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社保吗,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可以申领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社保吗。
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社保吗1
1、不需提供6个月的社保证明 。
2、办理居住证需先进行居住登记且居住登记需要满6个月(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3、临时居住证取消了。
所以说答案是,不需要社保也能办!
但是需要满足别的条件!
居住证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上海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最近不少用户反映去社区办理居住登记的时候,社区窗口工作人员要他们去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屋租赁合同网签》,然后再来社区做《房屋租赁备案》。
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社保吗2
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中国政府引进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3、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
办理材料: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免交)的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持《上海市居住证》B卡L类人员免交);副董事长提交市外商投资协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原件;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原件;
8、提供下列之一与申请条件相符的证明材料:
(1)提交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等有关主管单位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外专局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或高级专业人才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市科委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担保书
注:
1、首次申请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且原居留许可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项。
2、已在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单位可免交第6项;
3、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可按规定依法办理永久居留证。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办理时间与地点:
周一至周六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社保吗3
《上海市居住证》针对不同人群分为三类:引进人才类、普通从业类和投靠就读类。
这三类居住证受理审批的途径不同。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主要通过人事部门审批,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而普通从业人员及投靠就读人员则一般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屋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屋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