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3、丙方:出資額爲元(大寫:),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股份的%;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大寫:),現金投資佔總股份的%,技術入股佔總股份的%。

以上所述出資均爲貨幣出資,幣種爲人民幣。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人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人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三、利潤分配及虧損承擔

利潤分配按照各合夥人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特別註明:第一個火鍋店利潤分配時,以技術入股的(即甲方),先分配淨利潤的%後,剩餘利潤按各合夥人佔股比例進行分配。

本協議所稱利潤是指火鍋店在扣除日常開銷、稅費、職工工資及相應應付款後的淨利潤,淨利潤原則上按月分紅。

火鍋店開業的前3個月不進行利潤分紅,第4個月開始進行利潤分紅,流動資金應保證在萬元以上,月底結算時,流動資金不足萬元時,原則上不進行分紅,該月的淨利潤應逐月累計,至淨利潤超過萬元時,在當月將超出的部分進行全額分紅。

每月五日爲分紅基準日,基準日後三日內,總經理應將合夥人上月應得分紅匯入各合夥人指定的賬戶。當月如遇清算,則當月利潤隨清算時一併分配。

第十條火鍋店如發生虧損和其他原因對外形成債務的,首先由火鍋店自有資產進行清償,不足部分,對外依照相關法律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則由各合夥人按照股份比例承擔。

第十因承擔連帶責任導致承擔了其他合夥人應承擔份額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四、合夥事務執行

第十二條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人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人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在其他合夥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執行有損其他合夥人利益的,由執行人承擔)。

第十合夥人一致推選乙方擔任合夥事務執行人。

第十四條執行人的職責

合夥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人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人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人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人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人出資的方案;

8、每月並不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人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人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人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佔股51%的合夥人表決通過。

第十合夥事項的日常經營及財務、人事均由總經理或合夥事務執行人進行統一分配管理。

第十六條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人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人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人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人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技術股

1、甲方擁有的技術入股,對相應的技術部分承擔責任;

2、技術股佔股只參與利潤分配並擁有投票權,追加投資時,技術股佔比部分不需出資,資產分配時不參與資產分配,爲保護技術股持有人利益,技術股應分配利潤不得用於再投資;

3、技術股不能退股,該技術股的技術應至少由2人以上掌握(人員由甲方指定),並且必須將該技術(包括配方及操作流程)以書面的形式備案保管;

4、技術股的技術所有人因特殊情況不能繼續提供該技術的,應由掌握技術的另外一人繼續提供技術;若掌握技術的2人均不能繼續提供技術時,則該技術的書面備案應立即向所有合夥人公開,並由合夥人共同決定處理方案。

5、甲方不得將該技術直接或間接向第三方提供,一經查實存在以上情況,甲方必須向合夥人公開該技術、並不再擁有技術股權,甲方所持有的技術股按出資比例分配給合夥人,參與了技術泄漏的合夥人,均不具備分配資格。

第十八條合夥事務的決定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1、處分合夥人不動產;

2、改變合夥人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人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以合夥人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5、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人的經營管理人員;

6、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7、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8、合夥人增加對合夥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9、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九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在簽訂該協議起五年內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人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人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人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二十二條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人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二十三條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人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人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四條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人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人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未到退夥期限的,可由其他合夥人共同協商是否收取違約金,一經確認後,退夥人將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不得超過出資金額;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人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合夥項目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的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合夥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人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六條合夥項目的解散

合夥項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七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人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人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人法》而導致合夥人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協議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5、出現以上違約的,可由其他合夥人共同協商是否收取違約金,一經確認後,違約人將無條件支付,違約金不得超過出資金額。

第二十九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項目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三十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以合夥項目名義對外進行擔保、融資或者需變更總經理、副總經理的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因需變更字號、經營範圍、主要營業場所事項的,實行合夥人一票否決制,否決的合夥人應當退夥並進行退夥清算,但各合夥人重新達成一致協議的除外。合夥人認爲有其他重大事項需要經全體合夥人一致決議的,可以提請總經理召開全體合夥人大會,形成書面的決議,並按決議執行。

、增資、減資

三十四經各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可以增加資金投入或者減少資金投入,原則上按原始投資比例進行增減資;不能一致同意的,由投票決定,投票決定產生結果後,合夥人應無條件執行,不執行或無能力執行的,應視爲退夥處理。

合夥人變更投資金額的,利潤分配及債務承擔按照變更後的佔股比例進行處理。

、違約責任

第三十各合夥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如實出資的,按照其未出資的數額對其他合夥人承擔違約責任。合夥事務執行人未能積極履行其忠實及勤勉的管理義務或者惡意侵佔合夥財產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其他合夥人有權利向合夥事務執行人索賠。

第三十本協議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爲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其未出資的資金額爲基準計算,每日承擔違約金0.5%。

第三十對於違約方所應支付的違約金由守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爭議解決

第三十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各方補充約定。約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十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協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鍋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其它

四十一本協議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四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十三本協議連同本頁(條)共計九頁(四十三條),連續頁加按各方騎縫手印,協議內容以加按協議各方手印頁碼上的爲準。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丙方:年月日

合夥協議書13

合夥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xxxxxxxx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___________。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3)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 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 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xxx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xxxx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爲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_______元/人/天。

(2),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_______元/人/天。

(3)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盈餘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需承認本協議;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本協議正本壹式叄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5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願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夥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爲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夥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經營範圍

甲、乙雙方的合夥經營範圍爲:餐飲。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摺(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摺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爲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品牌禁止

1、在合夥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夥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合夥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夥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爲合夥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夥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徵得對方同意或事後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佔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覈查,並就覈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覈查。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盈餘,按甲方佔40%、乙方佔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夥盈餘,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夥負責人,執行合夥事務,其權限爲: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夥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夥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6、其他合夥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夥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並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夥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入夥和退夥

新合夥人入夥: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重大事項

合夥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夥名稱;

2、改變合夥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夥的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禁止行爲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經營範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組織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解散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夥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如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其他合夥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夥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複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合夥人):乙方(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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