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股經營存在的風險,很多投資者都會選擇投資股權,而有限合夥在基金中常用地形式,入股是屬於股權投資,因此我們生活中投資就會有相應的風險,以下分享參股經營存在的風險
參股經營存在的風險1
一、股權投資的風險存在問題
1、投資決策風險
投資決策的風險主要體現在項目定位不準和決策程序的遺漏上。
每個項目都存在特定的行業,投資者對項目所處行業、行業週期、市場環境不瞭解,會造成行業定位風險。對項目企業的技術水平、生產能力瞭解不全,對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靶向不準,會造成投資類型選擇的風險。拿房地產行業投資來説,當經濟從低谷到復甦的拐點,建築施工、水泥等企業會最先受益
股價上漲也會提前啟動。但是房地產屬於週期性強的行業,一旦市場需求接近飽和狀態,房地產行業發展的壓力便會倍增,這時投資者就應該考慮轉向了。
另外,投資決策前,要經過一系列程序,比如投資意向書、盡職調查、財務和法律審計等,投資程序不完善,盡職調查不全面,程序遺漏可能造成不可預知的風險。
2、企業經營風險
企業經營風險主要是指被投資企業的業務經營風險。發生風險的原因可能是項目所處行業的市場環境發生了變化,比如經濟衰退。可能是經營決策不對,比如盲目擴張、過快多元化。也可能是企業管理者的能力不夠,或管理團隊不穩定等。企業經營情況發生變化易導致業績下滑、停工、破產等不利情況
從而影響股權投資通過上市、股權轉讓、管理層回購等方式完成投資資金的退出,導致股權投資沒有收益甚至出現本金損失的情況。最嚴重的甚至可能導致本金完全損失。
曾經火極一時的“真功夫”餐飲品牌,就是因為原董事長蔡達標冒然實行去“家族化”內部管理改革,引發了一場內部矛盾後,導致風險投資基金幾乎全部退出。矛盾的最後,蔡達標因職務侵佔和挪用資金罪被判刑14年,近50%的股權被司法拍賣。
3、資本市場風險
某些行業、某種投資方式等的具體政策規定的突然改變,即資本市場的變化,很可能會增加投資人意想不到的風險。這裏的資本市場風險主要指政策(如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政策等)帶來的風險,政策發生變化,市場價格產生波動,風險隨即產生。
這種風險是任何投資項目都無法迴避的系統風險,因為如利率調整的宏觀政策的變化對體系內的每個企業都有影響,只是不同行業受影響的程度不同而已。
此外,股權投資較容易出現市場操縱或內幕交易現象,這類現象破壞了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因而會造成一些投資者的損失。而目前公安機關對這些行為的監管仍非常困難。4月29日,被稱為“投資天才”的私募大佬徐翔因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被逮捕,有消息稱他的刑期或為20年。可以這麼説,內幕交易、市場操縱是目前證券市場最大的違法行為。
4、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合同、知識產權等法律問題上。股權投資基金與投資者之間籤的管理合同或其他類似投資協議,保證金安全和保證收益率等條款往往不受法律保護,這是投資風險之一。而股權基金投資協議締約不當與商業祕密保護也可能帶來合同法律風險。
知識產權法律對科技型企業具有特殊意義。如果選擇的項目核心是技術,則應該注意該核心技術的知識產權是否存在法律風險。如果目標企業擁有或使用的商標專利和其它知識產權持有情況異常,將會影響資本的進入,甚至會承擔違約責任或締約過失責任。
對於創業公司來説,創業者與原單位的勞動關係問題、原單位的.專有技術和商業祕密的保密問題以及遵守同業競爭禁止的約定等,都有可能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另外,法律風險還表現在目標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的合同風險、不規範經營風險、員工意外傷害風險、規章制度不健全、公司印章管理不嚴等的問題上。
5、執行風險
執行風險的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時間上。對於股權投資來説,投資的週期一般較長,股權退出期普遍在三年,或者五到七年甚至更長時間。但並非所有的股權投資都能在約定的時間內以上市【套】現退出作出良好的結局,更多的投資項目可能由於種種原因不能上市或只能在原有股東內部轉讓等。因此,退出機制的不完善,會使股權投資資金風險變大,因為不確定因素很多。
執行風險還體現在投資過程的操作上。投資過程比較複雜,涉及工商登記、税務、外匯管理、部委批文,以及IPO的準備工作所處的階段等。執行的過程越複雜,越會需要更長的時間,從而影響到投資的時間成本和回報率。
二、股權投資風險控制
我們應該如何規避這些風險呢?
1、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控制。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控制是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控制的重點。單個投資項目的風險控制和私募股權基金的一般風險控制緊密相連,需要服從私募股權基金的一般風險控制戰略。
2、項目選擇的風險及其控制。這要求項目選擇時必須嚴格把關,按照投資的行業標準、區域標準、項目標準進行項目篩選,對於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堅決否決。
3、項目管理的風險及其控制。私募股權基金可以設計一整套項目管理的風險控制體系。
參股經營存在的風險2
一、公司入股有什麼風險
(一)投資損失的風險:如果公司倒閉,股東投入的越多,損失的風險就越大。
(二)得不到投資回報:如果經營得不好,公司沒有收入或者虧損,股東就不會有收益。
(三)承擔法律風險:違法經營等。
(四)內部風險:內鬥、信任危機等。
二、公司入股需要注意什麼
(一)注意註明佔公司股份的多少,份額要清晰;
(二)要注意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要儘可能查清楚公司的財務狀況、盈利情況對外負債情況等等;
(四)要注意公司當前的經營情況,是否經營不善存在訴訟等等;
(五)要清楚股東利潤的分配方式。
(六)清楚股東退出機制的規定,避免日後的糾紛。
三、公司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一)貨幣出資方式。貨幣出資方式是指股東直接用資金向公司投資的方式,其認繳的股本金額應在辦理公司登記前將現金一次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設的臨時帳户,並向公司出示其資信證明,以證實其投資資格和能力。
(二)實物作價出資方式。以實物出資必須評估作價,並有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作價結果核算、確認。股東以實物作價出資,應在辦理公司登記時,辦理實物出資的轉移手續,並由有關驗資機構通驗證。
(三)工業產權出資方式。工業產權出資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專利權和商標權;一類是專有技術,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向公司入股,股東必須是該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經過法律程序的確認。股東以工業產權(包括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必須進行評估,並應在辦理公司登記之前辦妥其轉讓手續。同時,公司法規定,以工業產權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20%
(四)土地使用權出資方式。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入股,其出資作價 必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評估,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核批准,並辦理相應的土地使用證。
參股經營存在的風險3
股東承擔下列風險:
1、投資失敗的風險。如果公司倒閉,股東投入的越多,損失的風險就越大。
2、得不到收益的風險。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股東將得不到投資帶來的回報。
3、如果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還將承擔債務風險,將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自然人通過有限合夥企業作為有限公司股東的税務風險!
一、自然人通過合夥(有限合夥)企業間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取得分紅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税的差別化徵税的優惠。
二、自然人通過合夥(有限合夥)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向公司出資或者增資,不能享受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税的優惠政策。
三、《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税的通知》(財税字[1998]61號)規定,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
所得税。但是,該規定僅限於個人投資者,並不包括合夥企業,以及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因此自然人合夥人從合夥企業分得轉讓股票所得不能享受免徵個人所得税的優惠政策,應按照“經營所得”依法計算並交納個人所得税。
四、同一自然人通過多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多個有限公司時,多個利息、股息或者股權轉讓所得不能計入綜合所得,不能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
《個人所得税》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非居民個人取得前
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
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經營所得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並非計入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
五、合夥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和所投資企業用未分配利潤、盈餘公積轉增股本,法人合夥人不能如有限公司股東一樣,作為税後收益,免徵所得税;同時,合夥企業的經營虧損,法人合夥人不能用合夥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營利、在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