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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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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近年離婚率越來越高,與離婚相關的法律問題層出不窮。一方獨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這在法律上是要受到懲罰的犯罪行爲。以下了解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1

夫妻離婚財產轉移可能構成欺詐罪。離婚時,一方爲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財產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債務等行爲,均屬於妨礙民事訴訟的違法行爲。另一方蒐集到有效證據證明上述事實後,可以在離婚訴訟之中出示給法庭,要求對方少分甚至不分共同財產,同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對另一方轉移財產等的違法行爲予以民事制裁。

即便,離婚訴訟時未發現上述情形,於離婚訴訟後發現,另一方也仍然可以發起民事訴訟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A、僞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B、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僞證的;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

C、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D、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E、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F、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爲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夫妻離婚時應當就財產認定情況達到一致意見,其中需要進行分割的是無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如果一方私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則可能構成欺詐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財產分隔中進行違法犯罪行爲,則可以會被處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的判決,所以應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合理的分隔。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2

離婚前一方轉移財產如何取證

(一)對方有轉移財產意圖但尚未開始轉移

在進行離婚訴訟前,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形式防止其進行婚前財產轉移。財產保全又分爲訴前保全和訴訟保全兩種。

1、訴前保全是指當事人尚未起訴前就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這一般適用於情況緊急的情形,如還未起訴時就發現對方要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等。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的15天內,申請人必須起訴,如果不起訴,法院將解除財產保護。

2、訴訟保全是指當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訴後,發現對方有毀損、藏匿、轉移、變賣財產等跡象時,申請法院採取的財產保護措施。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負有保管被保全財產的義務人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隱藏、轉移、毀損或變賣財產。

(二)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

在離婚過程中,如果發現對方已經開始轉移財產,一定要小心謹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始着手收集: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 第2張

1、蒐集其存摺線索,記下其開戶行,無論其將款轉入何方,都不會有太大影響,可以申請法院查詢轉賬記錄,法庭上讓其說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審覈其轉款必要性;

2、對於一方私自轉移個人存款的情況,則建議另一方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並在平時注意蒐集對方的存摺線索,牢記開戶行,以後可以通過查詢方式查詢對方的轉賬記錄,這樣無論對方將款轉至何處以及何時轉移,均可以查清;

3、蒐集其收入狀況的線索,必要時律師出面調查,如果對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見存款,法庭上責令其說明收入開支,審查開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對於低價出售夫妻共同財產和利用關聯企業惡意負債的:可以主張其行爲無效,因爲其顯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東利益。

5、對於製作虛假債務的:與債權人對質,詢問細節問題,列出提問提綱,審查債務形成時間,必要時做筆跡鑑定,審查債務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6、如果出現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產,或者私自贈與第三人的情況,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張買賣合同無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的除外),並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處分夫妻重大共同財產,私自處分嚴重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權益。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3

一、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二、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1、協商處理原則。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原則。

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爲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離婚期間轉移財產什麼罪 第3張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原則。

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原則。

由一方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提出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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