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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起訴

來源:星女圈    閱讀: 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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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怎麼起訴,離婚對於雙方來說都是很難過的,在我國離婚分爲兩種方式一種是自願離婚也就是協議離婚,還有一種是訴訟離婚,這種離婚方式是要通過法院途徑來進行解決的,下面分享離婚怎麼起訴。

離婚怎麼起訴1

怎麼起訴離婚

離婚分爲2中方式,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如果雙方就是否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任何一項事情不能協商一致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那就必須起訴到法院離婚,就是訴訟離婚方式。既然是起訴至法院,必然要按照法律規定來辦理。

而普通的老百姓一輩子可能都不進法院,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辦理,於是律師就登場了,律師就是爲了幫助客戶儘快熟悉法院流程,處理法院繁瑣的程序和材料要求,代理當事出庭,開庭等程序,一句話,請律師就是花錢省時省力,還能爭取更大的利益。

訴訟離婚第一步:要委託律師,起草離婚起訴狀,並收集證據

起訴離婚必須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房產證,外遇證據等等此類證據,如果不是上海戶籍,還要提供居委會出具的居住1年以上的證明,有了上述材料,法院纔可能立案,否則更不不能立案,更加不能進入審理階段。

訴訟離婚第二步:法院審查立案材料後,暫時收下材料,之後等待15天左右,法院會電話通知夫妻雙方,到法院今天訴前調解。

離婚怎麼起訴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離婚案件必須調解。訴前調解就是離婚開庭審理的必經程序。

訴訟離婚第三步:如果調解不成,那麼法院安排正式開庭,擇日開庭。

開庭要審查證據真僞,起訴理由是否成立,對方對此有何意見等等問題,一般客戶更不不熟悉,必須有專業的婚姻律師進行代理,因爲你在法院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影響法院判決,如果說錯話那就後悔莫及了。

最後,就是等待法院判決了,判決之後如果一方不服,可以上訴至上一級人民法院,然後繼續走前述程序。

小編提醒,法庭不是兒戲,每一句話都可以作爲證據,涉及是否離婚,財產分割等問題,一定要聘請律師進行代理,否則因爲說錯話而導致不利結果,那真的是後悔莫及。

離婚怎麼起訴2

一、離婚案件如何起訴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爲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准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

離婚怎麼起訴 第2張

二、離婚訴訟期限有哪些規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該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

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所規定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

3、無過錯方作爲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時,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後一年內另行起訴。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有上述行爲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當事人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爲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5、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訴的,不受該期限限制。

離婚怎麼起訴3

一、離婚該怎麼起訴離婚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想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2、審理: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進行訴訟程序,做好判決前所做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雙方準備材料,陳述案情,闡述事實證據等。審理分爲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日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想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二、離婚起訴地點

依照中國民事訴訟法律的有關規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一方被註銷城鎮戶口的。

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註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後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怎麼起訴 第3張

三、需要準備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離婚起訴書闡述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要求和孩子歸屬要求等。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感情破裂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影音資料、聊天記錄等)、財產證據、有利於子女撫養的證明材料等。

四、起訴離婚要具備哪些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民法典》第1079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 ,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 ,應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1082條: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起訴離婚,需要先把相關材料準備完成後向法院提交,儘可能充分提交在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方面的有利證據,在收到法院傳票確定開庭日期後按時到達。宣判完成後如果不服宣判結果可向上級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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