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遷出户口流程。我們的户口本是伴隨着自己一生的東西,當夫妻離婚後,我們是需要辦理離婚遷出户口流程的。接下來就由小編帶大家瞭解離婚遷出户口流程的相關內容。
離婚遷出户口流程1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5、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6、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7、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户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户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户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户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户口登記機關辦理户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户口登記。
第四條 户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户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户發給一本户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發給户口簿。户口登記簿和户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 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離婚遷出户口流程2
離婚後户口分户流程
首先,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户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第二,屬於結婚或離婚分户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户),經派出所外勤民警審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户籍室辦理分户手續。
離婚後孩子户口怎麼辦?
第一,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第二,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第三,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户口的遷移。
第四,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離婚遷出户口流程3
離婚後户口怎麼辦
1、遷回原户籍地
遷回原户口就是指遷回父母的户口。但是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首先要徵得村集體的同意,然後再提出申請,申請得到批准之後才能遷回原户籍。只是離婚户口怎麼遷回孃家呢?
離婚後的户口遷移,女方往往是遷出的一方,這並不妨礙户口遷移手續的進行。關於,離婚户口怎麼遷回孃家,我國《户口登記條例》中第10條、第13條和第19條都作了相關規定。公民可以根據當地户籍的有關規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遷回的,可以就回遷回結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2、另立一個單獨户口
户口離婚後怎麼辦? 另立一個户口是和前夫或者是前妻分開的前提下單獨立户,雖然還是一個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義上是分開了,當然遷回原籍的話,還要諮詢當地的户籍管理部門。
3、關於孩子的户口的問題
通常情況下夫妻雙方離婚後,經過法院的判定,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哪一方走。這個問題其實是個蠻重要的問題。如果是一個城市裏的人和一個農場裏的人結婚了,然後就很容易發生這樣的問題,又想為了孩子的前途考慮但是夫妻兩個人又不忍心放棄自己的撫養權。這就會變成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了。如果孩子判給的是女方,孩子的户口就要隨女方的選擇,有可能會歸到外公的户口上,有可能會和女方另立一個户口,也有可能保持在原來的户口。
4、户口保持不動
雖然選擇了離婚,但是仍然可以選擇保持户口不動,前提是雙方都同意,而且不會對彼此的生活造成影響。一般來説,選擇這種方式的人並不多,因為畢竟已經離婚,共用一個户口多少會有些尷尬,而且現在離婚的夫妻年齡都比較小,大多數是會繼續開始第二段婚姻的,因此遲早還是要遷出户口的。