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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再離婚會怎樣

來源:星女圈    閱讀: 1.4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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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再離婚會怎樣,離婚行爲是由於當事雙方的婚姻已經破裂而造成的,但是對於婚姻的雙方主體來說,在離婚的時候,我們最好選擇和平分開,以下看看二婚再離婚會怎樣。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1

我國法律中沒有限制男女結婚、離婚的次數,只要是符合了法律中規定的條件,那此時就可以結婚或者離婚。因此對於再婚夫妻來講,其實也是有可能出現離婚的情況。

一、二婚再次離婚怎麼處理

1、二婚再次辦理離婚的程序是跟第一次沒有什麼區別,雙方如果通過離婚協議,並且協商一致達成共同意願的話,就可以通過協議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在婚姻登記機關明確,雙方已經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做好分割協議,在當場就可以拿到離婚證,所以也不要因爲再次離婚而感到緊張,只要自己確定,並且想好了就可以去做。

2、如果雙方其中一方並不願意辦理離婚,可以通過法院訴訟離婚,法院先讓雙方調解,如果調解無效是准予離婚的,但是要有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明,比如雙方分居已經達到兩年的證明,或者其中一方有重婚,或者在婚姻期間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

還有其中一方是有暴力傾向的,已經虐待遺棄家庭裏的成員,對方有違反法律的行爲,並且屢教不改包括賭博和吸毒,在婚姻期間其中一方因爲想要躲避離婚,或因爲別的某些原因而失蹤的,以上條件哪怕調解無效,在法庭中都可以辦理離婚程序。

上述就是小編介紹的關於二婚再次離婚怎麼處理的相關內容,除此之外我們來了解一下二婚再次離婚財產怎麼分。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

二、二婚再次離婚財產怎麼分

1、對於二婚之後,再次離婚的人來說,他們所涉及的財產分割是比較複雜的`,如果雙方是有書面約定的,對按照書面協議來進行分割,婚前財產是不可以分割的。

2、除了財產金錢方面,孩子也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二婚夫妻關於孩子的問題,在孩子兩週歲以下的時候,法院是判決讓跟母親一起生活,在已經滿10週歲的孩子,是要根據孩子的意願,來判斷跟誰一起生活。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2

一、如果是二婚離婚孩子怎麼判

二婚再離婚,屬於夫妻雙方生育的孩子的撫養權是法院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判決的:

第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二、對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三、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以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的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第四、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法院應尊重孩子的意願。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 第2張

二、離婚後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在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果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離婚登記,應當出具離婚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

所需證件手續如下: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孩子撫養權的的判決遵循的主要原則是,父母雙方誰能夠讓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長,會綜合考慮父母的經濟實力,個人情況等各個因素,當然孩子還在哺乳期的話,會判給母親。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3

一、二婚離婚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1、人身關係的法律後果:離婚解除了當事人之間的夫妻身份因夫妻而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隨之消滅。因此夫妻之間共同生活的權利義務解除;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終止,法定繼承人的資格喪失,並排除不得再婚的限制。

2、財產關係方面的法律後果:離婚不僅解除了夫妻之間的人身關係,也終止了夫妻之間的財產和共同生活關係,產生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和分割。債務的定性和賠償,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等法律後果。

二婚再離婚會怎樣 第3張

二、二婚離婚後財產怎麼分割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離婚時對財產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即通常一方再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這也不是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它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爲夫妻共同財產。在這兩種情況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

此外,如果結婚未滿8年,但雙方對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二婚離婚訴訟要多長時間

法律對從立案到開庭的時間沒有規定,這是由各法院根據本院情形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而確定的,法律只對從立案之日起到審結的時間有相關的規定: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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