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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來源:星女圈    閱讀: 6.98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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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出生證明是醫院必須開具的證明,我們知道,對於新生兒來說,出生證明並不是上戶口的必要材料,那麼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1

出生證明是醫院必須給新生兒開具的證明,只要母親提供自己的身份證,醫院就會爲孩子開出生證明,非婚生與婚生孩子在開出生證明問題上並無區別

一、未婚生子怎麼辦出生證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需要自己填寫部分,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戶口登記機關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裏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戶口

非婚生育本質上是違反法律的,政府主管部門可以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或根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徵收社會撫養費,但不能以私生子爲由拒絕給孩子落戶口,未婚生子給嬰兒上戶口的流程如下:

1、繳納社會撫養費

到目前爲止,我國並未取消社會撫養費的繳納,對於不符合條件超生或未婚生育的子女父母依然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子女父母應當按照當地的社會撫養費繳納標準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2、備齊相關材料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給子女上戶口時需備齊上戶口的申請書,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社會撫養費的繳納單、醫院出生證明等材料。

3、當地公安局進行戶口登記

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在準備好相關材料後,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的公安局辦理戶口登記。

三、非婚生子女上戶口需要什麼

在給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時候,需要孩子的父母攜帶以下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1)父或母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鑑定機構鑑定後出具);

(3)父母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及複印件。

雖然非婚生子女在法律規定的很多項內容裏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樣的權利與待遇,但是小編還是建議新生兒的父母在孩子出生以後儘快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這樣對於孩子來說也是一個更加有安全感的成長環境。

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2

非婚生子女的準生證的辦理流程: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鑑定證明的原件和複印件;等等。

非婚生子女如何認領

非婚生子女認領是指通過法定程序使非婚生子女婚生化的法律行爲。非婚生子女的認領一般適用於非婚生子女無法準正的情形。非婚生子女認領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自願認領,一種是強制認領。

未婚生育的孩子出生證明怎麼辦理 第2張

1、自願認領,自願認領是指生父自願承認該非婚生子女爲自己的子女。自願認領可因生父明示的意思表示或撫養的事實而產生。自願認領一般要求以一定的方式進行,爲要式行爲。

2、強制認領,強制認領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不自動認領時,有關當事人以充分的證據訴至法院,由法院通過訴訟程序確認非婚生子女與其生父之間的血緣關係。強制認領的根本目的在於制裁逃避承擔義務的當事人,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

強制認領以非婚生子女與認領人之間存在血緣關係爲前提,因此,原告應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強制認領的發生原因和事實,如證明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與生母存在同居事實,或通過申請進行“親子鑑定”等。提起強制認領的請求權人一般是非婚生子女的生母或非婚生子女本人。有的國家還規定了強制認領的'訴訟時效,大多數國家規定爲一年,有的國家則規定爲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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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怎麼辦出生證明

小孩出生以後,告訴醫院自己是未婚生子的情況,只要孩子出生,醫院都會開出生證明。

關於新生兒出生證明的用途: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爲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爲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爲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爲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爲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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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管理使用出生證明

1、《出生醫學證明》由衛生部統一制發,各級衛生行政執法部門或委託省(市)級婦幼保健機構監督管理,並負責發放有關使用單位。

2、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戶口登記機關憑《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戶口登記手續,並保留《出生醫學證明》副頁作爲戶口登記的原始憑證。《出生醫學證明》副頁必須由戶口登記機關拆切,私自拆切視證明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妥善保管,不得出賣、轉讓、出售或私自塗改的出生證明無效。

4、《出生醫學證明》以多種防僞技術印製,版圖線獨特,版圖中央印有“中國婦幼衛生”圖徽暗記標徽,該標徽及“衛生部”印章在特殊燈光下顯示熒光變色(僅供監督管理人員掌握)。

5、《出生醫學證明》盛自治區、直轄市爲單位統一地區編號。出生證明驗證版代號等辯真假。

一、非醫療機構出生的(包括2009年9月以前醫院出生的)首次辦理出生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簽發表(市轄區內各醫院均有)

2、凡是辦理出生證明的必須提供父母雙方戶口簿、結婚證及領證人身份證原件,不能提供母親有效證件的需提供親子鑑定

3、凡是代辦的需提供加蓋村上(社區)公章的委託書

4、以上所有手續需加蓋公章纔有效

二、已辦理出生證明但遺失了且未上戶的:

1、父母書面申請(註明原因所需出生證明用處)

2、原簽發單位提供的出生證明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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